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  试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含义、基本形式及经济实质。”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哪些基本形式?


    答案:
    解析:
    (1)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即资本主义国家与垄断资本相结合的资本主义,这种结合有多种形式,但其基本形式可纳为三种类型。(3分)(2)第一,国家直接掌握的垄断资本,即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国有经济。第二,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内部的结合第三,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外部的结合。(3分)

  • 第2题:

    试析“可检验性”的含义及意。


    正确答案: 可检验性,即从构建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可以推导出可供解释或预言的经验事实,这是科学理论所必需满足的最低限度的必要条件。
    可检验性至少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可检验性意味着科学实验是最基本的科学实践活动,实验方法是科学的标志,是最重要的科学方法。第二,可检验性为科学假说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方法论原理,不论提出假说还是鉴别假说都应当遵循这个原理。第三,可检验性是科学发现获得社会承认的基本条件,在这里表现为实验结果必须可以再现的可重复性特点。

  • 第3题:

    试析“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的含义。


    正确答案: “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这一定义大致有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经济法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之法”,更是“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相比,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也是个发展中的法律部门。它最初的历史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正值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垄断、不正当竞争、外部不经济和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的存在和泛滥,对民法、行政法等传统的法律部门构成了挑战。强调平等主体之间等价有偿交换和意思自治的民法,强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行使,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法等无法承担起克服“市场失灵”的历史任务。
    于是,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一经产生,就同时具有了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和预防功能。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将经济法称为“预防和弥补市场失灵之法”。
    第二,经济法不仅是“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而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经济法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而不断增加其新的内涵。认可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仅仅是经济法发展过程中的早期特征。经济法从产生至今,历经近70-80年的发展,其中在20世纪30-40年代达到其初步繁荣时期。1936年凯恩斯提出了一个以政府干预为核心的应付经济危机和解决就业问题的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采纳,在战后,西方国家更是制定了一系列体现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体系以及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推动了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但自从20世纪60-70年代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政府失灵”现象之后,经济法亦被赋予了预防和弥补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从而使之从早期
    仅具有克服“市场失灵”的单一职能,发展为具有同时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职能。现代经济法不仅成为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成为约束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开始发展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
    第三,经济法不仅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之法”,更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辩证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再次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美国克林顿总统在倡导“新经济”时所提出采用“市场+制度”模式,体现了新型的“政府-市场观”。而小布什总统奉行的经济政策显得更加“自由放任”,他一再强调应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注重发挥企业作用,由市场决定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美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面对日趋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政府应当更加重视预见性的法律制度建设,针对市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作出制度性的对策安排,即使对于那些无法预见的问题,也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协调机制,以使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规制,更加多地表现为柔性的“协调”,而不再过多地采用刚性的“干预”,以使现代政府的经济规制,更加低成本、高效率,以使市场机制的发挥更加自由、有效。

  • 第4题:

    试析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我们倾向于将经济法视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即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括如下基本的含义。
    (1)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协调
    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或协调。干预或协调的主体是国家。因此,国家的干预或协调,又可具体称之为政府的依法干预或协调。
    (2)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经济关系,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规制关系,简称经济规制关系。
    (3)经济规制关系主要是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发生的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规制关系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市场规制主体与市场被规制主体。既要调整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又要规范政府的干预或协调行为,从而体现了经济法肩负的双重职能。
    (4)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
    经济法具有根本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的显著特征。而经济法则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所谓社会公共性,突出地揭示了经济法一般特征的限定性条件,是指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或协调,始终以社会经济规制者的身份,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 第5题: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有()

    • A、国营企业
    • B、国私合营企业
    • C、国家与私人垄断资本在国际范围内的结合
    • D、国家调节经济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1、国家直接掌握的垄断资本,(国有经济,国有企业)
    2、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内部的结合。
    3、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外部的结合

  • 第7题:

    问答题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国家直接掌握的垄断资本,(国有经济,国有企业)
    2、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内部的结合。
    3、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外部的结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 微观经济法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抑强扶弱法,经济法所追求的是实质公平。它通过对强势市场主体的行为加以法律限制或增加其法律义务,防止其以强凌弱,打击其破坏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从而实现与其它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实质公平。同时,微观经济法对市场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予以加强型的法律保护。例如,《反垄断法》强调对中小企业或新入市企业利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产品质量法》强调对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法》强调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同时,上述法律还赋予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以更多的法律权利和权利救
    济手段,使他们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所以,微观经济法中的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是贯彻实质公平原则的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实质。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是市场经济内在理念和经济社会化的要求所决定的一项基础性原则。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经济实质公平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济实质公平主要表现为交易公平,这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目标。经济法以不对等追求实质公平,主要通过限制意思自治来追求公平,即在承认经济法主体的资源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差异的条件下追求结果上的公平。通过公平的竞争,使参与竞争的各方在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同时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经济公平应当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平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为市场交易主体创造一个平等、公平、统一、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使各市场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要求市场交易主体依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展开良性的竞争,不因一己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析“可检验性”的含义及意。

    正确答案: 可检验性,即从构建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可以推导出可供解释或预言的经验事实,这是科学理论所必需满足的最低限度的必要条件。
    可检验性至少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可检验性意味着科学实验是最基本的科学实践活动,实验方法是科学的标志,是最重要的科学方法。第二,可检验性为科学假说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方法论原理,不论提出假说还是鉴别假说都应当遵循这个原理。第三,可检验性是科学发现获得社会承认的基本条件,在这里表现为实验结果必须可以再现的可重复性特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实质?


    正确答案: (1)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实质,是私人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干预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以加强垄断资本 集团的经济实力,调节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缓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减缓经济危机,为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创造条件,保证垄断资本不断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2)这种实质,可以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认识:
    第一,国家干预经济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基础;
    第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代表私人垄断资本的总体利益。

  • 第14题:

    试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实质。


    正确答案: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垄断组织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垄断资本主义,它是垄断组织直接控制国家机器,并且利用国家政权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和干预,来保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是资本主义内部生产关系的变化或调整,是垄断资本主义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更高阶段,所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仍然是资本主义,它不是资本主义以外的什么东西。但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又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垄断资本主义,特殊在国家与垄断资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目的在于,既要保证垄断资本家的高额垄断利润,又要力求资本统治的稳定。总之,资本主义国家与垄断资本结合起来,牟取高额垄断利润,与此同时通过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来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生存。这就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实质。

  • 第15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的原则,是市场经济内在理念和经济社会化的要求所决定的一项基础性原则。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决定了它必须把经济实质公平作为其基本原则,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经济实质公平主要表现为交易公平,这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目标。经济法以不对等追求实质公平,主要通过限制意思自治来追求公平,即在承认经济法主体的资源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差异的条件下追求结果上的公平。通过公平的竞争,使参与竞争的各方在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同时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经济公平应当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平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为市场交易主体创造一个平等、公平、统一、有序的外部竞争环境,使各市场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要求市场交易主体依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展开良性的竞争,不因一己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 第16题:

    试析预算的含义及特点。


    正确答案:某种程度上讲,复式预算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是国家推行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我国的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和财务收支计划,有国家预算和单位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基本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预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国家的预算在形式上常表现为反映财政收支状况的一系列特定表格和书面文件,实质上则是国家预算的编制、议定和执行等一系列活动,反映了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政策目标。预算以财政年度为计划期、以财政收支一览表为基本内容、以立法文件为表现形式。跟其它政府行为相比,预算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法定性。预算依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编制,是由法定机构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期限性。任何一个国家预算的编制和实现,都要有时间界度,即预算年度。
    (3)预测性。财政预算是一项超前性工作。在每个预算年度到来前,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经济信息进行预测和计算。国家财政是否平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超前性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第17题:

    试析经济法的经济实质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法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抑强扶弱法,经济法所追求的是实质公平。它通过对强势市场主体的行为加以法律限制或增加其法律义务,防止其以强凌弱,打击其破坏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从而实现与其它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实质公平。同时,微观经济法对市场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予以加强型的法律保护。例如,《反垄断法》强调对中小企业或新入市企业利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产品质量法》强调对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法》强调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同时,上述法律还赋予弱势经营者和消费者以更多的法律权利和权利救
    济手段,使他们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所以,微观经济法中的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是贯彻实质公平原则的法。

  • 第18题:

    多选题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有()
    A

    国营企业

    B

    国私合营企业

    C

    国家与私人垄断资本在国际范围内的结合

    D

    国家调节经济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析预算的含义及特点。

    正确答案: 某种程度上讲,复式预算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是国家推行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我国的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和财务收支计划,有国家预算和单位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基本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预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是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国家的预算在形式上常表现为反映财政收支状况的一系列特定表格和书面文件,实质上则是国家预算的编制、议定和执行等一系列活动,反映了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政策目标。预算以财政年度为计划期、以财政收支一览表为基本内容、以立法文件为表现形式。跟其它政府行为相比,预算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法定性。预算依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编制,是由法定机构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期限性。任何一个国家预算的编制和实现,都要有时间界度,即预算年度。
    (3)预测性。财政预算是一项超前性工作。在每个预算年度到来前,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经济信息进行预测和计算。国家财政是否平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超前性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 我们倾向于将经济法视为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之法,即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括如下基本的含义。
    (1)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协调
    经济法的最基本属性在于它体现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或协调。干预或协调的主体是国家。因此,国家的干预或协调,又可具体称之为政府的依法干预或协调。
    (2)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经济规制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经济关系,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规制关系,简称经济规制关系。
    (3)经济规制关系主要是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发生的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规制关系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市场规制主体与市场被规制主体。既要调整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又要规范政府的干预或协调行为,从而体现了经济法肩负的双重职能。
    (4)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
    经济法具有根本不同于民法和行政法的显著特征。而经济法则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所谓社会公共性,突出地揭示了经济法一般特征的限定性条件,是指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或协调,始终以社会经济规制者的身份,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及形成途径。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含义、基本形式及经济实质。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在经济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有哪些基本形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垄断资本主义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经济特征,也是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实质的是( )
    A

    垄断

    B

    生产集中

    C

    国家操控

    D

    土地私有制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