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即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这是立法必须坚持的首要的基本的原则。
①立法必须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进行,以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做主,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
②立法应当符合民主程序,使直接参与立法工作的人民代表真正有机会表达民意,形成符合人民意志和实际情况的国家意志。
③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就要求立法机关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途径,便于其参与立法;立法机关要深入民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把人民的利益、意志和智慧充分地体现在法律中。
④立法应当公开。立法公开是立法民主的应有之意。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是人民群众与立法机关交换信息的必要条件。立法公开既包括程序公开,也包括立法资料以及结果的公开。
(2)法制统一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是形成和维护国内统一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
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②坚持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立法,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定程序立法。
③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行政法规不得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④在制定各类法律规范时,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人民长远、根本利益出发。
⑤要依法、及时、有效地开展法规清理和法规的备案审查活动。
(3)科学原则
立法要求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尽可能使主观意志和观念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规律,这是立法科学性的根本要求。具体而言主要包括:
①立法应当坚持从一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是科学立法的前提和基础。
②法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立、改、废,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
③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的确定必须明确合理,权利与义务不能失衡。
④立法在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时,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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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论述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相关问题
  • 第1题: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
    A.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B.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C.社会主义法实施的基本原则
    D.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
    【精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原则是指司法上的平等,而并非立法上的平等。

  • 第2题: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 A、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 B、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 C、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 D、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 A、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 B、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 C、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 D、宪法总的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C

  • 第4题:

    问答题
    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4)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有利于推进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实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  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6)有利于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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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论述立法概况?

    正确答案: 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汤刑是商朝刑法的总称。
    “九刑”即刑书九篇,周初制定的一部刑书。
    汉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与盗窃抵罪,其余秦法一律废除。
    《九章律》是刘邦命令萧何在秦律6篇基础上增加了三篇而制定的。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体例有所变动,改变了以前不合理的体例编排,同时增加了封建法典的基本问题。需要重点掌握的法典有魏律、晋律、北魏律和北齐律。
    隋朝《开皇律》奠定了封建法典的基础唐朝在历史上达到鼎盛时期,法律也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唐律疏义》是中国封建法典的典范。
    宋朝将以往的律改为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元典章》是元朝法律的基础。明朝的法律主要是《大明律》,该律脱胎于唐律,又不同于唐律。除此之外,还有大诰的制定,前清的法律主要是《大清律例》,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
    从中华民国开始制定宪法性文件,包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宪法性文件主要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此外,还有土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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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结合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时代,论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趋势的理解。

    正确答案: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
    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到更高层级的历史方位上,同时要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前进。这不仅准确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长期建设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也是从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条件出发谋划发展,必将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新时代的重要特征,这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成为我国制定各方面政策的重要依据。
    那么对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重大成就并胜利迈进新时代,极大地鼓舞并坚定了世界各国人民的社会主义信念。人们从中国的成就中看到了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看到了世界社会主义走出低谷的希望和力量,也看到了社会主义中国对世界的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重大成就并胜利迈进新时代,不仅在关键时刻稳住了世界社会主义的阵脚,而且极大地鼓舞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士增强和坚定了世界各国众多人士的社会主义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也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树起了一面令人向往的旗帜,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世界的影响,必将深刻地影响世界格局和人类社会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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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试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正确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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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论述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殊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
    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一级基层政权机关;
    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
    三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困;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夫妇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
    (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受到了普遍重视、尊重,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
    (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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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国籍立法的基本原则及中国国籍丧失的方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论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

    正确答案: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法律是实践证明正确的、成熟的、需要长期执行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客观要求。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应有之义。
    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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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特点和中国的宗教政策。

    正确答案:
    (1)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特点
    中国是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社会主义中国仍然存在着宗教,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和剥削阶级社会的宗教有很大的不同,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①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及其原因;
    ②宗教的群众性和民族性;
    ③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国际性。
    (2)中国的宗教政策
    宗教在中国,无论从历史和现在来看,还是从民族关系、群众关系和国际关系等方面来看,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四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①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国家绝不干预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同时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坚决纠正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宗教界合法权的现象。共产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意味着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有宗教信仰自由,也就有宣传无神论或宣传有神论的自由,但这两种自由都有一定限度。
    ④贯穿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要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又要对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干涉中国内政保持比较的警惕。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不是临时性的权宜之计,而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之上,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标的战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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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中国立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由观念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转变
    (2)立法的宪法原则
    (3)立法的法治原则
    (4)立法的民主原则
    (5)立法的科学原则

  • 第14题:

    当代中国的立法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 A、合宪性原则
    • B、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原则
    • C、社会主义民主原则
    • D、科学性原则

    正确答案:A,B,C,D

  • 第15题:

    问答题
    试论述中国解决边界问题的基本原则立场。

    正确答案: (1)解决边境问题的目的是安定四邦,争取国际形势的缓和,以利于国内建设。
    (2)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通过和平谈判,求得友好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3)真正平等、互利、公正地解决边界问题。
    (4)对解放前历届政府签订的边界条约,中国政府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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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组织形式。
    (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现有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我国多党合作的方式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上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及各方面代表人士,就有关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进行各种形式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问题。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指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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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论述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正确答案: (1)社会保障立法缺乏合理的理念。
    即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法理念,这是吸收发达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长期协调、和谐发展的战略观,在忠骨社会保障立法中还未能真正清晰地体现出来。
    (2)立法缺乏统筹规划,体系结构残缺。
    社会保障内容与非社会保障内容混合在一起,但又不能作为实施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直接法律依据,而以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救助法等为骨架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未得到确立。
    (3)法制建设的层次低。
    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社会保障法律少,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部门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多,这种局面表明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低层次性和不稳定性。
    (4)交流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
    一些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却只能用行政法规代替,而有的可以由国务院颁行的法规却变成了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这种局面未后续立法工作的顺利发展增加了障碍。
    (5)欠缺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社会保险规则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中国现行的有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与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保障规则客观上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有的甚至直接同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保障规则相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中国同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2.发展趋势:
    (1)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展。
    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立法大量地表现未地方立法。但是,进入社会保障制度总体设计与整体推进阶段时,必须高度重视并有计划地制定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就社会保障进行立法,是在全国范围内使社会保障制度走向统一的基本保证。
    (2)由分散立法向相对集中立法发展。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重建仍然处于探索与试验阶段,社会保障立法表现出过度的分散性,它不利于社会保障的整体发展和全面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保障项目的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因此,现阶段应该考虑向相对集中立法发展。
    (3)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社会保障应当通过国家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并以其统率行政法规来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经历了较长时期的行政立法阶段,许多行政法规事实上已经为国家立法机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应该适时进入全国立法阶段了。人大立法是整个社会保障法制系统建设的最
    高保证。
    (4)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功能和效应的发挥与释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做后盾。一方面,应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尽快建立起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制度;另一方面借鉴国外普遍实行的专门法院审判方式,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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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中国立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由观念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转变
    (2)立法的宪法原则
    (3)立法的法治原则
    (4)立法的民主原则
    (5)立法的科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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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论述明朝初年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正确答案: 立法思想:
    1.重典治国。元朝覆灭的教训、“刑罚世轻世重”的传统法律思想及明初复杂的社会形势使明初统治者采取重典治国的法律思想。洪武三十年的《大明律》比唐宋法律苛重,但比初期法律轻。
    2.重视预防犯罪与法制宣传。明太祖令各地“皆立申明亭”,将重犯姓名书写其上警示民众。后制定《明大诰》并广做宣传。
    3.法贵简当,使人易晓。
    4.重视以封建礼教约束人民的思想行为。
    立法活动:
    1.历时三十年编订《大明律》。
    2.编订御制《明大诰》。内容上规定了《大明律》中没有的严酷刑罚,明确将贪官污吏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3.编订刑事法规《问刑条例》。
    4.编订以行政法为内容的《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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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论述教育立法的意义?

    正确答案: 1.教育立法是现代教育普及化,大众化的要求。
    2.教育立法是教育权社会化、国家化的要求。
    3.教育立法是现代学校活动日趋复杂化的要求。
    4.教育立法是现代国家法制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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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其基本内容是:
    ①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②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
    (2)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①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②对于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当平等地、公平地对待,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3)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其基本内容是:
    ①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
    ②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
    (4)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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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P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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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论述行政立法程序。

    正确答案: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行政立法程序理当由宪法、法律作原则性规定,再由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详尽的规定。下面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立法实践,对行政立法程序作一概括阐述:
    (1)规划。即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定的任务、编制有指导性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定时期里行政法规、规章的拟订、修改、补充、清理等工作。行政立法规划要考虑每个立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起草。对列入规划的需要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由法规或规章内容涉及的主管部门草拟法案。草案应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收集并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力求内容切实可行、形式完整、结构严谨。
    (3)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是行政立法民主原则的要求,也是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的有效做法。它包括:
    A.征求人民群众尤其是与草案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的意见。
    B.征求与草案内容有关的部门的意见。
    C.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
    (4)审查。即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后,送交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主要针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审查后,写出审查报告,提出是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建议。
    (5)审议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根据法制部门的提议,以正式会议对该草案进行讨论决定,认为没问题,则予以通过。
    (6)签署发布。经行政立法机关正式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规章必须经过行政首长签署,并通过适当途径公之于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