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刑事处罚的
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第1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哪些违法行为情形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2题: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3题:
评审专家有()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第4题:
评审专家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5题:
对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等情况的评审专家,财政部门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
第6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多少万元的罚款?
第7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8题:
应当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要求回避的,继续参加评审活动
可以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自由裁量范围内,适当照顾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
第9题:
受到刑事处罚的
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第10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11题:
信用信息
社保信息
纳税信息
需要回避的信息
第12题:
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可继续评审,但必须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第13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存在下列哪些违法情形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4题: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第15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违法行为情形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第16题:
评审专家存在()情形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解聘。
第17题: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第18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19题:
违规行为
不再胜任评审工作
检验复审不合格
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
第20题:
供应商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部门
第21题:
经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继续进行缺额评审
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
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第22题: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第23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24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