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业务印章管理登记簿
印、压、证临时交接登记簿
会计业务印章使用记录单
印章颁发凭证
第1题:
会计人员因岗位调整,需将其保管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移交他人,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登记()。
第2题:
“重要业务印章使用保管情况登记簿”用于记录重要会计印章的()
第3题:
对业务人员短期离岗只需作印章交接的,交接情况记载()。
第4题:
印章保管人员临时离岗应使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第5题:
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做到人离章收,入屉(箱)加锁保管
各类会计业务印章的掌管人,应由会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指定
非柜员制劳动组合方式下管印人不得经管重要空白凭证,以确保印、证分管分用
临时离岗、休班或短期离岗时,会计业务印章交接需登记《业务用章(用具)保管使用登记簿》
第6题:
中国建设银行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
会计凭证交接登记簿
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工作日志
第7题:
停用或作废的业务印章,应按规定填写《中国光大银行业务印章上缴清单》、预留印模后上缴分行统一保管,定期集中销毁。
上缴时,应在《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上写明移交原因、载明上交日期,持《业务印章上缴清单》一式两份、《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及应上缴印章至分行会计结算部
由分行印章管理人、监交人在《上缴清单》及《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签字后办理交接手续
上缴清单可粘附于《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上备查
第8题:
业务印章应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和专人负责,并设臵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印、证集中管理的制度
业务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并做到人离章收,入库保管。严禁超范围使用会计印章,严禁在空白会计凭证、账表上预先加盖印章
保管人离岗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授收
印章的启用、移交、停用、销毁均应在“会计专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上登记
第9题:
《会计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
《会计专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
《会计人员交接登记簿》
《会计工作日志》
第10题:
代保管物品登记簿
重要物品登记簿
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
箱包交接登记簿
第11题:
保管人离岗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授收
业务印章应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和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印、证分管”制度
严禁超范围使用会计印章
第12题:
领用
保管
交接
销毁
第13题:
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需将其保管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移交他人,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登记()。
第14题:
非印章保管员本人办理ABC类会计印章上缴的,()时应使用《印章、重要物品保管交接登记簿》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15题:
会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临时离岗和班间交接等原因需要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有关登记簿。属于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的,应登记()。
第16题:
业务人员岗位调整或短期离岗,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并由柜台经理(含柜台经理备岗)或会计业务负责人监交,登记(),双方在登记簿上签章,以明确责任。
第17题:
《会计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
《会计专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
《会计人员交接登记簿》
《会计工作日志》
第18题:
上缴人向基层营业机构印章保管员接收印章
向分行印章保管员交出会计印章
基层机构接收人为到支行指定上缴人员
分行交出人为支行指定上缴人员
第19题:
《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
《临时离岗交接登记簿》
《印章保管和交接登记簿》
《正式岗位交接登记簿》
第20题:
业务主管或总会计
交接双方及监交人
交出人及接收人
第21题:
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
人员交接登记簿
柜员登记簿
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
第22题:
业务印章应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和专人负责,并设臵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印、证分管”制度
业务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并做到人离章收,入库保管,在空白会计凭证、账表上预先加盖印章,以备客户需要
保管人离岗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授收
印章的启用、移交、停用、销毁均应在“会计专用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上登记
第23题:
临时离岗
休班
短期离岗
长期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