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2000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6年真题)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答案:
    解析: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表现在:(1)性质不同。转继承是两个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2)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3)主体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为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为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 第2题:

    (2005年真题)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答案:
    解析:
    (1)行为内容不同:抢劫罪以当场实施暴力、以暴力相威胁为其行为内容,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不只是暴力,还包括非暴力的要挟。
    (2)非法取财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的同时劫取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不具备前述“当场”且“同时”的特点,即或者以将来施加暴力相威胁,或者要求将来交付财物。
    (3)数额、情节要求不同:抢劫罪没有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要求,而敲诈勒索罪要求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
    本题考查的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并不要求列出所有区别。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还在犯罪主体、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 第3题:

    (2006年真题)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
    解析: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间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 第4题:

    简述转录水平真核生物与原核生物调控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原核生物功能相关的基因常组织在一起构成操纵子,作为基因表达和调节的单元;真核生物基因不组成操纵子,每个基因都有其自身的基本启动子和调节元件,单独进行转录,但在相关基因之间也存在着协同调节,拥有共同顺式作用元件和反式作用因子的基因组成基因群(genebattery);
    ②原核生物的调节元件种类较少,主要包括上游的启动区域调控元件和激活蛋白(activator)、以及阻遏蛋白(repressor)的结合位点;而真核生物的调节元件种类很多,包括上游调节元件,如组成型元件、增强子和沉默子以及反式作用因子如激活因子、阻遏因子等。它们由许多短的共有序列组成,能独立活化基因表达,在基因组中的许多中等重复序列也可作为调节元件;
    ③无论是原核还是真核生物,其转录都受反式调节因子(转录激活因子或抑制因子)的调节。这类调节可在两个水平上进行:一是通过调节因子的生物合成(即对其种类和数量的调节),其过程缓慢而持续,主要涉及到细胞的分化等;二是通过对它们进行构象转变或共价修饰(即对其活性的调节)。真核生物以正调节为主.真核生物基因表达的调节因子主要以共价修饰为主,如磷酸化与去磷酸化的调节。
    ④真核生物具有染色质结构,基因活化首先需要改变染色质的状态,使转录因子能够接触并作用于启动子,称此过程为染色质改型(chromatin remodeling)。染色质水平的调节主要涉及真核生物发育与细胞分化等调节。

  • 第5题:

    简述原核与真核生物学mRNA的区别。


    正确答案: 原核:(1)往往是多顺反子的,即每分子mRNA带有几种蛋白质的遗传信息(来自几个结构基因)。(2)5端无帽子结构,3端一般无多聚A尾巴。(3)一般没有修饰碱基,即这类mRNA分子链完全不被修饰。
    真核:(1)5端有帽子结构(2)3端绝大多数均带有多聚腺苷酸尾巴,其长度为20-200个腺苷酸。(3)分子中可能有修饰碱基,主要有甲基化,(4)分子中有编码区与非编码区。

  • 第6题:

    关于合同诈骗罪,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予立案追诉
    • B、“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是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之一
    • C、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一个重要界限
    • D、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简述古细菌与真细菌的区别。


    正确答案:原核微生物是指一大类细胞核无核膜包裹,只有称为核区的裸露的DNA的原始的单细胞生物,包括真细菌和古细菌两大类。
    真核微生物是指细胞核具有核膜、能进行有丝分裂、细胞质中存有线粒体或同时存在叶绿体等细胞器的微生物,包括真菌、微藻类、原生动物、地衣等。

  • 第8题:

    问答题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如何划清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正确答案: 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课题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界限:
    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4.行为人在违约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行为人为履行合同的原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区别。[2016年真题]

    正确答案:
    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1)人权和基本权利的概念
    ①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享有或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在内涵上,人权表达了所有的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观念以及绝对尊严的观念。人格的普遍平等人格的绝对尊严,是人权的两个基本要素。
    ②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表明主体根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权利通常被纳入到基本权利的范畴,表明基本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
    (2)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
    ①人权是一种自然权,而基本权利是实定法的权利。
    ②人权具有道德和价值上的效力,而基本权利是法律和制度上保障的权利,其效力与领域受到限制。
    ③人权表现为价值体系,而基本权利具有具体权利性。
    ④人权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权利源于人权等。
    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决定了宪法文本中的人权需要法定化,并转化为具有具体权利内容的基本权利形态。人权一旦转化为宪法文本中的基本权利后,公民与国家机关都应受基本权利的约束。自然法意义上的人权不是或者不能成为判断宪法或者法律的尺度。人权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是宪法制定与修改过程中的最高目标,表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要求、理念与期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真核生物DNA合成与原核生物DNA合成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1)真核细胞DNA的合成只是在细胞周期的S期进行,而原核生物则在整个细胞生长过程中都可进行DNA合成。
    (2)真核生物染色体的复制是多起点的,而原核生物DNA的复制是单起点的。
    (3)真核生物DNA合成所需的RNA引物及后随链上合成的冈崎片段的长度比原核生物要短。
    (4)在真核生物中,有两种不同的DNA聚合酶即DNA聚合酶δ和DNA聚合酶α分别控制前导链和后随链的合成;而在原核生物中,由DNA聚合酶Ⅲ同时控制两条链的合成。
    (5)真核生物染色体为线状,有染色体端体的复制;而原核生物的染色体多为环状,无端体的复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对虾与真虾的区别:()。

    正确答案: 步足对虾1-3鳌状,真虾1—2鳌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课税主体决定税收的课税范围,是区别征税与不征税的主要界限,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6年真题)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属于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不同: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而侵占罪则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4)行为方式不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采用窃取、骗取、侵吞等方式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

  • 第14题:

    (2008年真题)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答案:
    解析:
    (1)它们的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2)它们的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的范围。
    (3)它们的权利实现程度不同。人民不但享有宪法权利,而且也能够完全实现宪法权利,而公民则不同,因为其中的一些人可能由于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不能完全实现其宪法权利。
    (4)它们的适用对象不同。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群体概念。

  • 第15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


    正确答案: (1)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只想单方面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具备故意骗取和非法所有、占有的目的和动机。
    (2)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由于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为了谋求合法经济利益而签约的, 因此,他们在签约时,一般都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而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有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有的虽然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但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不会实施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履约行为。
    (3)从后果上区别。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了按时履约,往往将货款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资、 运输费用等合理开支上,一般都是为了履约而创造条件;而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由于具有非法所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一旦非法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便任意挥霍,或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或非法用于其他经营,甚至有的携款潜逃,根本不打算归还。

  • 第16题:

    简述真核生物DNA合成与原核生物DNA合成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1)真核细胞DNA的合成只是在细胞周期的S期进行,而原核生物则在整个细胞生长过程中都可进行DNA合成。
    (2)真核生物染色体的复制是多起点的,而原核生物DNA的复制是单起点的。
    (3)真核生物DNA合成所需的RNA引物及后随链上合成的冈崎片段的长度比原核生物要短。
    (4)在真核生物中,有两种不同的DNA聚合酶即DNA聚合酶δ和DNA聚合酶α分别控制前导链和后随链的合成;而在原核生物中,由DNA聚合酶Ⅲ同时控制两条链的合成。
    (5)真核生物染色体为线状,有染色体端体的复制;而原核生物的染色体多为环状,无端体的复制。

  • 第17题:

    简述真核生物和原核生物的区别


    正确答案:真核生物是指其细胞具有细胞核,有核膜、核仁,有多条染色体,细胞质中有线粒体、高尔基体、内质网等细胞器,核糖体为80S;原核生物指其细胞没有真正意义的核,没有核膜、核仁,只有一条裸露的DNA,没有线粒体、高尔基体、内质网等细胞器,核糖体为70S。

  • 第18题:

    简述鳃的一般构造。板鳃类与真骨类鳃的构造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一般鱼类在咽喉两侧有5对鳃弓,其中第一至第四对鳃弓的外缘各着生2列鳃片,内缘着生鳃耙。第五对鳃弓都不长鳃片,在鲤科鱼类形成下咽骨,上生咽齿,在鲈的第五鳃弓内缘长有下咽齿。一个鳃弓上一般长有前后2个鳃片,每个鳃片称一片半鳃,2个半鳃合起来称为一个全鳃。
    板鳃类多数具有5对鳃裂,少数具7-8对,内鳃裂宽大,外鳃裂狭长成裂缝状,前后鳃裂之间以鳃间隔隔开。鳃间隔很长。一般板鳃类的舍弓后方有一个半鳃,第一至第四对鳃弓上具一个全鳃,第五对鳃弓无鳃,所以一般板鳃类共具9个半鳃。板鳃类的鳃丝上的鳃小片作镶嵌排列。
    硬骨鱼类中的辐鳍鱼类一般都具有5对鳃裂,5对鳃弓,鳃间隔逐渐缩短,鳃片显著长于鳃间隔,真骨鱼类中有些几乎完全消失。具发达的骨质鳃盖,鳃盖内为大的鳃腔,鳃盖后下方的开孔为鳃孔,鳃盖后缘为鳃盖膜。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及其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之中,因发生一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完成以前,因发生一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效中断和时效中止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存在以下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
    前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后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即时效中断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时效中止依据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
    (2)发生的时间不同
    前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后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即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而时效中止则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3)法律效果不同
    前者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后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时效中断使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而时效中止使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法治与人治的区别。[2010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人治就是个人或少数人因缘历史原因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3)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
    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4)两者特点不同
    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界限。

    正确答案: (1)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只想单方面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具备故意骗取和非法所有、占有的目的和动机。
    (2)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由于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为了谋求合法经济利益而签约的, 因此,他们在签约时,一般都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而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有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有的虽然具有实际履约能力,但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不会实施任何有实际意义的履约行为。
    (3)从后果上区别。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了按时履约,往往将货款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资、 运输费用等合理开支上,一般都是为了履约而创造条件;而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由于具有非法所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一旦非法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便任意挥霍,或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或非法用于其他经营,甚至有的携款潜逃,根本不打算归还。
    解析: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也很难将其完全区分开来, 然而,判断一个行为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则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我们又必须掌握这两个法律概念之间的区别,如上所述,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还是存在于行为时的主观方面,因此,在做题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材料,从材料中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为了诈骗还是履行合同。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行为犯和举动犯的含义以及两者的区别。[2004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含义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如强奸罪、脱逃罪等;举动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2)区别
    犯罪形态不同。行为犯可能存在未遂、既遂等不同的犯罪形态;而举动犯一旦实施犯罪行为就构成既遂,不存在未遂形态。
    犯罪既遂构成标准不同。行为犯不但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还要将该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才构成犯罪既遂;而举动犯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构成既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2001年真题]

    正确答案: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单独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在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关系是一种法条竞合的关系,对这种法条竞合犯的处理方法是:凡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既构成其他犯罪,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应以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但是,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不能构成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而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的,则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