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情形
在添附关系中,丧失动产所有权的人或丧失动产上的其他权利的人,因添附而遭受损失时,可依不当得利请求权请求补偿金
附合只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添附主要有()方式。
第5题:
添附主要有()、附合和加工三种形式。
第6题:
添附的种类有()。
第7题:
原始取得方式中,关于添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8题:
添附包括:()
第9题:
先占
继受所得
添附
提存
第10题:
混合
附合
加工
买卖
第11题:
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
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
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独立的财产的添附方式。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在一起,互相混杂,不能识别,形成新财产的添附方式。
第17题:
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
第18题:
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
第19题:
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第20题:
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
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
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
第21题:
混合
附合
加工
没收
第22题:
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情形
在添附关系中,丧失动产所有权的人或丧失动产上的其他权利的人,因添附而遭受损失时,可依不当得利请求权请求补偿金
附合只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第23题:
添附属于继受取得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结合或加工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从而引起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因相互混杂或交融、难以识别或识别于经济上不合理,从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
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依加工所生成的新价值是否大于原物价值而定
第24题:
发明
混合
加工
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