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金某、杨某两人原同在云台大岛养殖场从事水产养殖,2000年5月至9月间杨某多次从金某处购买鱼饲料,在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余款l0068元一直未付,在金某的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金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金某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是如何规

题目
问答题
金某、杨某两人原同在云台大岛养殖场从事水产养殖,2000年5月至9月间杨某多次从金某处购买鱼饲料,在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余款l0068元一直未付,在金某的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金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金某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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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

    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 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高某住所地,和接受货币的一方即杨某所在地。故 B 项向 B 区法院起诉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4 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因此向被告高某住所地 A 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故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无论是否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都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故 C 项正确,而D 项错误。

  • 第2题:

    颜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的主张不能成立。对此,法院应()。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裁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3题:

    金某、杨某两人原同在云台大岛养殖场从事水产养殖,2000年5月至9月间杨某多次从金某处购买鱼饲料,在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余款l0068元一直未付,在金某的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金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金某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本案中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 因为“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所以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0年底开始计算。
    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为2年,从2000年底到2002年底。

  • 第4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正确答案: 每日赔偿金按作出决定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

  • 第5题:

    金某、杨某两人原同在云台大岛养殖场从事水产养殖,2000年5月至9月间杨某多次从金某处购买鱼饲料,在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余款l0068元一直未付,在金某的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金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金某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
    (2)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
    (3)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
    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两类: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四种性质的案件,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如《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4)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 第6题:

    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该案应当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有婚外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且与另一女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其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对夫妻感情破裂之事实的发生存有过错。赵某因此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其要求精神赔偿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在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在对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依法做出有利于无过错一方判决的同时,还可以判令杨某赔偿赵某精神损失费。

  • 第7题:

    廖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向其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申请的给付理由不成立。对此,法院应()。

    •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 D、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杨某与宋某于2007年11月来到云南边境某地.在街上认识少妇龚某(另案处理),要求龚某帮助联系购买毒品。当晚龚某将缅甸贩毒分子金某领入自己家中,金某与杨某、宋某密谈毒品生意.约定由金某将鸦片带入我国境内一小河边交货取钱。当龚某与金某出境拿货时,杨某与宋某从龚某家偷拿了一把铁锤来到约定地点等候。晚上9时许,金某把货带到并弯腰清点货数,杨某乘机用铁锤向金某头部击了一锤.金某被打后逃跑。而杨某与宋某抢得毒品后,在携带毒品准备贩卖过程中被抓获。金某被诊断为轻度脑震荡。  问:对杨某与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给付杨某拍卖彩电所收的价款15万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五)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该案应当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有婚外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且与另一女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其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对夫妻感情破裂之事实的发生存有过错。赵某因此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其要求精神赔偿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在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在对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依法做出有利于无过错一方判决的同时,还可以判令杨某赔偿赵某精神损失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廖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向其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申请的给付理由不成立。对此,法院应()。
    A

    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

    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

    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一审裁判种类。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12题:

    单选题
    2001年7月3日,村民徐某向邻居杨某借了5,000元钱外出做生意。因两家平时关系挺好,杨某也一直未向徐某催要。到了2003年6月10日,杨某从回家探亲的儿子那里才得知有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徐某又因外出做生意未归,眼见时效将至,杨某决定到县法院起诉徐某。在去县法院的途中遇上了山洪暴发,村里通往县城的唯一一条道路被冲毁。直到7月20日道路才修通,杨某才得以赶到法院起诉。关于对本案的分析,说法正确的是( )。
    A

    杨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B

    虽然杨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还是应当受理

    C

    由于诉讼时效中断,杨某的起诉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D

    由于诉讼时效中止,杨某的起诉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杨某和王某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过甲市A区法院一审后,双方都未对判决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在执行时,甲市检察院认为此案中杨某向王某借款的合同原件系伪造,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此案的再审过程中,杨某和王某达成协议,王某同意杨某返还其借款的60%,并不要求利息。之后双方请求制作调解书,终结诉讼。法院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制作调解书,指出将继续审理,在当事人双方充分辩论之后,查明案件真相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此案中诉讼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哪些原则?
    A.检察监督原则
    B.处分原则
    C.辩论原则
    D.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答案:A,B,D
    解析:
    【 解析】ABD。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确有错误而提起抗诉,并不违背检察监督原则,但干预当事人的自愿和解却是违背了检察监督原则,A项符合题干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达成和解,并通过撤诉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调解书的形式终结诉讼。因此法院不同意作出调解书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B项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没有侵犯当事人辩论权的地方,因此C项不符合题干要求。本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而法院仅以检察院不同意为由拒绝调解结案,是违背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D项符合题干要求。

  • 第14题:

    颜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的主张不能成立。对此,法院应()。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裁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15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


    正确答案: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请求。

  • 第16题:

    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杨某的诉求?


    正确答案:杨某三次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且双方自2004 年起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杨某要求与赵某离婚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 第17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应给付杨某拍卖彩电所收的价款15万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五)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 第18题:

    2001年7月3日,村民徐某向邻居杨某借了5,000元钱外出做生意。因两家平时关系挺好,杨某也一直未向徐某催要。到了2003年6月10日,杨某从回家探亲的儿子那里才得知有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徐某又因外出做生意未归,眼见时效将至,杨某决定到县法院起诉徐某。在去县法院的途中遇上了山洪暴发,村里通往县城的唯一一条道路被冲毁。直到7月20日道路才修通,杨某才得以赶到法院起诉。关于对本案的分析,说法正确的是( )。

    • A、杨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 B、虽然杨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还是应当受理
    • C、由于诉讼时效中断,杨某的起诉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D、由于诉讼时效中止,杨某的起诉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应当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条第四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正确答案: 每日赔偿金按作出决定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杨某的诉求?

    正确答案: 杨某三次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且双方自2004 年起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杨某要求与赵某离婚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金某、杨某两人原同在云台大岛养殖场从事水产养殖,2000年5月至9月间杨某多次从金某处购买鱼饲料,在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余款l0068元一直未付,在金某的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金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金某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本案中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 因为“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所以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0年底开始计算。
    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为2年,从2000年底到2002年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金某、杨某两人原同在云台大岛养殖场从事水产养殖,2000年5月至9月间杨某多次从金某处购买鱼饲料,在支付部分款项之后,余款l0068元一直未付,在金某的多次催要下,杨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约定于2000年底付清。到期后,杨某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余款,金某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金某于200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金某的诉讼请求。《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
    (2)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
    (3)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
    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两类: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四种性质的案件,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如《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4)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 对案件进行胜诉分析的意见而未表明是个人意见;诋毁其他律师;向当事人暗示与法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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