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我与对方离婚时,儿子只有三岁,法院将儿子判给了我,并由对方每个月承担子女抚养费五十元,但是现在每个月的五十元的抚养费明显已少,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确实是属于必要情况,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可以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时,应当注意是以子女本人的名义起诉,并由抚养一方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另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出现某种新的情况,确有实际困难,如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劳教或正在服刑等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给付的,抚养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第2题: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一次性给付了抚养费就可以和子女断绝关系。()
第3题:
第4题:
父母不离婚,孩子能要抚养费吗?
第5题:
离婚后子女跟一方生活的,()。
第6题: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与探望,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离婚后子女跟一方生活的,()。
A.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
B.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C.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行为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D.另一方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E.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得变更
第14题:
第15题:
父母离婚后,随一方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读书,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第16题:
离婚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
第17题:
离婚时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在今后还可以变更吗?
第18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子女成年但找不到工作,不能独立生活
父母的收入明显提高的
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