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
道路
水系
等高线
注记
第1题:
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型/地物要素包括()。
第2题:
地形图上不能表示地物的符号是()
第3题:
地貌通常用()配合地貌符号和高程注记点表示。
第4题: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数学要素包括()。
第5题:
下列中的()不是地物。
第6题:
下列各项属于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物要素的有()。
第7题:
道路名称
地名
四邻单位名称
水系名称
权属单位名称
第8题:
建筑物
道路
水系
等高线
注记
第9题:
建筑物
道路
水系
等高线
注记
第10题:
海洋要素和陆地水系要素
水系不需要注记
只包括水面部分
海底地形不属于水系
第11题:
地籍要素
数学要素
地物要素
地理要素
地物编码
第12题:
房屋、道路属于地貌
山地、丘陵属于地貌
平原属于地物
地貌一般用等高线表示
地物和地貌总称为地形
第13题:
等高线遇到下列地物时,应断开()
第14题:
道路测绘一般应立尺于道路中心并测定高程,使用()符号表示。
第15题:
独立地物应准确测绘并按规定的()正确予以表示。
第16题:
水系在地图上的表示有重要的意义,水系表示内容包括()。
第17题: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物要素包括()。
第18题:
地籍图生成完毕在输出前一般还要经过图形编辑,其内容包括()。
第19题:
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
大地坐标系
地籍图比例尺
地物编码
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
第20题:
行政界线
地籍图分幅编号
土地使用者
水系
界址点
第21题:
水系
地类
地貌
道路
土壤植被
第22题:
对测错的地物进行修改,对漏测的地物进行增加
在不影响地物表示精度的情况下,从美观角度考虑,对部分地物进行修饰、配置
对地籍图上的有关道路、河流、村庄、单位等名称进行注记说明,对重要地物进行标注
图廓整饰
对地物要素进行整合
第23题:
地物注记
比例或半比例
文字注记
非比例
第24题:
定位基础、水系、居民地及设施
铁路、航道、城市道路
等高线、高程注记点
境界与政区、地貌、土质与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