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对于汇票的保证,下列选项规定不完全合法的是(  )。A汇票的债务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B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无条件地承担保证责任C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付款的时候承担付款的责任D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题目
多选题
对于汇票的保证,下列选项规定不完全合法的是(  )。
A

汇票的债务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B

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无条件地承担保证责任

C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付款的时候承担付款的责任

D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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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两人退伙后,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约定新的分配比例。依照法律规定,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的分配方式是(  )。[2005年真题]
    A

    利润的30%按2:1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

    按2:1的比例分配

    C

    平均分配

    D

    按丙、丁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债务免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3年真题]
    A

    免除必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

    债权人免除债务要求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C

    免除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

    D

    免除不能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免除,是债权人以债务的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可以免除清偿义务,所以免除是合同之债消灭的一种方法。A项,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只需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需经债务人同意。B项,免除是无偿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债务人支付对价。C项,免除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也可以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债务。D项,免除作为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例如,免除债务人利息(属部分免除),可以以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金为条件。

  • 第3题:

    多选题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的有(  )。
    A

    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

    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

    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

    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①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②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⑤联合抵制交易;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①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②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③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④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⑤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⑥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⑦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A项,属于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垄断协议;B项,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C项,不构成垄断协议。对于并非以限制竞争为目的或者为某种公共利益而达成的合意或者一致行动,反垄断法是允许的。D项,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情形,不构成垄断协议。

  • 第4题:

    多选题
    在乙公司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公司有权(  )。[2006年真题]
    A

    解除合同

    B

    终止履行合同

    C

    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D

    要求乙公司提前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甲公司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5题:

    多选题
    如果甲公司停止交货,并通知了乙公司,则关于甲公司停止交货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
    A

    是不正当行为,因为甲公司拒绝交货就是违约的行为

    B

    是不正当行为,因为已到了甲公司履行其义务的期限

    C

    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公司已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

    D

    是正当行为,因为甲公司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第6题:

    多选题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可以设定质押的包括(  )。[2002年真题]
    A

    提单

    B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C

    建筑物

    D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物权法》中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因为质押需要转移标的物,因此不动产不能质押。建筑物当然不能设定质押。

  • 第7题:

    单选题
    2012年8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9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9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9月15日,甲向戊贷款10万元,他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戊要求甲在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作任何表示。甲在8月29日将该车租给了庚,租期2个月,每月租金15000元。9月20日,甲将汽车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5日内支付,汽车待租期届满时交付。此事,甲均未征得乙、丙、丁、戊同意。10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诉至法院,法院对该汽车采取了限制措施,并将该汽车已抵押的事实通知了承租人。后戊感到抵押权诉讼过程繁琐并且费用过高,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撤诉,并且对甲表示放弃抵押权。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实现的先后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①乙、②丙、③丁

    B

    ①丙、②乙、③丁

    C

    ①丁、②丙、③乙

    D

    ①丙、②丁、③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经本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其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的是(  )。[2011年真题]
    A

    原配偶外出打工多年未回居住地

    B

    原配偶再婚

    C

    原配偶再婚后又离婚

    D

    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又被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A
    解析: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的撤销产生如下法律后果:①婚姻关系的自行恢复;②已经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解除;③请求返还原物;④请求赔偿损失。其中,婚姻关系的自行恢复是指被宣告死亡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

  • 第9题:

    单选题
    在下列合同关系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没有留置权的是(  )。[2002年真题]
    A

    甲仓库与乙工厂约定,由甲仓库保管乙工厂的设备

    B

    甲运输队与乙工厂约定,负责运输乙工厂的设备

    C

    甲工厂将一批设备租给乙工厂使用

    D

    甲加工厂按合同约定为乙工厂加工设备


    正确答案: B
    解析: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2012年真题]
    A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B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C

    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

    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②企业所得税税款;③税收滞纳金;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⑤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⑥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⑦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⑧赞助支出;⑨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⑩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贿赂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1年真题]
    A

    商业贿赂只限于以财物进行的贿赂

    B

    经营者只要给中间人佣金,就构成商业贿赂

    C

    给付对方折扣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账

    D

    商业贿赂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得交易机会,特别是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采用不正当手段收买产品客户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其他能影响交易人员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D项,根据第22条的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

    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

    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诉讼时效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B项,《诉讼时效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C项,《诉讼时效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D项,《诉讼时效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 第13题:

    多选题
    2002年,甲公司的经营业务情况为:销售电脑收入为2000万元,经营酒店收入为1000万元,开办娱乐城收入50万元,修理电脑劳务收入10万元。在上述经营收入中,甲公司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是(  )。[2003年真题]
    A

    电脑销售收入2000万元

    B

    经营酒店收入100万元

    C

    开办娱乐城收入50万元

    D

    修理电脑劳务收入10万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我国现行营业税法规定了九类税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分别适用3%、5%、5%~20%的比例税率。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 第14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买卖电视机的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将电视机交付给了乙,乙也付了款,后乙发现该合同系受甲欺诈而订立,遂到法院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那么,该买卖合同撤销后,甲当时将电视机所有权转移给乙的行为是(  )。
    A

    无因行为

    B

    有因行为

    C

    结果行为

    D

    从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无因行为,是指不以给付原因为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欠缺给付原因的,不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B项,有因行为,是指以给付原因为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欠缺给付原因的,该法律行为归于无效或者不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均为有因行为。本题中,法院撤销了合同,则明显结果受到了原因效力的影响。

  • 第15题:

    单选题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除要约收购外,投资者还可以选择(  )。[2002年真题]
    A

    协议收购

    B

    通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定收购

    C

    通过证券业协会的推荐收购

    D

    通过证券公司的介绍收购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 第16题:

    多选题
    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1个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房屋应归甲所有

    B

    房屋应归乙所有

    C

    抵押合同有效

    D

    抵押权未成立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B两项,《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乙所有。C项,无论是动产抵押还是不动产抵押,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抵押权是否成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本题中,丙银行的抵押权因没有办理登记而不成立,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D项,《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据此可知,乙将房屋抵押给丙银行时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丙银行的抵押权未成立。

  • 第17题:

    单选题
    某市一电器商场发布促销公告:“凡在本商场购买××数码相机的,返还价款的10%,凡是介绍他人购买的,付给介绍者价款2%的佣金。”另外一家电器商场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调查确认,该商场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所售数码相机的成本为价款的65%,关于该公司促销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构成虚假宣传

    B

    构成低价倾销

    C

    构成商业贿赂

    D

    属于正常销售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D项,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属于正当销售行为。虚假宣传、低价倾销和商业贿赂构成不正当竞争。

  • 第18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2000年真题]
    A

    对该合同的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人行使撤销权

    B

    该合同在撤销前仍然有效

    C

    该合同一经撤销,就自始无约束力

    D

    该合同撤销后,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撤销前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主张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不得依职权主动撤销。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B项,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C项,合同一旦撤销,则从行为开始时无效。D项,合同被撤销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终止履行。当事人因履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第19题:

    多选题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A

    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B

    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

    C

    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D

    剩余期间不满半年的,应当按月支付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2年真题]
    A

    相邻一方因施工需要可以长期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且无需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B

    相邻各方可以根据各自需要堵截或独占自然水

    C

    一方房屋滴水给他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损失,但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无过错的除外

    D

    建筑物所有人可以堵塞其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公共通道,但须通知其他相邻各方


    正确答案: B
    解析:
    《物权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第21题:

    多选题
    合同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
    A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B

    各方当事人必须作出意思表示

    C

    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即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D

    合同必须符合某种形式的特殊要求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即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合同必须包括以下要素:①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即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将自由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2年。1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屋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给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限届满

    B

    因租赁期限未满,梁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赵某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必须与梁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D

    王某与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梁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王某将已出租的房屋卖给梁某,已经在出卖前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赵某,并不存在违法之处,故二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梁某亦因登记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关于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据此可知,承租人赵某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租赁该房屋,而不受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影响,即原租赁合同在赵某与梁某之间继续有效。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借款合同效力的论述中,正确的包括(  )。
    A

    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贷款

    B

    贷款人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C

    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D

    借款人应当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义务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义务有:①按合同约定给付借款;②收取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的义务有:①提供有关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义务;②按约定收取借款的义务;③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④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⑤依约定支付利息的义务。

  • 第24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项目可免征增值税?(  )
    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B

    古旧图书

    C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D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物品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②避孕药品和用具;③古旧图书;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⑦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