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怎样理解法定情节的适用规则?”相关问题
  • 第1题:

    怎样理解协商管辖是适用地域管辖的后果?


    正确答案:协商管辖的前提条件是,就同一公证事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证处都有管辖权。适用地域管辖,当同一公证事项的当事人住所地不同,或者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发生地不同,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处几个公证辖区时,就会发生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的情况,这时可以通过协商管辖来解决地域管辖的冲突。因此,协商管辖是适用地域管辖的结果。

  • 第2题:

    对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怎样解释和适用?


    正确答案: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第3题:

    问答题
    代书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代书是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一项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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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201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不适用于哪些内河船舶?

    正确答案: 帆船;运动竞赛艇;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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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什么是通讯情节?怎样展开(写好)通讯情节?

    正确答案: 通讯的情节是指一件事情的发生、发展、变化、高潮、结局的完整过程,带有一定的故事性,比较具体、生动感人,它主要是通过叙述和描写的表达方式体现出来的。有的通讯,具有贯串全篇的整体情节,它本身便成为通讯中总体故事展开的主线,并以此联缀数个相关的小故事或典型的细节,构成一篇既有具体的个性化的内容,又有统一整体画面的通讯。通讯典型情节的展开,具体方法如下:
    (1)从写作角度上说,通讯情节要写得具体完整。一个情节要有事情的发生、发展、变化、高潮和结局这几个部分,才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完整的印象。有一些事实很有意义,很能说明问题,但构不成一个较完整的情节,就要用细节来弥补情节的不足。
    (2)通讯情节的展开要注意描写与叙述、具体与概括紧密结合,才能把情节写得深刻感人。生动的形象描写要借助综合叙述来贯穿,才不会写得支离破碎;综合的叙述要有具体的形象描写来补充,才不致枯燥无味。
    总的说,展开“情节”,把通讯写得绘声绘形、鲜明生动,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会展开“情节”,记事、写人、状物不注意描写与叙述相结合,是通讯缺乏个性色彩和感人力量的重要原因。情节展开的目的,不是只追求生动,主要的是表现人物的思想及精神境界,为突出主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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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公证申诉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1.申诉人对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公证处或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2.办理申诉的程序与办理复议的程序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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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对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怎样解释和适用?

    正确答案: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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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

    正确答案: 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不予以刑事处罚。
    适用免除处罚的情节,除应当明确各种总则性和分则性免除处罚情节的具体内容外,必须把握三个基本条件:
    1、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
    2、行为人所构成的犯罪情节轻微。
    3、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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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协商管辖是适用地域管辖的后果?

    正确答案: 协商管辖的前提条件是,就同一公证事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证处都有管辖权。适用地域管辖,当同一公证事项的当事人住所地不同,或者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发生地不同,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处几个公证辖区时,就会发生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的情况,这时可以通过协商管辖来解决地域管辖的冲突。因此,协商管辖是适用地域管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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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敞口集装箱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适用于什么船型?

    正确答案: 本规则适用于专门从事海上运输集装箱(无舱口盖)自航和非自航船舶,简称敞口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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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关于涉外公证文书的法律适用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出具涉外公证文书与国内公证文书不同的是,既可以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又可以在我国法律规定与公证文书使用国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适用外国的法律规定,出具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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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适用范围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在中国水域拖航的中国籍民用船舶与海上设施。在中国水域拖航的外国籍民用船舶与海上设施。在非中国水域拖航的中国籍民用船舶与海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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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法定公证原则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法定公证,是指国家从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和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需要出发,规定某些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通过公证的形式加以解决。

  • 第14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对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医院的告知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过错的认定
    ①认定过错的一般标准。《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紧急情况下的医治
    《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4)医院的替代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免责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②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1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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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书法艺术中的“个性”?对书如其人应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艺术是一种个体的精神产品,是作者将自己的感情和爱好等精神因素转化为物质形式的过程。这个形式是作者本人所独有的,是作者本人个性的体现。个性是一个人所特有,别人是不可重复的,“书如其人”也就是这个意思。正是“书如其人”,书法艺术才呈现出千姿百态争相竞艳的局面,从而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审美爱好。
    书法艺术的个性,也就是书写者的个人风格,其表现为书法的整体面貌,是作者思想、经历、文化修养、性格、气质以及师承家学等多方面的一个综合体。一个人的个性,在各方面都会自然地流露出来。选择碑帖的时候,选此或选彼,便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了个性。在临写过程中,也因个性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差异。孙过庭《书谱》说:“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径侹不遒;刚狠者又倔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这是很有道理的。试想一个轻浮的人,说话、举止、待人接物轻浮,对待书艺也必然轻浮,那能写出稳重沉着的书法呢!个人风格是在长期的探索中逐渐形成的,是一个不断寻求能够充分表现自我个性的过程,就像写文章和讲话时苦思冥想选择能够贴切而充分地表达思想的语句一样。一旦能够随心所欲地驾驭它,便意味着风格的形成和成熟。自我的个性表现得越充分,风格也就越鲜明,艺术的感染力也就越强。
    作为社会的一员,生活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只有不断地探索时代的脉搏而力求与之同步时,才真正称得起新风格。那种把个性理解为超越必备的基本功,或者可以不受任何规律制约的任意造作的“新”形式,如同造句可以不理解词意,或者随心所欲地制造新词一样,是不能为人们所理解、欣赏和取得共鸣的,自然更谈不上什么个性和风格了。
    以上所谈,人的个性决定着书法的个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书法的个性也往往不知不觉地影响着人的个性,也就是所说的“潜移默化”,所以用书法陶冶性情也是自古以来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这里又一次告诉我们,选择范本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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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我国《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关于遗产的法定继承,在法律适用上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1)198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遗产,以及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项进一步明确规定:“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2)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此有不同规定的,则适用条约、协定的规定。
    (4)对我国上述条款作出总结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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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200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即减轻刑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法定减轻处罚,即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时予以减轻处罚,其适用条件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2)酌定减轻处罚,即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减轻处罚,其适用条件是:①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②案件本身具有特殊的情况;③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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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答案: 自愿办证必须与依法办证紧密结合起来。表现为:
    一方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另一方面,也不能排斥国家从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和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高度出发,规定某些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通过公证的形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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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单选题
    某货船船长19.8M,总长21M,经验船师审图时发现图纸依据《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进行设计,该验船师对设计公司提出该船图纸应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请问是否正确?()
    A

    错误,因为船长20M及以上的才适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B

    正确,因为总长20M及以上的适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C

    正确,因为船长19M及以上的才适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D

    错误,因为总长25M及以上的才适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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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实践的本质?

    正确答案: (1)实践本身具有二重性:A.实践是人的有目的活动,含有人的主观因素。B.实践是进行物质交换的客观过程。(2)实践是人能动的改造世界的对象化活动。A.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B.实践具有物质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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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法定情节的适用规则?

    正确答案:
    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法定情节有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其具体适用规则如下:
    (1)从轻处罚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
    我国《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具有法定的从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量刑时,要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相对不具有这一情节的犯罪较轻或者较重的刑种或刑期
    (2)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据此规定,减轻刑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的规定,减轻处罚分为法定减轻处罚和酌定减轻处罚两种。适用酌定减轻处罚的条件是:
    ①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
    ②案件本身具有特殊的情况。
    ③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规则
    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不予以刑罚处罚。适用免除处罚的情节,除应当明确各种总则性和分则性免除处罚情节的具体内容外,必须把握三个基本条件:
    ①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②行为人所构成的犯罪情节轻微。
    ③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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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法定公证原则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法定公证,是指国家从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和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需要出发,规定某些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通过公证的形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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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刑罚裁量情节?

    正确答案: 刑罚裁量情节,又称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以刑法是否就刑罚裁量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刑罚裁量情节可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所谓法定情节,就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包括总则性情节和分则性情节。我国刑法对法定情节的规定较为分散,概括起来有: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应当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所谓酌定情节,就是指人发源地容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请适用的情节。刑事审判过程中,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害的对象;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刑罚裁量情节的适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的雠并科学的掌握其适用规则:
    1、从轻处罚情节和人重处罚情节的适用:所谓从轻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情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轻的刑种刑期;所谓从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情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重的刑种或刑期。
    2、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所谓减轻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我国刑法中的减轻处罚分为法定减轻处罚(也称一般减轻处罚)和酌定减轻处罚(也称特殊减轻处罚)。适用减轻处罚,必须注意以下问题:首先,“法定最低刑并非笼统地指特定犯罪的法定刑的最低刑,而是指与行为人所实施的特定具体犯罪相适应的法定刑所包括的具体量刑幅度的最低刑。其次,减轻处罚既包括刑种的减轻、也包括刑期的减轻。再次,减轻处罚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也不能减轻到免除处罚的程序,否则将同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相混淆。对犯罪分子适用酌定减轻处罚,除遵守减轻处罚的基本适用规则以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第二,案件具有特殊情况,
    第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所谓免除处罚,就是指对犯罪分子除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适用免除处罚,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第二,行为人所构成的犯罪情节轻微;
    第三,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
    4、酌定处罚情节的适用:正确适用酌定情节,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准确认定酌定情节的性质,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合理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公正适用酌定情节。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