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彭某在地铁站台候车时,发现一个小偷正在偷李某的钱包,彭某当场喝止。小偷逃跑时用刀片将彭某手臂划伤。地铁站巡警和管理人员追赶,但未能将小偷抓获。后经多方搜寻,也未能将小偷抓捕归案。关于彭某医药费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A 应只由李某给予适当补偿B 应只由地铁运营公司给予适当补偿C 应由李某和地铁运营公司共同给予适当补偿D 应由小偷赔偿,但无法找到小偷,只能彭某自担

题目
单选题
彭某在地铁站台候车时,发现一个小偷正在偷李某的钱包,彭某当场喝止。小偷逃跑时用刀片将彭某手臂划伤。地铁站巡警和管理人员追赶,但未能将小偷抓获。后经多方搜寻,也未能将小偷抓捕归案。关于彭某医药费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应只由李某给予适当补偿

B

应只由地铁运营公司给予适当补偿

C

应由李某和地铁运营公司共同给予适当补偿

D

应由小偷赔偿,但无法找到小偷,只能彭某自担


相似考题
更多“彭某在地铁站台候车时,发现一个小偷正在偷李某的钱包,彭某当场喝止。小偷逃跑时用刀片将彭某手臂划伤。地铁站巡警和管理人员追”相关问题
  • 第1题:

    陕西省公民林某身患重症,在医院医治多年不见起色,林某家庭经济处于彻底崩溃的境地,林某痛不欲生且濒临死亡,希望了结人世,于是告诉医生感觉已经好转,让医生彭某停止积极用药,彭某心领神会,三日后林某驾鹤西归。对于该案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A、 彭某侵犯了林某的《宪法》所规定的生命权

    B、 林某的死亡是通过林某授意彭某实现的,彭某侵犯了《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故应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

    C、 依我国《宪法》第38条,林某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D、 彭某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上尚无明确的定性


    ABC

      【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宪法》对于生命权利的规定。我国《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保护、第38条关于人格尊严的保护、第43条关于休息的权利、第45条关于弱者的特殊保护等条文,都是以生命权为前提的,是生命权的延伸,我国《宪法》确实没有明文规定生命权,所以A项是错误的。B项涉及一定的刑法知识,彭某实施的行为是符合《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是这种行为涉及安乐死的问题,其分为不作为安乐死和作为安乐死,作为的安乐死中包括一类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痛苦而提前结束生命的方法。对于积极的安乐死,世界各国很少国家进行了非犯罪化。在我国法律未允许实施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仍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本案的情况,显然不是积极安乐死,所以彭某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B项是错误的。B项同样可以运用宪法知识来解答,其表述“侵犯了《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故应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明显不当,因为侵犯了《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并不必然导致承担刑事责任,该项表述的因果关系明显错误,所以B项应当入选。对于安乐死的行为,我国宪法法律和刑事法律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D项表述正确。C项表述不符合题意,题意中并不存在侵犯林某人格尊严的情况,侵犯人格尊严一般是指《宪法》第38条所规定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因此C项是错误的。

     

  • 第2题:

    彭某因车祸双腿截肢,安装了科技含量高.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一日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一怒之下将彭某的假肢打碎。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彭某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侵害

    B.彭某可就假肢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彭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

    D.彭某可主张所有权遭受侵害


    参考答案:BC

  • 第3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C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 第4题:

    农村居民彭某与妻子范某已生育一个女孩,按规定,可以照顾其再生育一个孩子。彭某为了保证再生一个男孩,在其妻子怀孕5个多月的时候,托人找到某镇服务站技术员姜某,要求通过做B超鉴定一下其妻子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最初,姜某不予鉴定,后来,彭某给了姜某1000元钱,姜某才给其作了鉴定,并告诉彭某鉴定结果是女孩。回去后,彭某就带着妻子到一家私人医院作了流产手术。请问,此事中对姜某应当如何处理?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3)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本案中,姜某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违反了上述法律,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5题:

    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支付彭某的医药费?


    正确答案: 彭某在进入张某的煤矿工作时年龄尚不到16岁,我国《劳动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禁止除特定单位以外的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童工,张某雇佣彭某属于招收童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 第6题:

    彭某在田某的房间正举刀杀田某,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彭某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那人是敲邻居家的门。彭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
    • B、犯罪未遂
    • C、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犯罪嫌疑人丁某用贩卖海洛因获得的巨款购买了一辆进口小轿车之后将购车的资金来源告诉好友彭某,并要他别告诉任何人。丁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逮捕后,彭某从丁某家中将小轿车开回自己家。当司法机关找彭某调查小轿车的来源时,彭某谎称小轿车是借一位外国朋友的钱买的,自己准备开出租车营利。其实,是想协助丁某将小轿车卖掉获得现金。彭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彭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其理由:
    (1)彭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监管制度,同时也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影响了打击毒品犯罪。
    (2)彭某在客观上实施了明知是毒品犯罪违法所得,而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3)彭某在主观上出自故意,即明知丁某的小轿车是用毒品犯罪非法所得购置的,丁某归案后,彭某欲协助丁某将小轿车卖掉获得现金。

  • 第8题:

    某行政机关扣押了彭某的海鲜后,因不易保管,遂先变卖了海鲜。后经查明事实,发现彭某与违法行为无关。对于变卖的海鲜,该行政机关的做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退还彭某变卖海鲜所得的款项
    • B、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 C、另行购买同等价值的海鲜给彭某
    •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彭某为甲公司的工会主席,代表职工方与企业进行了集体协商。下列关于彭某劳动权益保障的提法,错误的是()。

    • A、彭某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间,应享受提供正常劳动的相关待遇
    • B、彭某因病住院但未按企业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连续缺勤2个月,公司可以解除与彭某的劳动合同
    • C、彭某在任期内需要调动其工作时,不需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
    • D、彭某作为协商代表,企业不得对其采取歧视性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问答题
    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用人单位违法招收童工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小偷张某在某购物商店窃得游客王某的钱包后逃逸,王某发现后急迫。张某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店厕所的李某,因商店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小偷张某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

    B

    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

    王某不需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D

    小偷张某和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李某摔伤系小偷张某撞到造成,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李某虽然借用商场厕所,商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商场也应承补充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周某潜入居民崔某家中偷盗被发现而逃跑,贺某在后面边追边喊“抓小偷”“打小偷”,周某被路过行人抓获并被打伤在地难以爬起。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

    动手的行人

    B

    贺某

    C

    贺某和动手的行人

    D

    崔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彭某委托好友江某购买一批瓷器,江某以自己的名义向徐某购买,徐某并不知晓江某是为彭某购买瓷器。由于彭某未及时向江某付款,致使江某到期未向徐某支付货款,江某于是告知徐某自己与彭某之间存在的委托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B.徐某可以要求彭某、江某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

    C.徐某只能要求彭某支付货款

    D.徐某只能要求江某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A
    「考点」委托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本题第三人徐某在得知江某与彭某的委托关系后,可以选择向彭某或者江某要求货款支付,因此A选项正确。

  • 第14题:

    张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匹马卖给彭某,彭某以为张某要把这匹马送给自己,张某家中无人,彭某就将马牵回了家,则( )。

    A、张、彭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张、彭之间的合同

    C、彭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

    D、张、彭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参考答案:AC

  • 第15题:

    李某家有一片果园,每到果子成熟时便有人潜入果园偷窃。下列情形李某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A.李某在还击小偷甲的棒打时,致甲眼部受伤
    B.李某喝止小偷乙,乙慌不择路摔入水塘头部受伤
    C.李某在扑倒小偷丙时撞到村民徐某,致徐某手臂骨折
    D.李某在果园设置捕兽陷阱,小偷丁跌落后致腿部神经受损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法。第二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徐某手臂骨折,损害后果已形成,且是由李某扑倒小偷丙时直接造成,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选择C选项。A项:根据《侵权责任法》,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李某还击小偷甲的棒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致其眼部受伤的行为不负责。B项:根据《侵权责任法》,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小偷乙逃跑的行为,不是李某造成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D项: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在自家果园设置捕兽陷阱,客观上不是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主观上不是为了防止小偷等人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 第16题:

    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用人单位违法招收童工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 第17题:

    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为彭某介绍工作的民昌职业介绍所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 第18题:

    彭某被派出所适用继续盘问,由于该派出所未设置候问室,在继续盘问间隙期间,民警可以将彭某送入附近公安派出所的候问室看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彭某收受赃物为由,拟对其作出20000元罚款的处 罚,该分局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彭某遂提出听证要求。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如果彭某要求听证,应当在 行政机关告知后5日内提出
    • B、如果彭某要求听证,该分局 应当组织听证
    • C、如果彭某要求听证,必须缴 纳听证费用
    • D、如果彭某要求听证,听证必 须公开举行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 B、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 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 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彭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37.7吨货物(核载25吨),行至大广高速公路一下坡路段,追尾碰撞一辆由李某驾驶在应急车道内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货箱内装载3.17立方黄土并搭乘24人),造成16人死亡、13人受伤。此事故中的主要违法行为有?()

    • A、彭某超速行驶
    • B、彭某超载
    • C、李某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 D、李某货车车厢内违法载人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问答题
    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为彭某介绍工作的民昌职业介绍所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彭某在地铁站台候车时,发现一个小偷正在偷李某的钱包,彭某当场喝止。小偷逃跑时用刀片将彭某手臂划伤。地铁站巡警和管理人员追赶,但未能将小偷抓获。后经多方搜寻,也未能将小偷抓捕归案。关于彭某医药费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应只由李某给予适当补偿

    B

    应只由地铁运营公司给予适当补偿

    C

    应由李某和地铁运营公司共同给予适当补偿

    D

    应由小偷赔偿,但无法找到小偷,只能彭某自担


    正确答案: A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该条是关于见义勇为行为情况下受益人补偿的规定,可知,受益人补偿义务的适用条件是:①被侵权人行为的目的在于防止、制止他人(包括国家、集体以及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民事权益被侵害;②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是因侵权行为所导致;③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④被侵权人向受益人提出补偿要求。总之,纯粹为他人利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在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以及侵权人没有足够赔偿能力的情形下,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受益人补偿义务由法律明确规定,乃受益人法定义务。

  • 第24题:

    多选题
    蒋某欲抢劫出租摩托车司机彭某,但被彭某等十余名出租摩托车司机驾驶员抓获。彭某等人质问蒋某是“公了”还是“私了”,蒋某等人答应“私了”并同意叫家属拿钱取人。彭某等人将蒋某带往旅馆住下,对蒋某进行殴打并迫使其在纸条上写明家庭住址、家属姓名以及叫家属拿钱等内容,并通知蒋某家属,要求当日下午以5500元的价格领走蒋某。对彭某等人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蒋某咎由自取,对彭某等人不宜认定为犯罪

    B

    彭某等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C

    彭某等人将蒋某非法拘禁在旅馆的行为,被其敲诈勒索行为所吸收,不再单独定罪

    D

    将抢劫未遂的行为人限制住人身自由,以送派出所处理相要挟,迫使其家属交出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蒋某的家属并非出于对蒋某本人的安危所虑而被迫交出财物,其目的是使蒋某逃避法律追究,因此彭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