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二)背景资料某新建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该矿井主井井深700m,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由二级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2月10日,井筒施工至305m,未揭露到K含水岩层,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继续组织施工。2月14日,当井筒施工至312m时,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到K含水岩层),涌水量达4

题目
问答题
(二)背景资料某新建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该矿井主井井深700m,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由二级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2月10日,井筒施工至305m,未揭露到K含水岩层,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继续组织施工。2月14日,当井筒施工至312m时,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到K含水岩层),涌水量达40m3/h,事故造成3名工人重伤,井筒被淹40m。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紧急安装排水设施进行排水。经建设单位同意,该段采用了工作面注浆治水措施,安全通过了K含水岩层。经统计:突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影响工期10d;工作面注浆发生费用50万元,影响工期25d。施工单位对此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问题:1. 王某是否有资格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说明理由。2.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安全事故属于哪一等级?该突水事故主要责任由谁承担?3. 指出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的做法?4.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1.某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一矿井的风井井筒及井下相关巷道工程。井筒净直径5.5m,全深450m。根据该井筒地质检查钻孔所提供的地质资料表明:井筒穿越的岩层多数为厚层泥岩,其中夹杂少量薄层砂质泥岩。井筒在深205~230m穿过两条落差小于5m的断层,断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预计涌水量4 m3/h。 该风井井筒工业广场地面较平坦。资料表明该地区历史最高洪水位为+501.5m,最近10年最高洪水位为+500.5m。施工单位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了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井筒的防治水方案如下: (l)考虑到预计涌水量较小,井筒施工排水采用了风动潜水泵加吊桶排水。 (2)为防止地面洪水,井筒临时锁口标高按高于近10年的最高洪水位考虑,确定为+500.6m。 施工期间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井筒施工到井深160m时突遇断层出水,涌水量达40 m3/h,发生了淹井事故。 事件2:巷道施工期间钻孔探水时,由于钻孔设施问题和操作使用不当,发生了突水事故,影响了工期。 事件3: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恰逢雨季连续暴雨,加之附近山洪暴发,导致工业广场积水,水位高度达到+500.5m,致使积水迅速超过井口灌人矿井,发生了淹井事故,所幸井下人员及时撤离,未造成伤亡。 [问题1] 施工单位井筒施工组织设计防治水方案存在哪些问题?说明正确的做法。 [问题2] 井筒施工期间突遇断层发生淹井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问题3] 巷道钻孔探水钻进前,该钻孔应安装哪些设施?如遇钻孔内水压过大应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问题4] 矿井工业广场积水灌人矿井,所发生的淹井事故是否可定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事故?说明理由。

2.业主为增加资源产出,计划对原矿井进行改扩建。为避免越界、影响邻近矿井开采,业主的改扩建工作仅以原开采范围的“地盘”面积进行延深。改扩建需新建立井井筒,和深660m水平的一主要运输大巷。为避免新建区域的勘探工作,业主利用原有地质资料并通过已掌握的地质情况,绘制了新建井的深部地质和水文资料图,作为招标和施工的依据。新的地质与水文地质图表示,新井筒的浅部地质情况简单,只在深625m位置将遇到65m3/h的含水层。新建巷道将在井底车场外穿越一断层。最终,业主通过议标的形式落实了承包该工程的某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要求,依据业主提供的地质、水文资料以及无设计单位盖章的图纸,编制完成了井筒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业主的同意。井筒的前期施工尚比较顺利,直到井深620m突然出现了涌水量有95m3/h的含水层,因准备不足,没能来得及实施防水措施,只能勉强采取截、导的办法强行过含水层的,严重地影响了施工质量。事后,施工单位吸取了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不准的教训,向业主提出了巷道施工的地质资料要求。 一个月后当施工刚要进入正常时,业主遇地方管理部门的检查警告后仍无法提供施工许可,而受到责令停工和罚款的处分,施工单位被处以罚款并只得窝工待业。 问题: 1.地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分析说明业主无法提供施工许可的原因。 2.造成井筒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3.根据背景情况,施工单位应要求业主补充提供哪些具体的地质资料

4.某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一矿井的风井井筒及井下相关巷道工程。井筒净直径5.5m,全深450m。根据该井筒地质检查钻孔所提供的地质资料表明:并筒穿越的岩层多数为厚层泥岩,其中央杂少量薄层砂质泥岩。井筒在深205~230m穿过两条落差小于5m的断层,断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预计涌水量4m3/h。该风井井筒工业广场地面较平坦。资料表明该地区历史最高洪水位为+501.5m,最近10年最高洪水位为+500.5m。施工单位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了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井筒的防治水方案如下:(1)考虑到预计涌水量较小,井筒施工排水采用了风动潜水泵加吊桶排水。(2)为防止地面洪水,井筒临时锁口标高按高于近10年的最高洪水位考虑,确定为+500.6m。施工期间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l:井筒施工到井深160m时突遇断层出水,涌水量达40m3/h,发生了淹井事故。 事件2:巷道施工期间钻孔探水时,由于钻孔设施问题和操作使用不当,发生了突水事故,影响了工期。 事件3: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恰逢雨季连续暴雨,加之附近山洪暴发,导致工业广场积水,水位高度达到+500.8m,致使积水迅速超过井口灌入矿井,发生了淹井事故,所幸并下人员及时撤离,未造成伤亡。 ?1.施工单位井筒施工组织设计防治水方案存在哪些问题?说明正确做法。 ?2.井筒施工期间突遇断层发生淹井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3.根据案例中所述事故,简述防止发生淹井事故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4.淹井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淹井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排除,试简述淹井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更多“问答题(二)背景资料某新建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该矿井主井井深700m,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由二级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2月10日,井筒施工至305m,未揭露到K含水岩层,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继续组织施工。2月14日,当井筒施工至312m时,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到K含水岩层),涌水量达4”相关问题
  • 第1题:

    (二)


    【背景资料】


    某新建矿井,设计年产量1000万吨,立井开拓,主、副、风井深度分别为600m、630m、595m,均布置在工业广场内。相关地质资料表明:井田内第四、第三系地层缺失;井筒穿过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煤层无瓦斯显现;开采水平以下200m有奥陶系灰岩,但没有更详细的资料。开采水平的等高线图显示,井底车场以外井田构造复杂,断层较多。井筒施工期间涌水量很小,三个井筒快速到底后,顺利转入二、三期工程。为尽早建成矿井,建设单位引进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某日,一主要运输巷道工作面的施工人员汇报,该工作面底板有出水,并有明显鼓起现象,但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未采取探水措施。隔天,工作面放炮后突发重大涌水事故,造成淹井。


    【问题】


    1.建设单位提供的该矿井地质资料有何重要缺陷?


    2.从已有的地质资料分析,该矿井存在什么主要风险?为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施工单位还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哪些地质资料和重要水文地质参数?


    3.采掘工作面突水前的主要征兆有哪些?


    4.简单叙述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应做的工作。


    5.针对本案例,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答案:
    解析:

    (二)


    1.建设单位提供的该矿井地质资料的重要缺陷是不全面。


    2.从已有的地质资料分析,该矿井存在的主要风险:褶曲、断层等构造和构造破坏。为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施工单位还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穿过岩层、地质构造情况、土工性质,地面气候、雨期与冻结期、地下水位和冻结深度、主导风向和风力、地震烈度等。


    还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重要水文地质参数:渗透系数、导水系数、水位传导系数、压力传导系数、给水度、释水系数、越流系数等。


    3.采掘工作面突水前的主要征兆:


    (1)工作面压力增犬,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时可达500mm以上;


    (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3)沿裂隙或岩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岩)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底板活动时水变浑浊,底板稳定时水色变清;


    (4)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


    (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


    4.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应做的工作: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在正式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装好孔口管、三通、阀门、水压表等。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还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钻进,并采取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矿石壁突然鼓出的措施。在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必须考虑临近施工巷道的作业安全,并应预先布置避灾路线。


    5.针对本案例,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


    (2)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编制和督促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5)定期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检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和档案资料。

  • 第2题:

    背景资料:
    业主为增加资源产出,计划对原矿井进行改扩建。为避免越界、影响邻近矿井开采,业主的改扩建工作仅以原开采范围的“地盘”面积进行延深。改扩建需新建立井井筒,和深660m水平的一主要运输大巷。为避免新建区域的勘探工作,业主利用原有地质资料并通过已掌握的地质情况,绘制了新建井的深部地质和水文资料图,作为招标和施工的依据。新的地质与水文地质图表示,新井筒的浅部地质情况简单,只在深625m位置将遇到65m3/h的含水层。新建巷道将在井底车场外穿越一断层。最终,业主通过议标的形式落实了承包该工程的某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要求,依据业主提供的地质、水文资料以及无设计单位盖章的图纸,编制完成了井筒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业主的同意。井筒的前期施工尚比较顺利,直到井深620m突然出现了涌水量有95m3/h的含水层,因准备不足,没能来得及实施防水措施,只能勉强采取截、导的办法强行过含水层的,严重地影响了施工质量。
    事后,施工单位吸取了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不准的教训,向业主提出了巷道施工的地质资料要求。
    一个月后当施工刚要进入正常时,业主遇地方管理部门的检查警告后仍无法提供施工许可,而受到责令停工和罚款的处分,施工单位被处以罚款并只得窝工待业。
    问题:
    1.地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分析说明业主无法提供施工许可的原因。
    2.造成井筒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3.根据背景情况,施工单位应要求业主补充提供哪些具体的地质资料


    答案:
    解析:
    1、地方主管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建设单位被警告后仍未能提供施工许可,业主和施工方均应受停工和罚款处理。
    业主未能提供施工许可的原因包括:1)业主改扩建未被许可;2)项目未有批准的勘探报告;3)设计不合法且未被批准;4)施工条件不足(至少缺井筒检查钻)等。
    2、造成井筒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1)地质资料与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没有符合要求的井筒检查钻孔地质勘探资料;
    (2)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则处理井筒施工工作;
    (3)因为对含水层位置和涌水量情况不清楚,故没有采用堵水的方法来保证施工质量;
    (4)施工中对涌水情况没有应急准备,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防治水的措施不力。
    3、巷道情况:巷道顶、底板岩层性质,围岩分布等;
    断层资料:断层具体位置、倾斜角度、断层性质、落差大小、上下岩层分布等;
    巷道岩层渗涌水情况:含水层位置、渗漏水点位置、涌水大小,与断层导通情况等;
    老窑情况:分布位置、开采时间、开采范围、含水状况、周围含水层关系等。

  • 第3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主井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段无流沙,厚度不到4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25m3/h左右,最大含水层位于地表以下300m,施工单位中标后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表土段,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4.0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最后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40天,费用增加150万元。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大于50m3/h,最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计60天,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针对背景资料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哪些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4.分析井筒施工结束涌水量超过规范标准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规范要求是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下列工程的变更:
    (1)表土段穿越流沙层的施工;
    (2)基岩段工作面预注浆工程。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变更范围的规定。特别是有关施工企业提出变更的原则、要求、范围的规定。
    问题2【参考答案】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与索赔,索赔的程序规定。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事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承包人的索赔程序:(1)意向通知,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2)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这是索赔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3)索赔报告评审。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并在28天内予以答复。(4)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问题3【参考答案】
    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50+200=350万元,工期是40+60=100天。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与索赔。费用索赔、工期索赔的确定。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分清责任按责分担费用与工期。本题表土施工由于地质报告的失误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所以给予补偿;基岩段同样应由建设方承担,应给予补偿。井筒淋水超标是施工单位施工质量问题应自行担责,所以不予补偿。
    问题4【参考答案】
    主要原因一般为井壁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混凝土本身配比不合适,强度等级低,地压大开裂,浇筑混凝土时施工段涌水量大采取防水措施不合适,短段掘砌施工接缝不好,检查井壁质量钻孔不适合,均是造成井壁漏水的因素。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规定普通法施工全井筒建成后,井筒深度≤600m的总漏水量≤6m3/h,井筒深度>600m的总漏水量≤10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出水水孔。
    采用特殊法施工的井筒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其漏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钻井法施工井筒段,总漏水量≤0.5m3/h;冻结法施工井筒段,井筒深度≤400m段,总漏水量≤0.5m3/h,井筒深度>400m,每百米漏水增加量≤0.5m3/h;以及,不得有集中出水孔和含砂的水孔。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有关建成后井筒涌水的要求。具体涌水要求见本答案。

  • 第4题:

    34、(四)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副井井筒工程,井筒深620m,净直径6.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钻孔地质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6m的砂岩含水层,裂隙不发育,预计涌水量16m3/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建设单位不予同意;于是,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了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为预防水患,还在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
    在施工含水层时,井筒涌水量逐渐增加到25m3/h,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最终井筒施工拖延了半个月。该段井筒验收时,发现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严重,强度也未达到设计要求。依据监理日志关于该段井筒掘进时岩帮破裂严重.涌水量变大的描述,以及该段井壁混凝土施工期间涌水量较大的纪录(不存在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认定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对其提出索赔,并决定由其承担该井筒的套壁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提出了申诉。


    问题:
    1.为预防井筒涌水造成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可采取哪些措施?请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所提出和采取的防水措施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2.指出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决定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如果采用注浆堵水,应采取哪种注浆方法?说明理由。
    4.施工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应承担哪些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可提出哪些申诉意见?


    答案:
    解析:
    1、可采取注浆堵水.截水.导水.有条件时的泄水.最后排水等措施。
    施工单位提出井筒施工前采取地面预注浆不合理。因含水层只有一层,且离地面较深,采用地面预注浆不经济。应采用工作面预注浆合理。施工单位提出注浆治水是有道理的,因为预计含水层预计涌水量达到16m3/h,应采取治水措施。

    2.建设单位以监理日志就认定是施工单位爆破引起岩帮破裂造成井壁质量问题不妥。且监理日志没有关于其他质量问题的信息,说明建设单位的认定更无依据。
    正确的做法对井壁的实际强度进行检测,由设计单位核算能否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能满足,可以予以验收。如不能满足,即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按技术方案加固处理。责任方承担经济责任。如处理后应不满足要求,严禁验收。

    3.应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法,因此含水层离地面远,采取工作面预注浆较经济合理。

    4.施工单位未采取预注浆治水措施,强行通过一定会造成井壁淋水加大。影响井壁的质量。
    施工单位采取吊桶强行排水,方案不合理,排水能力达不到要求。应采吊泵排水较合量。
    且在井筒中已铺设了排水管路,在水量增大时未发挥作用。
    施工单位在水量增大时才补充导水.截水工作,表现施工单位对此含水层重视不够。
    未提前制定相应方案,措施落实更产不到位。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施工单位应承担经济责任,包括工期拖延造成的经济损失;套壁后井径变小,使用功能减小的损失。
    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施工单位可提出来申诉:施工单位提出的用吊桶排水过含水层方案,建设单位未提出异议;涌水量增大,非施工单位责任;涌水量增大时施工单位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依据不充分。

  • 第5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施工单位按建成后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的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是否正确?针对本寨例情况,说明应如何正确应对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

    答案:
    解析:
    (本小题8分) 不正确(1分)。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向建设单位提出矿山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性质(1分)及其6m3/h(2分)要求,并在投标书中提出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二工程费用和工期要求(3分)。如中标,应按投标书的6m3/h签订合同(1分)。

  • 第6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井直径6.0m,井深890m;副井直径7.0m,井深850m;设计巷道断面较大,井底装载硐室在主井车场水平以下。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基岩段涌水量小于10m3/h。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安排主井比副井提前3个月开工,装载硐室随井筒同时施工;主井进行临时改绞,用临时罐笼提升。  实际施工中,副井施工较顺利,预计可按时到底。主井地面预注浆效果较差,施工的涌水量达65m3/h。施工单位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强行通过了含水层。由于涌水影响,预计主井将比副井滞后2.5个月到底。主、副井短路贯通需2个月。经研究,决定临时改绞的方案不变。设计单位提供井底车场平面施工图如图所示。

    增加的措施工程的费用属于哪类费用?应由哪方解决?施工单位可向业主索赔哪些项目的费用?

    答案:
    解析:

      (1)工程措施费(2分):
      (2)由业主(建设单位)解决(2分);
      (3)增加排水费用(1分);
      增加壁后注浆费用(1分):
      由于装载硐施工方案改变所增加的费用(2分)。

  • 第7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井直径6.0m,井深890m;副井直径7.0m,井深850m;设计巷道断面较大,井底装载硐室在主井车场水平以下。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基岩段涌水量小于10m3/h。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安排主井比副井提前3个月开工,装载硐室随井筒同时施工;主井进行临时改绞,用临时罐笼提升。  实际施工中,副井施工较顺利,预计可按时到底。主井地面预注浆效果较差,施工的涌水量达65m3/h。施工单位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强行通过了含水层。由于涌水影响,预计主井将比副井滞后2.5个月到底。主、副井短路贯通需2个月。经研究,决定临时改绞的方案不变。设计单位提供井底车场平面施工图如图所示。

    简述本项目井巷工程过渡期辅助系统要做哪些调整来保证二期工程的施工。

    答案:
    解析:

      (1)运输系统的变换(2分)
      井筒改绞前仍用吊桶提升;临时改绞形成后,用罐笼提升。
      (2)通风系统的调整(2分)
      主、副井贯通前,利用原各自系统;
      贯通后,扇风机移至井底车场适当位置安装,一个井筒进风,一个井筒回风。
      (3)排水系统调整(2分)
      主井与副井贯通前利用各自凿井排水系统;
      临时改绞完成后,井底增设临时泵房和水仓(或利用已有形成巷道或井底水窝)。
      (4)供电系统调整(2分)
      井下永久供电系统未形成前,井底增设临时配电点,电缆由主井敷设。

  • 第8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一矿井的风井井筒及井下相关巷道工程.井筒净直径5.5m,全深450m。根据该井筒地质检查钻孔所提供的地质资料表明:井筒穿越的岩层多数为厚层泥岩,其中夹杂少量薄层砂质泥岩;井筒在深205~230m穿过两条落差小于5m的断层,断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预计涌水量4m3/h。
    该风井井筒工业广场地面较平坦.资料表明该地区历史最高洪水位为+501.5m,最近10年最高洪水位为+500.5m。
    施工单位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了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井筒的防治水方案如下:
    (1)考虑到预计涌水量较小,井筒施工采用了风动潜水泵加吊桶排水。
    (2)为防止地面洪水,井筒临时锁口标高按高于近10年的最高洪水位考虑,确定为+500.6m。
    施工期间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井筒施工到井深160m时突遇断层出水.涌水量达40m3/h.发生了淹井事故。
    事件2:巷道施工期间钻孔探水时,由于钻孔设施问题和操作使用不当.发生了突水事故,影响了工期。
    事件3: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恰逢雨季连续暴雨,加之附近山洪暴发,导致工业广场积水,水位高度达到+500.8m,致使积水迅速超过井口灌入矿井,发生了淹井事故,所幸井下人员及时撤离,未造成伤亡。
    【问题】
    1.施工单位井筒施工组织设计防治水方案存在哪些问题?说明正确的做法。
    2.井筒施工期间突遇断层发生淹井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3.巷道探水钻孔钻进前,该钻孔应安装哪些设施?如遇钻孔内水压过大,应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4.矿井工业广场积水灌人矿井,所发生的淹井事故是否可定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事故?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存在问题:井筒防治水方案缺少穿过断层的探水措施。 正确做法:按相关规定,穿过导水断层应先探后掘。
    存在问题:井筒施工排水采用潜水泵加吊桶排水不合理。
    正确做法:井筒施工应有预防井筒涌水的措施,应按规定布置排水系统(配齐排水供电电源、排水泵、排水管路等)。
    存在问题:井筒施工地面防洪标高设计不合理,临时锁口标高小于煤矿建设安全的规定。
    正确做法:按规定井筒临时锁口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若低于最高洪水位时,必须采取防洪安全措施,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2.井筒施工期间突遇断层发生淹井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
    (1)地质资料不准确(断层位置、涌水量大小);
    (2)没有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水、治水;
    (3)井筒施工组织设计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不足。
    3.根据施工规范:探水钻孔钻进前,应安装孔口管、三通、阀门、压力表等设施。
    如遇钻孔内水压过大,应采取反压和防喷装置进行钻进,并应采取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技术措施。
    4.所发生的淹井事故不可定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事故。
    理由:因为该洪水位没有超过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且施工单位未做好应有的防水措施。

  • 第9题:

    某生产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的通风方式。因扩建需要建设新副井,新副井的位置位于原工业广场边缘,距离原副井150m,为节约投资新副井未施工检查孔,而是采用了原副井的地质资料。
    新副井井筒直径6.5m,深度750m,表土段深度85m,采用普通法施工。该井筒井壁表土段为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基岩段为单层普通混凝土井壁。
    该新副井由施工单位A承担,合同约定,混凝土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与混凝土供应商B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
    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显示表土段无流沙层,预计最大涌水量为15m3/h,基岩段550~580m处有一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30m3/h,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式通过。其余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2m3/h。
    基岩段施工中,为保证施工质量,项目部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其中部分内容如下:采用金属液压整体下移模板砌壁,模板高度3600mm,模板直径6500mm;每次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取混凝土样本检查混凝土坍落度,并制作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做相应龄期压力试验;混凝土脱模后洒水养护时间不少于3d;混凝土采用底卸式吊桶运输。该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修订后付诸实施。井筒施工到360m时,发现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施工到550m时施工单位采用了伞钻接长钻杆探水,探水深度为15m,发现钻孔涌水量很小,决定继续施工。施工到565m位置爆破时井筒突发涌水,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2小时候回落到120m3/h,依然超过井筒排水能力60m3/h导致淹井事故发生。为此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井筒施工完毕后,井筒漏水量达到7.5m3/h,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壁后注浆处理,由此造成施工单位额外增加费用60万元,工期延长10d,施工单位就此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问题
    1.新副井采用原井筒的地质资料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修改
    3.针对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如何处理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商应如何应对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说明理由。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因为井筒检查孔距离井筒中心不应超过25m。
    2.质量保证措施中,模板的直径为6500mm不合理,模板的有效半径应比井筒设计半径大10~40mm;
    洒水养护不少于3d不合理,应该为不少于7d。

    3.针对该段混凝土工程,应首先进行混凝土无损检测或者是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强度复测,如果合格则可以进行正常验收,如果仍不符合要求,则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安全度并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
    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则施工单位应该进行返工,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应该支持施工单位的相应索赔,并对混凝土供应商进行索赔。混凝土供应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监理单位应当协调三家单位,并对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该拒绝事故单位的索赔。理由是:井筒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不是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没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以及施工单位的排水能力不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因为井筒漏水量7.5m3/h符合合格标准。

  • 第10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内,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并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
    施工单位编制的矿井施工组织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量达20m3/h。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在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进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了施工组织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的特点包括: 优点:(1)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用;(2)有利于提前形成副井永久提升系统。
    缺点:(1)增加了项目前期投资;(2)给副井井筒凿井及冻结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开工顺序:主井先开工,副井3个月后开工。
    优点:(1)冻结制冷工程可以错峰,冻结施工设备等资源需求相对平稳;(2)有利于主副井井筒同时到底,有利于两井短路贯通。
    3.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费用15万元的索赔是合理的。
    理由:地质资料未提供该含水层的正确涌水资料,涌水量达20m3/h(超过8ma/h)。
    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是不合理。
    理由:工期延误2个月不一定会影响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有:造成施工单位质量风险,井壁质量难以保证,作业环境差,影响施工进度。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其调整方案是:因主井井筒施工延误2个月,可不安排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丁;待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永久装备前进行施工。

  • 第11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项井底车场二期工程。该矿井采用主、副井开拓方式,此时,主井已采用临时罐笼提升,副井临时管路系统尚未拆除,拟在副井空、重车线完工后,进行副井永久装备。
    建设单位参考已竣工井筒和马头门地质资料,认定井底车场围岩为砂泥岩互层,岩层稳定,无大的断层;车场水平以下有一奥陶系灰岩含水层,距车场底板较远,且有泥岩隔水层;奥陶系灰岩含水层水压、水量等水文地质条件不祥,预计车场总涌水量20m3/h左右。
    建设单位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发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根据地质资料,在主井马头门附近安装两台排水能力为100m3/h的卧泵,其中一台备用(主井底再无设备安装空间),利用井底水窝作水仓。施工中发现有岩层错动,并有断续的出水现象。这些现象没有引起重视,结果在副井重车线掘进放炮后,距副井井筒65m处,发生了迎头突水,涌水达到220m3/h,经抢险未造成淹井事故,但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问题】
    1.分析突水事故中,施工单位的认识和做法存在哪些问题
    2.施工单位在突水后应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3.施工单位在施工井底车场前应如何做好防突水工作
    4.工作面底板发生含水层突水的主要预兆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的认识和做法的错误是: (1)对建设单位的地质资料的可靠性没有认真分析;
    (2)没有认识或充分重视突水预兆和工作面异常现象;
    (3)发现岩层错动并有出水现象,对地层构造沟通含水层的风险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探水措施。

    2.施工单位采取的紧急措施有:
    (1)停止井底车场所有掘进工作(掘砌工作);
    (2)副井马头门附近,安装卧泵(水泵),增大排水能力,满足现场需要;
    (3)清理副井水窝,作临时水仓(水仓)。

    3.施工单位在施工井底车场前应做好防突水工作如下:
    (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进行突水风险分析;
    (3)制定详细的防治水施工措施;
    (4)预备充足的排水能力;
    (5)加固底板。

    4.工作面底板发生含水层突水的主要预兆包括:
    (1)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变形增大;
    (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缝,并逐渐增大;
    (3)沿裂隙或岩帮向外渗水,并有增大趋势;
    (4)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响声。

  • 第12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新建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 20万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该矿井主井井深700m,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由二级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2月10日,井筒施工至305m,未揭露到K含水岩层,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继续组织施工。2月14日,当井筒施工至312m时,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到K含水岩层),涌水量达40m3/h,事故造成3名工人重伤,井筒被淹40m。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紧急安装排水设施进行排水。经建设单位同意,该段采用了工作面注浆治水措施,安全通过了K含水岩层。经统计:突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影响工期10d;工作面注浆发生费用50万元,影响工期25d。施工单位对此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问题: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安全事故属于哪一等级?该突水事故主要责任由谁承担?2.指出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的做法?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某矿井井筒设计深度850m,井筒净直径6.5m,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某矿建单位承担该井筒的施工,合同签订时与施工单位约定,由于井筒涌水量不大,采用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在井筒施工到达含水层地段时,工作面放炮后井筒实际涌水量达到30m3/h,施工单位采取加快施工速度并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快速进行支护作业,但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存在缺陷,井壁漏水严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注浆加固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和工期损失,施工单位提出不同的意见。
    问题: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的井筒施工方案约定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是否正确 为什么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如何应对 说明理由。
    4.井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
    因为涌水量20m3/h,应对井筒工作面进行注浆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约定违反规范的规定。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处理问题。
    对于由地质资料显示的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这只是由地质资料预测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风险。针对这种水文地质类风险,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同时,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互惠互利。因而,也提醒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相关风险的承担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与建设单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 、不正确。
    因为,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在涌水量30m3/h的情况下,不能有效加快混凝土的凝固,也无法保证支护质量。
    本题主要考察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条件与作用。
    理论上混凝土减水剂能有效降低水胶比,从而提高混凝土的终凝强度;混凝土速凝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缩短混凝土的终疑时间,对提高混凝土的早期强度有帮助。但是,实际工程应用中,它们的使用均是有条件限制的,都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作用效果。而在涌水量为30m3/h的背景下,外加剂本身的作用还来不及发挥,就已经被涌水削弱了。因而,理论与实践应有机结合,这也是对建造师的基本要求。
    3、提出索赔要求。
    工作面涌水量达到30m3/h,超过原资料提供的数值;采用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已经获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壁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本题主要考察因条件变化而引起的索赔问题。
    索赔是指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地质条件是矿山井下施工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地质和水文条件还难以精确量化描述,矿山建设和生产具有很多可变因素。本案例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与工程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施工单位由于地质资料不准确,施工中遇到30m3/h的涌水,从而导致施工单位的损失,符合索赔的基本条件,因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可以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在矿山工程中,因地质条件的重大改变施工单位要求索赔的事项是频频发生的,这也是矿山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矿山施工中,不仅要对这种情况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准备,还要充分利用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与经验,充分做好预案.避免利益的损失。
    4、提出索赔要求。
    加强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停止掘进,进行工作面注浆堵水。
    本题主要考察施工防治水方法及应用。
    施工防治水方法主要有两大类:注浆堵水和井筒排水。
    注浆堵水就是用注浆泵经注浆孔将浆液注入含水岩层内,使之充满岩层的裂隙并凝结硬化,堵住地下水流向井筒的通路,达到减少井筒涌水量和避免渗水的目的。注浆堵水有两种方法:预注浆和壁后注浆。
    根据井筒涌水量大小不同,井筒排水又可分为吊桶排水和吊泵或卧泵排水。
    综合分析本案例的背景条件,可采取的措施是加强井筒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工作面注浆堵水。

  • 第14题:


    某新建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该矿井主井井深700m,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由二级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2月10日,井筒施工至305m,未揭露到K含水岩层,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继续组织施工。2月14日,当井筒施工至312m时,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到K含水岩层),涌水量达40m3/h,事故造成3名工人重伤,井筒被淹40m。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紧急安装排水设施进行排水。经建设单位同意,该段采用了工作面注浆治水措施,安全通过了K含水岩层。经统计:突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影响工期10d;工作面注浆发生费用50万元,影响工期25d。施工单位对此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王某是否有资格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说明理由。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安全事故属于哪一等级?该突水事故主要责任由谁承担?


    3.指出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的做法?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王某没有资格担任项目经理。理由:该矿井年生产能力超过90万t,属于大型矿建工程,须由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解题思路】问题1是关于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考点解析】“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是国家针对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制定的在其执业承担工程时所应遵循的有关原则。该规模标准有两个作用,一个是注册建造师在进入与其注册专业相应的工程领域(工程领域指“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规定的相应工程范围)执业时,作为选择工程范围中某个工程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依据,另一个是作为选择与其注册等级允许承担相应的工程规模等级的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是对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的延伸和具体细划。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的规定,矿业工程的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矿山工程)"的规定。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规定,矿山工程规模标准包括了煤炭、冶金、建材、化工、有色、铀矿、黄金矿山等7个行业的矿山工程规模标准。其大型、中型、小型规模的具体指标是:大型矿建工程:(1)年产>90万t/年;(2)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3)45~90万t/年·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40m3/min的井下巷道工程。中型矿建工程:(1)年产45~90万t/年;(2)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2000万元。小型矿建工程:(1)年产≤30万t/年;(2)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案例中,该矿井年生产能力超过90万t,属于大型矿建工程,须由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所以,王某没有资格担任项目经理。



    问题2【参考答案】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施工单位对此突水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解题思路】问题2是关于安全事故分级的问题,可以根据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判断。


    【考点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案例中,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造成3名工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应当属于一般事故。该事故是施工单位判断失误,未能认真处理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因此应当承担突水事故的主要责任。



    问题3【参考答案】存在的问题是:直接施工至305m,没及时安装排水设施。应先探后掘,掘至300m前10m处,提前探水,并按要求及时安装好排水设施。


    【解题思路】问题3是关于井巷施工水害的预防问题,如果有可能发生水害,应当制定相关的预案,施工预案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水害类型具体确定。


    【考点解析】井巷施工中,针对工作面发生的水害,根据水害类型、涌水来源和危害情况,分为不同的类型,对于含水地层中的地下水突出,造成工作面被淹,这种情况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或预案。根据《矿山安全条例》,井下采掘作业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探水前进:(1)接近含水的断层、流砂层、砾石层、溶洞或陷落柱时;(2)接近与地表水体或与钻孔相通的地质破碎带时;(3)接近积水的老窑、旧巷或灌过泥浆的采空区时;(4)发现有出水征兆时;(5)掘开隔离矿柱或岩柱放水时。案例背景中,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的预测情况,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说明井筒施工所要穿越的含水层有出水的情形,作为施工单位不可大意,一定要制定相关的预案,进行探水前进。根据可能的涌水量,结合目前我国地质资料的可靠性情况,遵照相关的施工规程,施工单位应当进行超前探水,同时制定相关的防排水措施。探水施工必须在到达的含水层地点前10m处停止施工,进行探水,同时安装排水设备。直接施工到305m处,显然不正确。正确的做法是在距离含水层10m处就停止施工,进行探水,同时安装排水设施。



    问题4【参考答案】不合理。因为:地质资料已预测井筒需穿过K含水岩层,实际揭露含水岩层位置及涌水量大小与地质资料基本符合,施工单位没采取防治水措施,且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解题思路】问题4是关于工程索赔的问题,索赔涉及工期和费用两个方面,需要根据责任承担单位来进行判别。


    【考点解析】对于施工引起的索赔,包括工期和费用两个方面。工期索赔是施工中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或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最终造成工期延长,这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费用索赔是承包商为了弥补自己在承包工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者是为弥补已经为工程项目所支出的额外费用,还有可能是承包商为取得已付出的劳动的报酬。费用索赔必须是已经发生且已垫付的工程各种款项。对于不可预见的情况,通常有业主承担所造成的损失。案例背景所提供的实际情况是施工单位揭露含水层所发生的突水事故,造成工期延误和额外支付的注浆工程费用补偿等,具体处理要看责任主体。从案例背景来看,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已经表明井简要穿过含水层,只是具体位置发生偏差,施工单位应当有疑必探,同时制定相关的预案,而实际情况是施工单位施工具体操作有问题,在305m处未发现含水层,就认为没有含水层,继续组织施工,没有安装相关规定进行探水,造成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很明显,责任在施工单位,这样,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后期为弥补其在工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所采取的相关措施所投入的费用。因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是不合理的。


  • 第15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了一立井井筒施工任务,该井筒净直径4.5m,深度860m,为固定总价合同。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收集调研附近30公里处一矿井的地质资料作参照,合同约定井筒最大涌水量为15m3/h,建设工期11个月。施工中遇到了突发性的50m3/h的涌水,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最后强行通过,但是由于涌水大,费用增多、工期拖延。事件发生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增加施工设备投入和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承诺如果按原合同工期完成将给予奖励。6个月后,建设单位却因未办妥采矿许可证,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为没有施工许可证而同时被罚。
    问题:
    1.根据背景条件,本项目是否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说明理由。
    2.井筒突发性大量涌水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3.建设单位的“要求”能否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为什么?
    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本项目不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工作量难以确定,对各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均较大。
    【考点解析】通过本案例分析,可以了解矿山工程项目管理特点的几个内容。本工程尽管工期不长,但是由于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完备,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比较大,工程量难以确定,因而,项目的风险比较大。因此一般不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否则,应提出明确的变更条款以避免风险导致的损失。
    问题2【参考答案】
    本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完备,施工中遇到突发性涌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考点解析】
    地质条件是矿山井下施工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地层的地质和水文条件还难以精确量化描述,地质勘察水平不能全部满足生产、施工所需的详尽的、具有足够精度的地质资料,因此矿山开发和生产会有很多可变因素。为预防地下水的不确定性影响,所以安全规程提出了“有疑必探’’的原则。本案例施工单位由于地质资料不完备,施工中遇到突发性涌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可以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在矿山工程中,因地质条件的重大改变施工单位要求索赔的事项是频频发生的,这也是矿山工程项目的特点。
    在矿山施工中,不仅要对这种情况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准备,还要充分利用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与经验,充分做好预案,避免利益的损失。
    问题3【参考答案】
    建设单位的“要求”不能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
    井筒直径仅为4.5m的立井,施工空间非常有限,一味采用增加人员、设备等类似于地面工程的方法,不仅不能提高进度,反而会增大投资,增加安全隐患。
    【考点解析】
    对于井筒直径仅为4.5m的立井,其施工空间非常有限,一味采用增加人员、设备等类似于地面工程的方法,在井下有限的空间里是行不通的,可能不仅不会有效,反而会引起负面作用,能否实现尚要详细分析。因此建设单位要求采用(增加)大型设备施工直径4.5m的井筒是不合理的,必须制定详细的工序衔接措施,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快工期进度。
    问题4【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合理的。
    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
    【考点解析】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没有施工许可证时被罚是应该的。背景反映,没有施工许可的原因主要是建设方没有获得采矿许可。采矿许可是矿山开采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资源属于国家,国家对资源开采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包括地点、矿产类别、规模大小以及企业性质及其为获得采矿权所必须支付的采矿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费用。

  • 第16题:

    背景资料:
    某矿井井筒设计深度850m,井筒净直径6.5m,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某矿建单位承担该井筒的施工,合同签订时与施工单位约定,由于井筒涌水量不大,采用增加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
    在井筒施工到达含水层地段时,工作面放炮后井筒实际涌水量达到30m3/h,施工单位采取加快施工速度并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快速进行支护作业,但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存在缺陷,井壁漏水严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注浆加固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和工期损失,施工单位提出不同的意见。
    问题: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约定的井筒施工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如何应对说明理由。
    4.并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约定的井筒施工方案不合理。
    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2010的规定,立井井筒施工,当通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层时,必须进行注浆堵水。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不正确。
    因为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不能有效加快混凝土的凝固,也无法保证支护质量。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提出索赔要求。
    因为工作面涌水量达到30m3/h,超过原资料提供的数值,采用增加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已经获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井壁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4、井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加强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停止掘进,进行工作面注浆堵水。

  • 第17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井直径6.0m,井深890m;副井直径7.0m,井深850m;设计巷道断面较大,井底装载硐室在主井车场水平以下。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基岩段涌水量小于10m3/h。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安排主井比副井提前3个月开工,装载硐室随井筒同时施工;主井进行临时改绞,用临时罐笼提升。  实际施工中,副井施工较顺利,预计可按时到底。主井地面预注浆效果较差,施工的涌水量达65m3/h。施工单位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强行通过了含水层。由于涌水影响,预计主井将比副井滞后2.5个月到底。主、副井短路贯通需2个月。经研究,决定临时改绞的方案不变。设计单位提供井底车场平面施工图如图所示。

    受主井涌水的影响,主井施工安排应做哪些调整?调整后施工难易程度有何变化?怎样安排施工程序使总工期少受或不受影响?

    答案:
    解析:

      (1)装载硐室改在以后施工,主井与副井到底后分别施工短路贯通工程,准备临时改绞(2分)。
      (2)改变了装载硐室的施工条件,增加了装载硐室的施工难度(2分)。
      (3)改变装载硐室与主井同时施工的方案,装载硐室安排在副井永久罐笼投入使用后施工,使装载硐室工程不在主要矛盾线上(2分)。

  • 第18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井直径6.0m,井深890m;副井直径7.0m,井深850m;设计巷道断面较大,井底装载硐室在主井车场水平以下。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基岩段涌水量小于10m3/h。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安排主井比副井提前3个月开工,装载硐室随井筒同时施工;主井进行临时改绞,用临时罐笼提升。  实际施工中,副井施工较顺利,预计可按时到底。主井地面预注浆效果较差,施工的涌水量达65m3/h。施工单位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强行通过了含水层。由于涌水影响,预计主井将比副井滞后2.5个月到底。主、副井短路贯通需2个月。经研究,决定临时改绞的方案不变。设计单位提供井底车场平面施工图如图所示。

    说明维持原改绞方案不变的理由。

    答案:
    解析:

      (1)设计巷道断面大,二、三期巷道的出矸量必然大,且井筒深,按原计划改绞可以保证二期工程提升要求(2分)。
      (2)改变装载硐室施工顺序,仍可以保证总工期不受影响(2分)。

  • 第19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采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井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施工单位编制了矿井施工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达到20m3/h,施工单位凭借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速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的施工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下列特点: 优点:可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加快副井的改装速度,缩短建井工期。
    缺点:提前使用副井井架会增加前期投资和前期准备工期,另外给井筒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为主井先开工,副井后开工。其间隔时间是3个月。
    该开工顺序优点是可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同时进行短路贯通,贯通时间快,独头掘进距离短。有利于提前改装临时罐笼,加大提升能力,尽快形成井下巷道快速开拓的条件,可以缩短主副井交替装备的工期。
    3.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合理。
    理由: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因为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且施工单位提出采用强排水方法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的。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的作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有人员在淋水的环境中作业,对作业质量控制不利,而且有增大安全隐患的诱因;对井筒的质量控制不利。
    由于淋水会沿井壁进入混凝土,会造成井壁跑浆,影响混凝土强度、外观、密实度等质量问题。
    5.由于主井延误2个月,使主井延迟2个月到底。可暂不施工装载硐室,主井到井底车场水平先进行短路贯通。这样装载硐室就不在关键线路上,可待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后,主井永久装备前完成装载硐室的施工。

  • 第20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设计深度500m。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量增减10%以内时,按已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调整。建设单位提供了距离该主井井筒40m的普通地质钻孔资料作为井筒检查孔资料,施工单位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审批后组织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井筒施工到450m深度时发现了井筒地质资料没有揭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施工过程中出现有局部岩帮冒落的情况,原锚杆支护井壁的设计方案达不到支护效果。施工单位口头提出要求变更支护方案。
    事件2:在继续掘进前,施工单位对断层进行了探水作业,发现含水层涌水量远远大于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造成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施工单位采取了注浆和更有力的排水措施。同时,设计单位根据断层涌水的影响,决定延深井筒深度,并出具了井筒延深40m的设计变更。
    根据事件1和事件2,建设单位同意就井筒涌水量大及设计变更调增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提出了相应的索赔和调增价款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支护方案,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针对该井筒条件和围岩破碎的情况,施工单位可采用哪些加强支护的措施?说明这些措施的作用。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理由是什么?如何确定相关索赔费用?
    3.事件2中,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后,进行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4.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答案:
    解析:
    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变更请求报告,收到报告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新的设计变更后,签发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可采用的加强措施是增加钢筋网和喷混凝土,采用锚网喷支护,局部增设锚索。 这些加强支护的作用是封闭岩面,避免碎石脱落,提高围岩整体性,及其稳定性。
    2.理由是: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合,井壁支护形式改变,费用增加。
    施工单位可根据新的支护方法,计算该新的支护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给出相应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索赔。
    3.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后的14d内,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确认。
    4.井筒延深40m,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合同已有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延深井筒,需要改装提升悬吊设施,应补偿相关的费用。

  • 第21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施工单位拒绝建设单位破壁检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为降低井筒涌水量,可采用什么方法

    答案:
    解析:
    (本小题3分) 施工单位拒绝的做法合理(1分)。按规定,破壁检查孔不得超过2个(1分)。为降低井壁涌水可采用注浆方法(1分)。

  • 第22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指出施工单位在拒付工程款纠纷事件中的过失。

    答案:
    解析:
    (本小题3分)施工单位签署了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合同(1分)并照此施工(2分)。

  • 第23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井直径6.0m,井深890m;副井直径7.0m,井深850m;设计巷道断面较大,井底装载硐室在主井车场水平以下。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中,基岩段涌水量小于10m3/h。施工单位经业主同意安排主井比副井提前3个月开工,装载硐室随井筒同时施工;主井进行临时改绞,用临时罐笼提升。  实际施工中,副井施工较顺利,预计可按时到底。主井地面预注浆效果较差,施工的涌水量达65m3/h。施工单位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强行通过了含水层。由于涌水影响,预计主井将比副井滞后2.5个月到底。主、副井短路贯通需2个月。经研究,决定临时改绞的方案不变。设计单位提供井底车场平面施工图如图所示。

    根据井底车场布置简图,为满足二期工程需要,施工单位需增加哪些必要的措施巷道?请作出示意图。

    答案:
    解析:

      (1)增加主井临时双向马头门(2分;若单向马头门,为1分);增加主井与主要运输大巷联接的绕道(1分)。(2)示意图如下(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