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
丙
幸福饭店
第1题:
根据材料回答 91~96 问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
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第 91 题
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应以丙为被告
B.乙应以丁为被告
C.甲可以丁为被告
D.乙以丙、丁为被告
第2题:
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物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本题考点为代位权及其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未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
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乙向甲借款,以丙对丁的借款合同债权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届满,乙未能还款,甲请求行使质权,遭丙和丁的拒绝,问甲欲提起行使质权的诉讼,可以以谁为被告?()
第6题: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个饭店,甲急需用钱,那么,甲有权采取的行为是()。
第8题:
甲、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是被告
甲、乙、丙是必要共同被告
甲、己、丙是普通共同被告
丙是被告,甲、乙是证人
第9题: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
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第10题:
甲
乙
丙
幸福饭店
第11题: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丁有权直接向乙要求偿还15万元
第12题:
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第13题:
在本案中,由于丙公司持保函提货,致使甲公司未能收到乙公司的全部货款。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以乙公司为被告
B.以丁公司为被告
C.以丙公司为被告
D.以乙和丁公司为共同被告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在国际贸易中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持有有效提单的人,本案中丙公司凭借乙公司的保函将货物提走,丁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第一位的责任,至于丁公司与乙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因此甲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B项是正确答案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蓝天公司”,由甲、乙、丙合伙经营。丙未经甲、乙同意,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与丁签订了合同,后又违约。丁可以以谁为被告起诉()?
第18题:
乙欠甲、丙欠乙、丁欠丙若干债务,且他们之间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欲行使代位权。请根据代位权的理论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均欲行使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19题:
2004年5月,甲、乙、丙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组织,领取了字号为"幸福饭店"的营业执照,为经营需要,甲向丁借款三万元,借后不久丁即要求返还,应以()为被告提起诉讼。
第20题:
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
有效
第21题:
丁为该有限合伙企业向某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丙为自身利益查阅该有限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甲可以经营为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乙有权对甲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第22题:
甲、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是被告
甲、乙、丙是必要共同被告
甲、乙、丙是普通共同被告
丙是被告,甲、乙是证人
第23题:
丁只能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丁可以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第24题:
将该饭店出售给丁
将该饭店抵押给丁
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在乙和丙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