问答题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庭。继父因不能生育,视甲某如亲生儿子,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大都由母亲和继父来负担。甲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继父和母亲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继父年老患病后,想起当初自己对甲某的付出,希望他能负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但甲某坚决不同意,请问甲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题目
问答题
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庭。继父因不能生育,视甲某如亲生儿子,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大都由母亲和继父来负担。甲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继父和母亲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继父年老患病后,想起当初自己对甲某的付出,希望他能负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但甲某坚决不同意,请问甲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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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的父母离婚后,其母再婚,甲和继父共同生活了15年,后甲的继父因病去世,下烈关于甲继承其继父遗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继承其继父遗产

    B.甲有权继承其继父遗产

    C.甲只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继父遗产

    D.甲应当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继父遗产


    参考答案:B, D

  • 第2题:

    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庭。继父因不能生育,视甲某如亲生儿子,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大都由母亲和继父来负担。甲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继父和母亲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继父年老患病后,想起当初自己对甲某的付出,希望他能负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但甲某坚决不同意,请问甲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参考答案:

    甲某由母亲和继父抚养长大,可以认定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后,不以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为存在基础,离婚并不意味着抚养关系当然解除。在甲某长大成人而继父需要赡养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甲某应当对继父履行赡养义务。


  • 第3题:

    高某生父于2008年9月因病去世。同年11月,与高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高某的生父、继父均未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高某继承遗产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无权继承继父遗产

    B.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C.高某有权继承继父遗产,无权继承生父遗产

    D.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并可分得继父适当遗产


    正确答案:B
    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收养关系与继承顺序的考查。《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顺序继承原则,即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第4题:

    关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无赡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B: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C:即使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没有赡养义务
    D:不管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教育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答案:B
    解析: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无瞻养义务,要看双方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双方的关系就仅为姻亲关系,不发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没有赡养的义务;若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有赡养的义务。

  • 第5题: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支付生活费。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不给付王某生活费
    B:王某与李某之间应该适用法律关于父子关系的规定
    C:李某对王某负有赡养义务
    D:李某每月必须付给王某一定的生活费

    答案:A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适用《婚姻法》上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案中,李某与继父王某并未共同生活,并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可以不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

  • 第6题: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B:只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就必须对继父母尽赡养的义务
    C:仅为姻亲关系
    D: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C
    解析: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拟制血亲关系,法律对拟制血亲关系有特殊的规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仅为姻亲关系。

  • 第7题:

    刘某5岁时,随母亲改嫁,刘某的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则刘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A、已经消除
    • B、不能消除
    • C、部分消除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乙之间形成了婚姻法上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 A、甲20岁时,甲的生母与乙再婚
    • B、甲在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母亲负担部分抚养费,后其母与乙再婚
    • C、甲在父母离婚后由父亲直接抚养,后其母与乙再婚,乙负担了甲的大部分抚养教育费
    • D、甲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后母亲与乙再婚,其母在甲10岁时去世,甲继续和乙生活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 B、只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就必须对继父母尽赡养的义务
    • C、仅为姻亲关系
    • D、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的生父及与张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后死亡,张某()。
    A

    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B

    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C

    既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D

    不能月父和生父的遗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李某3岁时,其生父因犯罪被判除有期徒刑,一直未对李某尽抚养义务,李某4岁时,其母与生父离婚并与继父结婚,继父抚养教育李某直至独立生活。李某生父出狱后,无生活来源,继父常年病瘫在床,母亲从事家务劳动,三人均要求李某赡养。问:李某对三位老人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李某与其母以及继父之间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相互之间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其继父、生母年老之后李某必须尽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或者继母之间形成抚育关系后,与不和其共同生活的生父或者生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因此,继子女和其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仍然存在,应当履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

    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B

    只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就必须对继父母尽赡养的义务

    C

    仅为姻亲关系

    D

    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某几年前与妻子乙某离婚,离婚时协议儿子丙某由妻子直接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则由甲某负担。丙某在与同学玩耍时将同学胳膊扭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药费等近万元。但乙某无力赔偿,同学的父母向丙某的父亲甲某要求赔偿,但甲某以丙某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甲某的理由成立吗?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丙某虽是同母亲乙某共同生活,但其与甲某的父子关系并未因甲某与乙某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丙某将同学扭伤应予赔偿,在乙某无力赔偿时,甲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某以丙某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


  • 第14题:

    李某3岁时,其生父因犯罪被判除有期徒刑,一直未对李某尽抚养义务,李某4岁时,其母与生父离婚并与继父结婚,继父抚养教育李某直至独立生活。李某生父出狱后,无生活来源,继父常年病瘫在床,母亲从事家务劳动,三人均要求李某赡养。问:李某对三位老人是否有赡养义务?


    参考答案:

    李某与其母以及继父之间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相互之间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其继父、生母年老之后李某必须尽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或者继母之间形成抚育关系后,与不和其共同生活的生父或者生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因此,继子女和其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仍然存在,应当履行。


  • 第15题:

    高某生父于2008年9月因病去世。同年11月,与高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因意外 事故不幸身亡。高某的生父、继父均未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高某继承遗产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无权继承继父遗产

    B.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C.高某有权继承继父遗产,无权继承生父遗产

    D.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并可分得继父适当遗产


    正确答案:B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顺序继承原则,即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可以看出,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 第16题:

    甲的生母离婚后嫁给甲的继父,甲与其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长达十年,后在2013年,甲的生父和继父相继去世,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甲()。

    A: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有权继承
    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C: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无权继承
    D: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答案:A
    解析:
    甲与其继父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长达十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以甲对其继父有继承权;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对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仍享有继承权,甲和其生父的父子关系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消灭和继父父子关系的成立而消灭,所以甲对其生父有继承权。

  • 第17题:

    甲的生母离婚后嫁给甲的继父,甲与其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长达十年,后在2013年,甲的生父和继父相继去世,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甲( )。


    A.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有权继承

    B.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C.对生父、继父的遗产都无权继承

    D.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的子女或者夫与前妻的子女。继子女只有与其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才有权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享有双重的继承权,既有权继承其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甲与其继父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长达十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 第18题:

    王某现年35岁,当王某3岁时父母离婚,王某随母亲生活,而从此也未再与父亲见面,父亲从未对王某尽抚养的责任。母亲随后又结婚,而继父一直抚养照顾王某至成年。现在继父年老体弱,由王某负责赡养。可前几天30多年未谋面的父亲突然出现,穷困潦倒,要求王某负责替他养老送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生父没有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故王某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B: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王某只赡养其继父即可
    C:王某既要赡养其继父也要赡养其生父
    D:王某与其继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王某只需要赡养其生父

    答案:C
    解析:
    由于王某与继父之间仅形成抚养关系,而未能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故王某与生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母亲的再婚而消除,王某的生父对王某应当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王某亦应对生父有赡养的义务。虽然王某的生父未对王某尽抚养教育的义务,但父母抚养教育的义务与子女赡养的义务不是对等的,王某并未被免除对生父赡养的义务。对于王某的继父,因为继父已经抚养教育王某,故王某与继父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类似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王某应当对继父尽赡养义务。因此,王某对继父与生父均要尽赡养的义务。

  • 第19题:

    王军7岁时父亲出世,母亲与继父张某结婚,王军一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由外祖母抚养长大。王军工作后,母亲出世,继父张某年老多病,要求赡养,法院应判决()。

    • A、 王军每月付给张某一定的生活费
    • B、 王军不需要付给张某生活费
    • C、 王军每月付给张某一定的生活费,张某死后遗产由王军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的父母离婚后,其母再婚,甲和继父共同生活了15年,后甲的继父因病去世,下烈关于甲继承其继父遗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继承其继父遗产
    • B、甲有权继承其继父遗产
    • C、甲只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继父遗产
    • D、甲应当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继父遗产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问答题
    1984年,田某与何某结婚,双方均系再婚。 再婚时,田某身边没有子女,而何某则带着与前夫所生之予刘阳(后改名田宏)与田某共同 生活。当时田宏仅8岁,田某与何某婚后感情较好,田某由于没有子女也将田宏视为自己 的亲生儿女。田何二人的收人尽管很少,但还是供田宏念完了高中,后田宏到当地一家皮 鞋厂工作。1990年,何某囚患精神病离家出走,田某多方寻找,仍不知其下落。田某此后 仍然与田宏共同生活。1992年,田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何某失踪,并以失踪为由 要求与何某离婚,法院同意了田某的请求。但在离婚这件事仁田宏与田某发生了争吵,后 来虽有缓解,但田宏对此仍耿耿于怀。1996年,田某经人介绍,又与蒋某(女,36岁)结 婚,田宏反对继父再婚,双方几乎动起手来。田宏自1994年工作后一直没有房子,一直 和继父一家住在一起。继父与蒋某结婚后,田宏与继父一家的关系越来越不好。在田宏交 女朋友的问题上双方又发生了争议,田宏动手打了继父,眼看双方无法共同生活。1997年 2月,田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田宏的父子关系;鉴于田宏未尽到赡养义务 并多次打骂田某,田某同时要求田宏偿还十几年抚养所支付的费用。在庭审时,田宏承认 囚在许多问题上双方沟通不够,与继父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打了继父是不对的.虽然在工 作后有一定的收人,但仅够维持日常生活,且在共同生活中已经给予继父以应有的照顾, 因此同意解除父子关系但不同意原告偿还抚养费的要求。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后,继父母可否要求受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女偿还抚养费?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相同。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如双方解除了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亦可由子女向继父母支付适当的补偿金。由于原告抚养教育了被告十几年,特别是在被告生母失踪之后仍然尽到了抚养义务,目前体弱多病,被告有赡养扶助义务而没有尽到赡养扶助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适当的补偿费。但原告主张完全将原告支付的抚养费退还给原告,数额过大,不但事实上不可行,而且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某几年前与妻子乙某离婚,离婚时协议儿子丙某由妻子直接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则由甲某负担。丙某在与同学玩耍时将同学胳膊扭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药费等近万元。但乙某无力赔偿,同学的父母向丙某的父亲甲某要求赔偿,但甲某以丙某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甲某的理由成立吗?

    正确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丙某虽是同母亲乙某共同生活,但其与甲某的父子关系并未因甲某与乙某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丙某将同学扭伤应予赔偿,在乙某无力赔偿时,甲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某以丙某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庭。继父因不能生育,视甲某如亲生儿子,日常生活中的吃穿用大都由母亲和继父来负担。甲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继父和母亲的关系开始恶化,最终解除了婚姻关系。继父年老患病后,想起当初自己对甲某的付出,希望他能负担一些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但甲某坚决不同意,请问甲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正确答案: 甲某由母亲和继父抚养长大,可以认定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形成后,不以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为存在基础,离婚并不意味着抚养关系当然解除。在甲某长大成人而继父需要赡养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甲某应当对继父履行赡养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原告吴甲于1956年与纪某结婚,生有子女2人(本案被告吴乙、吴丙)。1964年, 吴甲囚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年,纪某与吴甲离婚后,又与周某再婚,并将 两个孩子吴乙、吴丙(时年分别为7岁、5岁)带至周某家,与继父共同生活。周某待孩子 很好,一直培养至大学毕业。1984年吴甲刑满释放。1994年其因病生活无着,要求吴 乙、吴丙赡养,但遭拒绝。二被告称:“吴甲犯下的罪恶深重,极大地伤害了家人,吴甲 已丧失了做父亲的资格。”两人还讲明,他们已表示过与吴甲脱离关系;并且在这30余 年的时间中,是母亲及继父将他们抚育成人,原告未尽过任何父亲的义务,因此,不同意 给原告赡养费。吴甲无奈,遂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应否判决两人给付吴甲赡养费?

    正确答案: 应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个义务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除非子女为继父母所收养,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继父(母)与继子女;或者是生父或生母有虐待、遗弃、杀害子女、奸污女儿等严重犯罪行为,受伤害的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之责。本案中,吴甲的行为并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况。吴甲虽犯了强奸罪,但他并没有直接伤害子女;他未尽抚养子女之责,确实是因其服刑,无法承担抚养义务,并不是他故意不承担。现吴甲已丧失劳动能力且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作为吴甲成
    年子女的吴乙、吴丙,仍应承担赡养吴甲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