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A 52000B 57778C 59000D 59340

题目
单选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
A

52000

B

57778

C

59000

D

59340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因此消费税应该计入产品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完工收回时支付的加工费确认的消费税=50000200070000×10%=5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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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 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54 000

    B.59 000

    C.60 000

    D.54 680

  • 第2题:

    东方公司和西方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东方公司委托西方公司加工材料一批(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东方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税额3.2万元,支付西方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4.70万元。东方公司用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抵偿所欠某公司的货款(所欠货款的价值小于西方公司加工的同类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则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168.10
    B.120
    C.164.70
    D.140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抵偿债务(视同销售),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因此,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120+20+24.70=164.70(万元)。

  •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委托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物资,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30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48万元和A公司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该批物资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假定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其入账价值是(  )万元。

    A.1600
    B.1630
    C.1651
    D.1681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在以后销售环节中进行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1300+300=16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

  • 第4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元。

    A.18000
    B.14700
    C.16333.33
    D.12400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1-3%)+5000]/(1-10%)×10%=1633.33(元);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实际成本+加工费+消费税=10000×(1-3%)+5000+1633.33=16333.33(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9700
      材料成本差异 300
      贷:原材料 1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6633.3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银行存款 7283.33
    借:库存商品 16333.33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333.33

  • 第5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

    • A、52000
    • B、57778
    • C、59000
    • D、59340

    正确答案:C

  • 第6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
    A

    117万元

    B

    119万元

    C

    130.7万元

    D

    132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108+9)÷(1-10%)×10%=13万元。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108+9+13+2=132(万元)。

  • 第7题:

    问答题
    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8000元,支付加工费28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A公司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 要求: (1)如果收回加工材料后直接用于销售,请写出A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2)如果收回加工材料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请写出A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1)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
    贷:原材料8000
    ②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8000+2800)÷(1-10%)=12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12000×10%=12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2800×17%=476(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2800+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6
    贷:银行存款4476
    ③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库存商品12000(8000+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2000
    (2)
    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
    贷:原材料8000
    ②支付加工费和税金:
    借:委托加工物资2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76
    ——应交消费税1200
    贷:银行存款4476
    ③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10800(8000+28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800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A公司2×10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如下: (1)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甲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8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直接对外销售。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A公司委托C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使用的乙材料成本500000元,加工费50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5000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假设A、B、C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委托加工的甲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
    A

    52000元

    B

    57778元

    C

    60000元

    D

    59340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A公司收回材料后直接对外销售,所以消费税应该计入产品的成本。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2000+80000×10%=60000(元)。注意消费税计算分两种情况:如果存在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首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6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物资的公允价值为42000元。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    )元。
    A

    36000

    B

    30000

    C

    40200

    D

    41220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17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
    A

    117万元

    B

    119万元

    C

    130.7万元

    D

    132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108+9)÷(1-10%)×10%=13(万元)。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108+9+13+2=132(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消费税8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直接对外销售。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

    52000

    B

    57778

    C

    60000

    D

    59320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消费税应计入产品成本,增值税可以抵扣,故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2000+8000=60000(元)。

  • 第12题:

    单选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及消费税7000元。A公司收回后将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税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A

    52000

    B

    57778

    C

    59000

    D

    67840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2000+7000=59000(元)

  • 第1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元。

    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59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人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 第1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382.5
    B.390.3
    C.360
    D.367.8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300+60=360(万元)。

  • 第15题: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M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B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  )元。

    A.30000
    B.31000
    C.32600
    D.22600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在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所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20000+10000=30000(元)。

  • 第16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及消费税7000元。A公司收回后将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税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 A、52000
    • B、57778
    • C、59000
    • D、67840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 A、60000
    • B、80000
    • C、83400
    • D、85400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单选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7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B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880

    B

    797

    C

    800

    D

    817


    正确答案: D
    解析: 收回材料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计人存货成本,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700+100=800(万元)。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人账价值为( )。
    A

    117万元

    B

    119万元

    C

    130.7万元

    D

    132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参考解析: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108+9+(108+9)/(1-10%)×10%+2=132(万元)

  • 第20题:

    单选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
    A

    52000

    B

    57778

    C

    59000

    D

    59340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因此消费税应该计入产品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完工收回时支付的加工费+确认的消费税=50000+2000十70000×10%=59000(元)。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A

    60000

    B

    80000

    C

    83400

    D

    854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实际成本=60000+20000=80000(元)

  • 第22题:

    单选题
    A公司2×10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如下: (1)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甲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8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直接对外销售。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A公司委托C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使用的乙材料成本500000元,加工费50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5000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假设A、B、C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乙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
    A

    590000元

    B

    555000元

    C

    585000元

    D

    550000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因为收回的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乙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500000+50000=550000(元)。本题知识点:加工方式取得存货的初始计量

  • 第23题:

    单选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其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

    52000

    B

    57778

    C

    59000

    D

    5926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的借方,不计入存货成本。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存货成本=50000+2000=52000(元)。

  • 第24题:

    单选题
    A公司与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完成后,A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另支付运杂费3万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5%,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116.85

    B

    136.33

    C

    123

    D

    139.73


    正确答案: A
    解析: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增值税不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消费税不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100+20+3=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