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王某偷了3辆自行车,可以被治安拘留20天。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王某偷了3辆自行车,可以被治安拘留20天。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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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在自行车专卖店中闲逛,偶然发现有自己非常喜爱的一种款式的自行车,很想买但未带够钱,又怕仅剩的此种款式的三辆自行车会被卖完,想先预付300元让专卖店给他留一辆自行车,第二天再来付足余款取走自行车:经过王某的一再恳求,售货员答应了他的要求。王某便在三辆自行车中指定了一辆,为了防止这辆自行车再被别人买去,王某要求将自行车存放在专卖店的库房内。不料,当晚库房被盗,王某选定的那辆自行车被窃走。第二天,王某带钱来取自行车时得知了消息,便要求专卖店退还其预付款,或者自己补足差额,从专卖店剩下的此种款式的两辆自行车中再挑一辆。专卖店认为,自行车已被王某买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丢自行车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且王某应补足差额。王某要不回自行车预付款,遂提起诉讼,要求专卖店退款。

    问:(1)在本案中,王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自行车所有权?为什么?

    (2)自行车专卖店是否应退还王某所预付的自行车款?为什么7


    正确答案:
    (1)本案中王某未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德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权统一自标的物的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的风险责任与意外毁损灭失的责任也随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交付包括现实的交付和拟制的交付两种形态。现实的交付是实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拟制的交付是指以提单、仓单等所有权凭证的交付而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在本案中,王某虽然预付了部分车款,但双方只是就自行车的买卖达成了附条件的协议。尽管在此情况下自行车专卖店不能再擅自处分该自行擎,但双方只是就自行车的买卖达成了附条件的协议。自行车的所有权因买卖协议的未完全履行,即王某未交足自行车款,并未发生转移。进而言之,即使王某交足了自行车款,但因其未提走自行车而致交付行为没有完成,只要当事人对自行车的所有权未作约定,自行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专卖店。
    (2)本案中,自行车专卖店应退还王某的预付款。如前所述,自行车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专卖店所有,由此自行车损失的风险责任未发生转移。因此,应由专卖店承担自行车损失的责任,王某所交的预付款应退回。

  • 第2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3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民警老陈与小张在传唤和询问王某时,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有( )。

    A.对王某口头传唤
    B.将传唤王某的原因和依据通知其父母
    C.询问王某时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
    D.询问王某的时间超过24小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A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B项说法正确,D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四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王某不满十六周岁,询问时应当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C项说法正确。
    综上诉述,因此选择AD项。

  • 第4题:

    王某偷了3辆自行车,可以被治安拘留20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电影《偷自行车的人》中核心戏剧冲突是()。

    • A、主人公的工作
    • B、主人公寻找自行车
    • C、一个穷人偷了自行车
    • D、人和自行车的关系

    正确答案:D

  • 第6题:

    被治安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间可以剥夺公民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王某被某县公安局治安拘留7日,经市(地)公安局复议变更为治安拘留5日,并且执行完毕,后经行政诉讼被撤销处罚。王某如果申请行政赔偿,()

    • A、全部由某县公安分局承担赔偿义务
    • B、市公安局承担错误拘留5日的赔偿义务,某县公安局承担错误治安拘留2日的赔偿义务
    • C、全部由市公安局承担赔偿义务
    • D、某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对错误治安拘留7日的赔偿义务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修理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未过
    • C、人民法院应该不予受理
    •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多选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理由支持请求的有(  )。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基本与市价无异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拾得遗失物与违法所得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在本题中,如果甲提出丙取得该自行车是通过拾得或盗窃方式取得的,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

  • 第10题:

    多选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已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向王某表示,愿意出价500元购买其自行车一辆,王某回复说只能以600元的价格将自行车卖给张某。王某的回复为()
    A

    合同成立

    B

    新的要约

    C

    要约邀请

    D

    承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2009年真题]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依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并非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对于占有脱离物,如遗失物或盗赃物,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D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题中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不适用善意取得,可以支持甲的请求。

  • 第13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修理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答案:A,D
    解析:
    《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D。

  • 第14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对被盗自行车,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对自行车予以登记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B.对自行车予以追缴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C.让蔡某先行保管,结案后由警方及时返还邓某
    D.对自行车予以收缴后及时返还给邓某

    答案:A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领取手续存卷备查。因此选择A项。

  • 第15题:

    张某向王某表示,愿意出价500元购买其自行车一辆,王某回复说只能以600元的价格将自行车卖给张某。王某的回复为()

    A合同成立

    B新的要约

    C要约邀请

    D承诺


    B

  • 第16题:

    李某借王某自行车一辆,未经王某同意便将该自行车转卖给朱某。李某与朱某的合同效力属于()

    • A、有效合同
    • B、可撤销合同
    • C、效力待定合同
    • D、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李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其邻居王某,意图使王某受到(),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

    • A、治安拘留处罚
    • B、劳动教养
    • C、经济赔偿损失
    • D、刑事追究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把下列命题转换为联言命题。 ①并非只有陈××是男人,陈××才会犯强奸罪。 ②并非“他偷了手表或者他偷了自行车”。


    正确答案: ①若令p=陈××是男人,q=陈××会犯强奸罪,则原命题形式为:~(p←q)。它等值于(~p∧q)。故与原命题等值的联言命题是:“虽然陈××不是男人,但陈××也会犯强奸罪。”。
    ②若令p=他偷了手表,q=他偷了自行车,则原命题形式为~(p∨q),它等值于(~p∧~q)。故与原命题等值的联言命题是:“他既没有偷手表,也没有偷自行车。”

  • 第19题:

    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盗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对此,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李某
    • B、王某
    • C、徐某
    • D、陈某
    • E、张某

    正确答案:D,E

  • 第20题:

    单选题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是()。
    A

    蒋某偷了一辆价值180元的自行车,1年后被公安机关发现

    B

    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

    C

    王某把入室抢动的黄某捆绑起来,4小时后,将黄某押送到30公里外的派出所

    D

    建筑工人高某与三个同伴发生争执,用砖块将其中一人砸成重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发生以下事件: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车一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职工张某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对此,建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A

    李某

    B

    王某

    C

    徐某

    D

    陈某

    E

    张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劳动法合同》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选项A、C符合该情形;职工王某虽然犯罪,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但用人单位不得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B不是正确选项。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选项D、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4022。

  • 第22题:

    判断题
    王某偷了3辆自行车,可以被治安拘留20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把下列命题转换为联言命题。 ①并非只有陈××是男人,陈××才会犯强奸罪。 ②并非“他偷了手表或者他偷了自行车”。

    正确答案: ①若令p=陈××是男人,q=陈××会犯强奸罪,则原命题形式为:~(p←q)。它等值于(~p∧q)。故与原命题等值的联言命题是:“虽然陈××不是男人,但陈××也会犯强奸罪。”。
    ②若令p=他偷了手表,q=他偷了自行车,则原命题形式为~(p∨q),它等值于(~p∧~q)。故与原命题等值的联言命题是:“他既没有偷手表,也没有偷自行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将其自行车出质给李某借款300元,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自行车转质给不知情的王某,王某骑车上街将自行车撞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因未经张某同意,王某不享有质权

    B

    王某因善意取得享有质权

    C

    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自行车撞坏的损失

    D

    李某应先向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再要求王某赔偿自行车撞坏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