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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D.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可不中断

    答案: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第2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有(  )。

    A.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B.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
    C.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
    D.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

  • 第3题:

    诉讼时效的中断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第4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及其效果?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之中,因发生一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根据《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中断。可见,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以下四种: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是指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请求权,也就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至于提起的诉讼是确认之诉、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是本诉、反诉还是附带民事诉讼,则在所不问。诉讼时效中断的起始日,为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在这里,“诉讼”应作广义解释。
    a.下列事项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b.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c.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若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请求是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以外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的意思通知(催告)。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有限制,但必须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义务人,并且事后能够证明。在这里,时效中断时间的起算,以催告通知送达于义务人的日期为准。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民法总则》第195条所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此外,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承认是指义务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并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承认的行为,不要求特别的形式,但必须将承认权利存在的明示或默示的意思传达(送达)于权利人,并于事后能够证明。至于承认的表示中是否表明了履行义务的意愿,则在所不论。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均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在这里,时效中断时间的起算,以义务人的承认表示送达于权利人的日期为准。
    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等到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在重新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再次发生中断事由,则诉讼时效再次中断。在法律规定的权利最长保护期限内,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限。
    ①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②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试论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的医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8088/8086系统如何确定硬件中断服务程序的入口地址?

    正确答案: 8088/8086系统的硬件中断包括非屏蔽和可屏蔽两种中断请求。每个中断源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中断类型码n。系统规定所有中断服务子程序的首地址都必须放在中断向量表中,其在表中的存放地址=n×4,(向量表的段基地址为0000H)。即子程序的入口地址为(0000H:n×4)开始的4个单元中,低位字(2个字节)存放入口地址的偏移量,高位字存放入口地址的段基地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的中断与诉讼时效的中止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1)发生中止的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客观情况,而发生中断的事由则是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而中断可发生在诉讼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一段时间。
    (3)中止是是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有效,中止事由消除后,原来的时效继续进行。而中断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保障,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中断前后实际是两个诉讼时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有( )。
    A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第9题:

    问答题
    诉讼时效的中断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的中断。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断的法定事由为: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中断的法定事由为: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在一个8086的系统中,以8259A作为INT中断请求的输入控制端,问外设发出的中断请求信号应如何与8259A连接?中断矢量地址是如何确定的?

    正确答案: 外设的中断请求信号应接到8259A的某个中断请求输入端IRQn。
    在第二个中断响应周期时8259A向数据总线送出一个字节的中断类型号,8086CPU在收到中断类型号后,将这个字节数据乘上4,所得结果即为中断矢量地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D.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可不中断

    答案: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第14题:

    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第15题:

    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及其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之中,因发生一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完成以前,因发生一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效中断和时效中止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存在以下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
    前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后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即时效中断依据的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时效中止依据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
    (2)发生的时间不同
    前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后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即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而时效中止则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3)法律效果不同
    前者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后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时效中断使中断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而时效中止使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断?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如何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受到损害”,包括两种情况:相对权受到损害,这主要指债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绝对权受到损害,即对物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由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直接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且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故法律对一些较为特殊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包括:
    (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3)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4)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5)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7)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正确答案: 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
    适用:
    (1)因法定事由(不可抗力;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3)暂时停止进行
    中断: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
    适用:
    (1)当事人主观有意识的行为
    (2)任何阶段,不限次数
    (3)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正确答案: 时效中断,是指正在进行中的时效,因一定事由使已经进行的时效统归无效。时效中断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在何时中断、何时中止?

    正确答案: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要回答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