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法律概念的种类。[2007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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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法律概念的种类。[2007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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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4月真题)简述《刑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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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逻辑结构及其种类。

    正确答案: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逻辑结构:
    假定——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处理——法律规范中具体规定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等内容的部分,是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
    制裁——法律规范中对于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规定,也就是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种类:
    授权性规范——规定人们可以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义务性规范——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
    复合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相互重合的法律规范,它既授予人们权利,同时也设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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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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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年真题)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法律表现。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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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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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赠与合同概念、法律特征和种类。

    正确答案: (1)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所有的当事人称为赠与人,受领财产所有权的当事人称为受赠人。
    (2)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①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法律行为。须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②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③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④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法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成立和生效。
    (3)赠与合同的种类。赠与依不同标准可分为一般赠与和特殊赠与、财产须登记的赠与和财产不须登记的赠与、现实赠与和非现实赠与、附负担的赠与和无条件的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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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按照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等;
    按照文书名称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等;
    按照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
    按照文书体例的不同,可分为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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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概念的种类。[2007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概念,是指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抽象,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法律概念在法律文件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将各种法律现象加以整理归类,为规范和原则的构成提供前提和基础。
    法律概念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以下几类:
    (1)依法律概念的普遍性程度,可以把法律概念分为一般性概念和具体概念。
    (2)依法律概念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种类,可以将其分为宪法概念、刑法概念、民法概念、诉讼法概念等。由于法的体系的整体性和相关性,在不同部门法之间,也有一些共同的或交叉的概念,如违法、法律责任、当事人、原告、被告等。
    (3)依照法律概念所涉及的法律事实要素的类别,可以把法律概念分为三大类:
    ①涉人概念,用于界定和区分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公民、法人、代理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
    ②涉事概念,用于界定和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性质及类别,这类概念十分广泛,包括法律关系主体的各种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如所有权、人身自由、违约、故意、侵权、刑事责任等。
    ③涉物概念,泛指具有法律意义的无人格现象,包括标的、证券、不动产、著作等法律关系客体和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无人格现象,如程序、管辖、时效、居所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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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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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真题)简述可靠性试验的种类。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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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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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方式。[2015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是通过具体的规范设计和制度安排来确认和保障平等的,从法律技术角度看,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主要有:
    (1)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
    这个原则性的宣告贯穿于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整个法律体系之中,分层次地多角度地体现在法律制度的各个领域和侧面。
    (2)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
    在现代社会,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乃是法律的基本特色,这是法律的形式平等的最重要的体现,也是法律的实质平等的基本前提,更是区分古代法律或者传统法律与现代法律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性的依据。
    (3)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
    这是属于法律的实质平等范畴的内容,是对作为基本法律原则的平等原则的具体化,也是在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这个形式意义的法律平等基础上对于主体所享有或者应当享有的实质平等内涵的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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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的概念。

    正确答案: 法律的广义概念: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概念: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图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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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②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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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13年10月真题)简述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类型。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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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权利的特点为:
    (1)法律权利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2)法律权利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
    (3)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4)权利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
    (5)权利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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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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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真题)简述冲突规范包括哪几种类型。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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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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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真题)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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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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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述真核基因调控的种类

    正确答案: (1)瞬时表达调控(可逆性调控)——相当于原核细胞对环境条件变化所做出的反应,瞬时调控包括某种底物或激素水平升降时,及细胞周期不同阶段中酶活性和浓度调节。
    (2)发育调控(不可逆调控)——是真核基因调控的精髓部分,它决定了真核细胞生长、分化、发育的全部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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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联系和区别:一是司法文书这一名称,这一文书述语是我们以前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并以它作为我们这一教材的总称。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不应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因为公证文书一般不具有处置性,而只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仲裁文书虽具有裁处作用,但是它又要受到当事人原有协议的制约,它的约束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这两部公文书与司法文书的作用和效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这部分文书在启动和推进法律活动中却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是独立于司法文书之外的民用法律文书。二是诉讼文书这一名称,它也是某些司法机关经常使用的一个文书述语。顾名思义,诉讼文书应该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而民用法律文书中的非诉讼文书以及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等自然应该排除在诉讼文书这外。总之,学生在了解法律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同时,也应了解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这两个与法律文书相关名称间的交叉或包容的错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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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EFA的概念、种类及其功能。

    正确答案: 凡是体内不能合成,必须由饲料供给,或在体内通过特定的前体物形成,对机体健康和正常生理机能有重要保护作用的脂肪酸称为必需脂肪酸(EFA,essentialfattyacids)。EFA具有2个或2个以上的双键,称为高度不饱和或多不饱和脂肪酸(PUFA,polyunsaturatedfattyacids)
    通常将亚油酸、亚麻油酸、花生四烯酸称为EFA,其中后两者可通过亚油酸合成,所以一般亚油酸为EFA。
    2、种类
    (1)w-6系
    (2)w-3系列
    EFA的作用
    1、生物学作用
    ①参与磷脂合成,并以磷脂形式作为细胞生物膜的组成成分。
    EFA缺乏将影响磷脂代谢,使生物膜因磷脂含量降低而导致结构功能异常,引发多种病变,如细胞膜通透性增大而出现皮下水肿。毛细血管脆性增大,易于破裂。EFA能维持皮肤和其他组织对水分的不通透性
    ②EFA是类二十烷合成的前体物。
    类二十烷(前列腺素,环前列腺素,白三烯,凝血恶烷)对动物心血管健康、神经系统功能、胚胎发育、骨骼生长、繁殖机能、免疫反应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日粮长期缺乏可导致动物生长受阻,繁殖机能降低,抗病力减弱等。
    ③EFA与胆固醇代谢密切相关
    胆固醇通过与EFA结合以易溶性的胆固醇酯形式在动物体内转运,降低血液胆固醇水平,如果EFA缺乏,胆固醇将与SFA或单饱和SFA形成难溶性胆固醇酯,从而影响正常代谢。
    ④EFA可以转化为一系列长链的PUFA。
    而其中的DHA(对脑的生长有益)(C20:5,n-3)和EPA(C22:6,n-3)等可形成强抗凝因子,它们具有显著的抗血栓形成和抗动脉粥样硬化作用,对人体健康有益。
    2、EFA缺乏症
    (1)影响生产性能:引起生长速度下降,产奶量减少,饲料利用率下降。
    (2)皮肤病变:出现角质鳞片,水肿,皮下血症,毛细血管通透性和脆性增强。
    (3)动物免疫力和抗病力下降,生长受阻,严重时引起动物死亡。
    (4)引起繁殖动物繁殖力下降,甚至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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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转让的概念和条件。[2008年真题]

    正确答案:
    债的转让,专指债的主体变更,即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变更,其实质为债权或债务的移转。债权转让属于债的转让的三种具体情形之一。
    (1)债权转让的概念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享有,其实质是债权人的变更
    (2)债权转让的条件
    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以债权移转为内容的协议,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才能生效:
    ①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时,让与人与受让人应订立债权让与合同。该债权让与合同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
    ②须有有效债权的存在。债权让与合同的目的是转让债权,因而必须有有效债权存在。若转让人不享有有效债权,该让与合同当然无效。
    ③须所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为财产权,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得将其债权让与他人。但是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具有可让与性。对于不具有可让与性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转让。
    ④法律规定应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具有特别要式程序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仍需原批准机关批准或履行特别要式程序。
    ⑤债权让与需要通知债务人,但其效力不受债务人是否同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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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农药辅助剂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概念:与农药混合后能改变药剂的理化性质,提高分散度,从而便于使用的一类物质的统称。一般没有生物活性。
    种类:
    1、填充剂
    2、湿展剂
    3、乳化剂
    4、溶剂
    5、稳定剂
    6、粘着剂
    乳化剂和湿展剂也称为表面活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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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人身自由的概念与基本内容。[2019年真题]

    正确答案:
    (1)人身自由的概念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以人身自由保障为核心而构成的权利体系。
    (2)人身自由的基本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四项内容: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剥夺、限制的权利。《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维护尊严的重要方面。《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等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和邮件等信息传递形式),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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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索引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索引不改变记录的物理顺序,而是按某个索引关键字来建立记录的逻辑顺序。在索引文件中,所有关键字值按升序或降序排列,每个值对应一个记录号,这样就确定了记录的逻辑顺序。索引可分为主索引、候选索引、普通索引和唯一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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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12年4月真题)简述关税的概念及其征收方法。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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