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A 按份共有B 收归国有C 甲个人所有D 共同共有

题目
单选题
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
A

按份共有

B

收归国有

C

甲个人所有

D

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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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关系( )

    A.甲、乙二人各自出资10万元购买了一处门市房,约定按出资比例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座旅馆,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都没有证据

    C.甲、乙、丙三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生活用房

    D.甲、乙的父亲去世遗留财产6万元,甲、乙均可依法继承遗产但尚未分割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关系。
    A项属于按份共有情形,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类型主要包括: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财产等。据此,CD是正确答案。《民法通则解释》第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但《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故B项不当选。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A.甲、乙、丙各出资3万元买断一工厂B.甲、乙、丙三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C.甲、乙二人系夫妻,对于夫妻财产,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D.甲、乙、丙系朋友关系,三人共同出资购置生活用房一栋


    正确答案:C
    根据《物权法》第103条的规定,选C项。其余选项不存在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男女同居关系或者遗产分配前形成的财产关系,因此都属于按份共有。

  • 第3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 )。A.夫妻共有财产B.家庭共有财产SXB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 )。

    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甲、乙分别出资3万元和4万元共同购买的财产

    D.共同继承的财产


    正确答案:C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可见选项A、B、D属于共同共有,选项C属于按份共有。

  • 第4题:

    在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

    A.甲、乙、丙三人各出资6万元,购买一汽车搞运输

    B.个体工商户王某将自己的小商店的财产折成1.5万元,卖给乙5 000元,二人共有该小商店

    C.甲、乙共有一栋房屋,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D.甲、乙、丙三人依3:2:1的份额共有12间房屋


    正确答案:C
    本题选C。本题考查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分。A、B和D均为按份共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的规定,在C选项的情形下,应该认定为共同共有。

  • 第5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  )。

    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甲、乙分别出资3万元和4万元共同购买的财产
    D.共同继承的财产

    答案:C
    解析: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可见选项A、B、D属于共同共有,选项C属于按份共有。

  • 第6题:

    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

    • A、按份共有
    • B、收归国有
    • C、甲个人所有
    • D、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乙兄弟两人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后来用积蓄建了一栋房子。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证明。应当()?

    • A、由法院用判决或者裁定来确定
    • B、认定为共同共有
    • C、认定为按份共有
    • D、按照多数人的意见认定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

    • A、按份共有
    • B、共同共有
    • C、酌情确定
    • D、部分共同共有,部分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甲、乙合购一幢房屋,甲出资10000元,乙出资5000元,该房屋为()
    A

    甲、乙共有

    B

    甲、乙按份共有

    C

    甲、乙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性质存在争议,其处理原则是()
    A

    共同共有

    B

    按份共有

    C

    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按份共有,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D

    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共同共有,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
    A

    按份共有

    B

    收归国有

    C

    甲个人所有

    D

    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转让其享有的份额,乙丙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1)①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题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题目中三人没有约定份额,因此应当按照出资份额确定应有份额,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
    (2)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耕牛生病的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因此应按照份额负担。
    (3)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
    (4)①甲有权要求分割牛。根据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种农田,甲全部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②乙丙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关系中,不属于共同共有的是( )

    A.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积蓄所购买的商品房

    B.合伙人对合伙财产

    C.兄弟二人继承父母的房产

    D.甲、乙共有一栋房子,甲主张按份共有,乙主张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


    正确答案:D
    「考点」共同共有
    「解析」《物权法》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A选项民事主体为夫妻、C选项民事主体为兄弟,均具有家庭关系。因此可视为共同共有的财产。B选项合伙人对其合伙财产均享有所有权,而且并不是按份划分所有权,因此为共同共有。D选项不符合共同共有的法律规定。故应选D。

  • 第14题:

    下列情况中成立合同共有关系的是【】

    A.小王和小张各出资2万元,准备合伙买化肥在本村销售

    B.甲与其邻居乙对两家的分界墙归属发生分歧,甲主张为按份共有,乙主张为共同共有,双方均无证据

    C.甲将其经营的地毯厂折为1000股,卖给乙、丙各200股

    D.兄弟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各自购买的衣物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入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双方均没有证据证明,应当( )。

    A.认定为共同共有

    B.认定为按份共有

    C.按照多数人的意见认定

    D.由法院用判决确定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我国关于共有种类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的规定,此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 第16题:

    2012年甲和乙登记结婚,2013年甲的父母出资为他购买了一套房产,甲和乙并未出资,但产权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甲和父母三人的姓名。对于该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B:如果父母没有指明只赠与甲本人,那么房屋属于甲乙共同财产
    C:乙只能主张房产中的1/3是夫妻共有财产
    D:该房屋属于甲和父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产权证上权利人为甲和父母三人,因此该房屋属于甲和父母。

  • 第17题:

    甲、乙系夫妻,育有一子,现年3岁。婚后甲和乙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未约定该房屋的归属。该房屋属于( )


    A.夫妻共同共有

    B.夫妻按份共有

    C.家庭共同共有

    D.家庭按份共有

    答案:A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之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 第18题:

    甲、乙合购一幢房屋,甲出资10000元,乙出资5000元,该房屋为()

    • A、甲、乙共有
    • B、甲、乙按份共有
    • C、甲、乙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性质存在争议,其处理原则是()

    • A、共同共有
    • B、按份共有
    • C、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按份共有,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 D、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共同共有,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并说明理由。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并说明理由。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转让其享有的份额,乙丙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①是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题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题目中三人没有约定份额,因此应当按照出资份额确定应有份额,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2)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耕牛生病的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因此应按照份额负担。(3)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4)①甲有权要求分割牛。根据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种农田,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②乙丙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21题:

    问答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并说明理由。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并说明理由。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转让其享有的份额,乙丙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是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题目中三人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此三人的共有是按份共有。②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题目中三人没有约定份额,因此应当按照出资份额确定应有份额,所以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2)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耕牛生病的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因此应按照份额负担。(3)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耕牛踩坏了丁的庄稼造成丁500元的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所以丁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当然,甲全部赔偿后,有权向乙、丙按照他们之间的份额追偿。(4)①甲有权要求分割牛。根据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耕种农田,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所以虽然三人约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请求分割耕牛。②乙丙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
    A

    按份共有

    B

    共同共有

    C

    酌情确定

    D

    部分共同共有,部分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通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 第23题:

    问答题
    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谁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问题: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为按份共有,份额如何确定?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应如何分担?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分割的话,可以采用什么方式分割。

    正确答案: (1)按份共有。《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甲、乙、丙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而为按份共有。《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甲、乙、丙三人的份额是:4:3:3。
    (2)耕牛生病花费的医疗费是管理费用。《物权法》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因此,100元费用,甲应负担40元,乙丙各负担30元。
    (3)有权。《物权法》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4)《物权法》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主要是为耕种农田,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对于分割方式,甲、乙、丙可以协商。若达不成协议,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耕牛所得价款按照份额予以分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

    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

    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

    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 D
    解析:
    对于继承的两间平房,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为共同共有人。对于加盖的一间房屋,由于该房屋是甲一人所建,应该属于甲所有。第三人丙善意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不能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乙可以向甲请求侵犯财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