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玩忽职守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③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④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过于自信,致使危害结果的发生。
(2)认定玩忽职守罪时需注意的问题
①罪与非罪的界限,玩忽职守行为必须导致实际的危害结果发生才构成犯罪,即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发生。因此,玩忽职守行为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准。
②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在于:
a.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因故意构成,玩忽职守罪出于过失。
b.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不同,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指不应行使其职权而行使,是作为形式;玩忽职守的行为是指应履行其职责而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多为不作为形式,有时也有作为形式。
③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
a.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二者的客观要件也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中的过程中;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务活动中。
c.二者的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一般主体构成;玩忽职守罪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
④将玩忽职守罪与本章中规定的特殊的玩忽职守的犯罪区分开来。这是指特别法条已经将特殊的玩忽职守的犯罪独立予以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再以普通法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论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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