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水泥厂在清理水泥筒仓时,库壁大量水泥结块突然脱落,导致现场作业人员6人全部被掩埋,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属于( )事故,可对该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处( )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A 一般、20、50B 较大、20、50C 一般、10、20D 较大、50、100

题目
单选题
某水泥厂在清理水泥筒仓时,库壁大量水泥结块突然脱落,导致现场作业人员6人全部被掩埋,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属于( )事故,可对该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处( )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A

一般、20、50

B

较大、20、50

C

一般、10、20

D

较大、50、100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某水泥厂在清理水泥筒仓时,库壁大量水泥结块突然脱落,导致现场作业人员6人全部被掩埋,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工程施工中某水泥厂为施工企业供应水泥,延迟交货一周,延迟交货导致施工企业每天损失0.4万元,第一天晚上施工企业为减少损失,采取紧急措施共花费1万元,使剩余6天共损失0.7万元。则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

    A、1.1万元
    B、1.7万元
    C、2.1万元
    D、2.8万元

    答案:C
    解析:
    教材P136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故水泥厂因违约应向施工企业赔偿的损失为0.4+1+0.7=2.1(万元)。 @##

  • 第2题:

    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B.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C.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也随之成立。本案中,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属于承诺通知,故应选D项。

  • 第3题: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将某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顺通路桥公司,并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之前,施工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材料的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水泥厂负责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未明确水泥材料的供应时间。施工开始后,工程施工急需水泥材料,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立即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遭到该水泥厂的拒绝。两天后水泥厂才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根据上述背景材料,解答下列问题:
    【问题】1.上述背景材料中,水泥厂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水泥厂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第4题: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个月。

    • A、1
    • B、2
    • C、3
    • D、4

    正确答案:C

  • 第5题:

    新型干法水泥厂中控室各过程参数是通过热工仪表在现场采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某水泥厂家为代理商供应水泥,代理商已支付全部货款。交货时代理商因水泥厂家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滞后两天二要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家拒绝支付并把水泥卸在合同约定地点。当天出现大暴雨把部分水泥淋湿樱花。则该部分损失()

    • A、由水泥厂承担
    • B、由代理商承担
    • C、共同承担
    • D、由承包商向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水泥100吨,总货款3万元,约定9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B、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约合同
    • C、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 D、水泥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某水泥厂家为代理商供应水泥,代理商已支付全部货款。交货时代理商因水泥厂家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滞后两天二要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家拒绝支付并把水泥卸在合同约定地点。当天出现大暴雨把部分水泥淋湿樱花。则该部分损失()
    A

    由水泥厂承担

    B

    由代理商承担

    C

    共同承担

    D

    由承包商向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

    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B

    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C

    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

    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的成立。《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第10题:

    单选题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个月。
    A

    1

    B

    2

    C

    3

    D

    4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承包商向水泥厂购买袋装水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因运输公司原因导致水泥交货延误2天,承包商收货后要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予以拒绝。承包商认为水泥厂违约,因而未对堆放水泥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次日大雨,水泥受潮全部硬化。此损失应由( )承担。
    A

    三方共同

    B

    水泥厂

    C

    承包商

    D

    运输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2006年一级真题。考核P126正中间(二),一方违约后,被违约方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本题很难,是因为大多数考生对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被违约方的减损义务毫无概念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到场XX水泥厂袋装水泥20吨,请叙述应如何进行该项水泥的验收。

    正确答案: 资料验收:
    检查水泥出厂质量证明,查看品种、规格,核对其内容与采购计划或调拨单上的内容是否一致,灌装的散水泥应带有出厂的计量榜单。
    数量验收:袋装水泥包装是否有破损,清点破损数量是否超标。用手触摸水泥袋是否有结块,若有结块,碾压其结块硬度判定其硬化程度。检查水泥袋上印的标志是否与单据一致,不一致的应分开码放,并进一步查清。检查水泥出厂日期是否超过规定时间,超过的要另行处理。遇有两个单位同时到货时,应详细验收、分别码放,防止品种不同而混杂使用。配合技术部门抽取到货样品,送专门检测部门检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将检测结果通知材料部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了一个水泥供货合同,并且预交了水泥款,后来经过各方协商同意,由丙水泥厂代替乙水泥厂供货,但是,丙水泥厂却没有按约定进供货,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水泥厂向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
    D.乙水泥厂和丙水泥厂向甲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75 / 2019版教材P174
    《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这里第三人不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甲与丙公司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只是三方协商约定。如果丙不履行约定,甲肯定还是按照合同来,找乙追究责任。

  • 第14题: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将某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顺通路桥公司,并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之前,施工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材料的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水泥厂负责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未明确水泥材料的供应时间。施工开始后,工程施工急需水泥材料,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立即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遭到该水泥厂的拒绝。两天后水泥厂才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根据上述背景材料,解答下列问题:
    【问题】2.根据该事件,你认为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内容时应包括哪些方面的条款?


    答案:
    解析:
    2.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内容时,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15题:

    水泥厂一般常用的倒库方式是机械倒库和()。


    正确答案:连续式空气均化库

  • 第16题:

    1996年5月5日,某水泥厂向某玻璃厂借款50万元人民币,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作为某省百强企业的某油漆厂同意作为某水泥厂的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并且某油漆厂还在保证人的栏内签字盖章。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水泥厂的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后来,因为某水泥厂的水泥销路不好,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某玻璃厂遂于1998年8月3日以某水泥厂和某油漆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某油漆厂承担保证责任。某油漆厂是否可作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担保全部债务的履行是否妥当?并请说出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某油漆厂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因为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案当中,某油漆厂属于经济组织,而且作为某省百强企业也说明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所以某油漆厂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
    另外,由某油漆厂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是完全妥当的。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作了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应按法定的保证担保的范围承担责任。本案当中,某油漆厂和某玻璃厂只约定由某油漆厂对水泥厂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没有对保证范围作出具体而明确的约定,所以,某油漆厂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第17题:

    1996年5月5日,某水泥厂向某玻璃厂借款50万元人民币,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作为某省百强企业的某油漆厂同意作为某水泥厂的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并且某油漆厂还在保证人的栏内签字盖章。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水泥厂的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后来,因为某水泥厂的水泥销路不好,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某玻璃厂遂于1998年8月3日以某水泥厂和某油漆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某油漆厂承担保证责任。某油漆厂如果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采取的是什么保证方式?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某油漆厂做为保证人,采取的是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可以采取一般保证方式和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两种。一般保证方式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当中,某油漆厂和某玻璃厂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所以,某油漆厂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 第18题:

    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到场XX水泥厂袋装水泥20吨,请叙述应如何进行该项水泥的验收。


    正确答案: 资料验收:
    检查水泥出厂质量证明,查看品种、规格,核对其内容与采购计划或调拨单上的内容是否一致,灌装的散水泥应带有出厂的计量榜单。
    数量验收:袋装水泥包装是否有破损,清点破损数量是否超标。用手触摸水泥袋是否有结块,若有结块,碾压其结块硬度判定其硬化程度。检查水泥袋上印的标志是否与单据一致,不一致的应分开码放,并进一步查清。检查水泥出厂日期是否超过规定时间,超过的要另行处理。遇有两个单位同时到货时,应详细验收、分别码放,防止品种不同而混杂使用。配合技术部门抽取到货样品,送专门检测部门检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将检测结果通知材料部门。

  • 第19题:

    问答题
    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向本市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和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食品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了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没有到达食品公司之前,食品公司得知新华水泥厂的水泥质量比较好,且价格比较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出函电:“我食品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的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食品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回函告知已准备发货。下午,建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食品公司告知建设水泥厂,他们已经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建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建设水泥厂认为,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签订,拒收货物就构成违约。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建设水泥厂向法院提起诉讼。 (1)食品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三家水泥厂向食品公司回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3)建设水泥厂与食品公司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要约邀请。原因:第一,食品公司并没有对特定的水泥厂发函;第二,函电的内容并不具体明确,没有特定时间;第三,函电内容并不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第四,函电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2)要约。原因:回复的函电内容表示如果食品厂同意则合同即告成立。
    (3)不成立。因为建设水泥厂发出的要约并未得到食品厂的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某工地从水泥厂新购一批袋装水泥,双方商定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水泥到场后,双方人员从10袋水泥中取样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水泥厂保存,另一份则送到某市级工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等到第30天,工地人员取报告时发现水泥安定性和28天强度不合格。于是工地一方将检测结果通知水泥厂,并要求水泥厂进行赔偿。水泥厂不服,双方经协商后同意进行仲裁检验。于是双方将水泥厂保存的另一份样品送到同一检测站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测。 问:在这批水泥的验收过程中,哪些过程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1)取样方法不正确。应至少从20袋水泥中取样混合组成混合样。
    (2)仲裁检验时不应再送到市级工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而应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安定性的送仲裁检验已超过有效期。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

    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B

    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C

    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

    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1996年5月5日,某水泥厂向某玻璃厂借款50万元人民币,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作为某省百强企业的某油漆厂同意作为某水泥厂的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并且某油漆厂还在保证人的栏内签字盖章。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水泥厂的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后来,因为某水泥厂的水泥销路不好,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某玻璃厂遂于1998年8月3日以某水泥厂和某油漆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某油漆厂承担保证责任。某油漆厂是否可作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担保全部债务的履行是否妥当?并请说出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某油漆厂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因为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案当中,某油漆厂属于经济组织,而且作为某省百强企业也说明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所以某油漆厂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
    另外,由某油漆厂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是完全妥当的。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作了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应按法定的保证担保的范围承担责任。本案当中,某油漆厂和某玻璃厂只约定由某油漆厂对水泥厂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没有对保证范围作出具体而明确的约定,所以,某油漆厂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1996年5月5日,某水泥厂向某玻璃厂借款50万元人民币,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作为某省百强企业的某油漆厂同意作为某水泥厂的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履行,并且某油漆厂还在保证人的栏内签字盖章。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水泥厂的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31日。后来,因为某水泥厂的水泥销路不好,资金困难,没有能力还款,某玻璃厂遂于1998年8月3日以某水泥厂和某油漆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某油漆厂承担保证责任。某油漆厂如果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采取的是什么保证方式?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某油漆厂做为保证人,采取的是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可以采取一般保证方式和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两种。一般保证方式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当中,某油漆厂和某玻璃厂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所以,某油漆厂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