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款
增值税销项税额
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白酒品牌使用费
装卸费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白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也按核定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第10题:
酒类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品牌使用费"应缴纳消费税
用于投资入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
用于抵偿债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同类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第11题:
在计算消费税时所依据的销售额,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第12题:
纳税人通过自设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的,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移送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装卸费
集资款
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白酒优质费
第21题:
装卸费
集资款
增值税销项税额
白酒优质费
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第22题:
委托加工啤酒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为委托方收回的啤酒数量
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按移送给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额或数量计征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照各自税率征收消费税
第23题: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以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的,以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零售价格÷(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