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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能引起收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有()。

    • A、送养人死亡
    • B、收养人死亡
    • C、被收养人死亡
    • D、收养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解除收养的手续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收养手续应当到哪个部门办理?


    正确答案: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 第3题: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正确答案: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第4题: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构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第5题:

    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当事人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办理收养登记必须是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三方同时到场。收养社会弃婴,只需收养人、被收养人到场。夫妻共同收养的,必须双方到场,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给到场一方写书面委托书,委托书要经过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或经过公证。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互不见面或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收养人、送养人可以不同时到场。社会福利院院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必须委托工作人员的登记机关并写委托书。

  • 第6题:

    下列不属于收养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的是()

    • A、办理相关收养手续
    • B、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自愿
    • C、被收养人满10周岁的应当取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D、办理收养公证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对于被解救的儿童,如买主对该儿童既没有虐待行为又不阻碍解救,其父母又自愿送养,双方符合收养和送养条件的()。

    • A、不能办理收养手续
    • B、缴纳一定费用可办理收养手续
    • C、可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 D、自行商定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收养手续应当到哪个部门办理?

    正确答案: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收养人如何办理收养登记证?

    正确答案: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都要到场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能引起收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有()。
    A

    送养人死亡

    B

    收养人死亡

    C

    被收养人死亡

    D

    收养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解除收养的手续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即转化为 ( )
    A

    需要公告查找生父母的,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B

    收养登记为法定必经程序

    C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D

    收养关系成立后,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收养人如何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正确答案: 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书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公民收养福利院孤儿应在福利院所在地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县(区)民政局

  • 第14题:

    收养人如何办理收养登记证?


    正确答案: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都要到场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第15题:

    收养关系成立要到何处办理手续?


    正确答案: 我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 第16题:

    收养他人子女期满6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正确答案: 按条例规定,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

  • 第17题:

    收养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当事人因工作忙,可以委托其父母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关于收养与迁移户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收养与迁移户口是有密切联系且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行为
    • B、收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户口迁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 C、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D、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多选题
    关于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

    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

    B

    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

    C

    人妻共同收养,一方不能委托另一方办理

    D

    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正确答案: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
    A

    自权人收养和他权人收养

    B

    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

    C

    有权收养和无权收养

    D

    法定收养和公益收养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具体规定有哪些?

    正确答案: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四、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收养关系成立要到何处办理手续?

    正确答案: 我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收养他人子女期满6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正确答案: 按条例规定,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