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A 162.5万股B 137.5万股C 237.5万股D 0股

题目
单选题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
A

162.5万股

B

137.5万股

C

237.5万股

D

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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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担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赵某
    B.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1%的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钱某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丙公司的董事孙某的儿子
    D.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2%的李某

    答案:C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BC: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第2题: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在该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
    B、持有该上市公司0.5%已发行股份的人员
    C、该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D、在该上市公司第六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E、为该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察第二章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下关于独立董事知识点。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担任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①公司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一年内曾经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人员。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3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副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甲公司的董事吴某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4题: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

    A、162.5万股
    B、137.5万股
    C、237.5万股
    D、0股

    答案:A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7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按照如下情况计算:①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②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a.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b.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③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本题中,张某于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则该部分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在当年(2016年)可转让25%,即可转让100万股×25%=25万股;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则在2015年末,张某持有该公司股份为550万股,其在2016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目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应为550万股×25%=137.5万股。故2016年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137.5万股+25万股=162.5万股。

  • 第5题:

    A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下列人员减持A公司首发前股份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甲,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自己持有的首发股份转让给妹夫
    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自己持有的首发股份转让给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
    Ⅲ.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Ⅳ.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丙,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Ⅴ.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丙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A.Ⅰ、Ⅳ
    B.Ⅱ、Ⅳ
    C.Ⅱ、Ⅲ、Ⅴ
    D.Ⅲ、Ⅴ
    E.Ⅳ、Ⅴ

    答案:E
    解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具体分析如下: Ⅰ、Ⅱ两项,第2.4.4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遵守前款规定。
    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豁免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
    Ⅲ、Ⅳ、Ⅴ两项,第2.4.5条规定,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②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③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第6题: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独立董事的是( )。

    A.甲上市公司经理的岳父
    B.甲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的配偶的弟弟
    C.持有甲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甲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乙公司董事的配偶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 第7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

    担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张某

    B

    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1%的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刘某

    C

    1年前曾是甲上市公司的第5名股东单位丙公司董事长的邓某

    D

    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3%的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属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 Ⅰ持有上市公司51%股权的股东 Ⅱ通过控股的两家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o1%股份的自然人 Ⅲ某上市公司股权极为分散且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其持股6%且出任董事长的第一大股东 Ⅳ某上市公司股东为战略投资人,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能决定提名并担任董事会一半以上董事的选任 Ⅴ某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该公司股份表决权为25%
    A

    Ⅰ、Ⅱ、Ⅲ

    B

    Ⅰ、Ⅱ、Ⅳ

    C

    Ⅱ、Ⅲ、Ⅴ

    D

    Ⅰ、Ⅱ、Ⅲ、Ⅴ

    E

    Ⅰ、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0题:

    单选题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  )。
    A

    162.5万股

    B

    137.5万股

    C

    237.5万股

    D

    0股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7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按照如下情况计算:①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②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a.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b.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③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本题中,张某于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则该部分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在当年(2016年)可转让25%,即可转让:100×25%=25(万股);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则在2015年末,张某持有该公司股份为550万股,其在2016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目按上公式计算为:550×25%=137.5(万股)。故2016年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137.5+25=162.5(万股)。

  • 第11题:

    多选题
    以下投资者必须采取发出要约的方式来收购上市公司的是()。
    A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5%的张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

    B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5%的刘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5%

    C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8%的赵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10%

    D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4%的宋某,拟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35%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88条第1款、第96条第1款的规定,B、D项收购中应当采取要约收购方式。

  • 第12题:

    多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2011年真题]
    A

    该上市公司分公司的经理

    B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该公司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等。AB两项不符合规定①;D项不符合规定③。

  • 第13题:

    下列各项属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 )。
    Ⅰ.持有上市公司51%股权的股东
    Ⅱ.通过控股的两家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01%股份的自然人
    Ⅲ.某上市公司股权极为分散且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其持股6%且出任董事长的第一大股东
    Ⅳ.某上市公司股东为战略投资人,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能决定提名并担任董事会一半以上董事的选任
    Ⅴ.某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该公司股份表决权为25%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Ⅴ
    D:Ⅰ、Ⅱ、Ⅲ、Ⅴ
    E:Ⅰ、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4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总经理赵某的配偶的姐姐
    B.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钱某的儿媳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甲公司的董事孙某的儿子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乙公司的董事李某的大学同学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儿媳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C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甲公司持股比例仅为3%,大学同学不属于直系亲属。

  • 第15题:

    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权益变动披露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其持有的50%股权全部以赠与方式赠送赵某,则张某免于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B、丙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18%股份,丙增持完成后持有20%股份,丙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核查意见
    C、王某系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由于该上市公司履行减资程序,使得王某所持股份由9%上升至15%,王某需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D、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40%股份,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乙公司降为
    33%,乙公司应在上市公司预案公告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答案: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86条规定,投资者因行政划转、执行法院裁决、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A项中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为赵某,但张某也应披露。
    B项,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C项,第19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办法第14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第14条第2款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该项王某的股份权益变动由于公司履行减资程序引起,无须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D项,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虽然持有股份下降,但不用披露。

  • 第16题:

    下列各项属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 )。

    Ⅰ.持有上市公司51%股权的股东

    Ⅱ.通过控股的两家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0.01%股份的自然人

    Ⅲ.某上市公司股权极为分散且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其持股6%且出任董事长的第一大股东

    Ⅳ.某上市公司前两大股东均为战略投资人,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能决定提名并担任董事会一半以上董事的选任

    Ⅴ.某匕市公司的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该公司股份表决权为25%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Ⅳ,Ⅴ
    D、Ⅰ,Ⅳ

    答案:B
    解析:
    B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①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②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③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④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7题: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  )。[2016年5月真题]

    A.162.5万股
    B.137.5万股
    C.237.5万股
    D.0股

    答案:A
    解析:

  • 第18题: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

    • A、162.5万股
    • B、137.5万股
    • C、237.5万股
    • D、0股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上市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股东所有。()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下列选项中,计入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的是( )。
    A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张某,持有本公司股份0.5%

    B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普通职工赵某,持有本公司股份0.5%

    C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财务负责人王某,持有本公司股份0.1%

    D

    甲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54%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首发上市,张某为该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前持有该公司600万股股份,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股份,限售解禁后,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不考虑其他权益变动及限制性因素,2016年10月26日,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
    A

    162.5万股

    B

    137.5万股

    C

    237.5万股

    D

    0股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7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按照如下情况计算:①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②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a.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b.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③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本题中,张某于2016年3月25日增持该公司100万股股份,则该部分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在当年(2016年)可转让25%,即可转让:100×25%=25(万股);张某于2015年10月15日在二级市场出售该公司50万股股份,则在2015年末,张某持有该公司股份为550万股,其在2016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目按上公式计算为:550×25%=137.5(万股)。故2016年张某最多可出售的该公司的股份数为137.5+25=162.5(万股)。

  • 第22题:

    多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

    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

    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

    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

    现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张某

    B

    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刘某

    C

    赵某1年前曾是甲上市公司的前5名股东单位丙公司的董事长

    D

    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3%的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选项BC://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各选项相互独立,下列关于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和乙公司是控制关系,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5%股权,乙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10%股份,则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Ⅱ.张某为甲公司董事,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8%股权,张某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该上市公司4%股权,则张某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Ⅲ.甲公司和乙公司无关联关系,甲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19%股权,现乙公司收购该上市公司2%股权,乙公司购买该上市公司股权时向甲公司借款300万元,则乙公司无需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Ⅳ.李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某上市公司25%股份并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承诺3年内放弃该上市公司表决权,则李某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Ⅴ.甲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取得某上市公司25%股份,甲公司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需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A

    Ⅰ、Ⅱ、Ⅲ

    B

    Ⅱ、Ⅳ、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至少3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根据第83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Ⅰ项,甲公司和乙公司符合“投资者之前有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5%,属于20%~30%范围,因此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Ⅱ项,张某和甲公司符合“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构成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2%,属于20%~30%范围,因此张某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Ⅲ项,甲公司和乙公司符合“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合并为21%,属于20%~30%范围,因此乙公司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Ⅳ项,李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市公司25%股份并为第一大股东,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例外情形;当其承诺至少3年放弃行使相关表决权时,可以豁免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Ⅴ项,甲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取得上市公司25%股份,则甲公司需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不存在例外情形;在此种变动方式下,无论甲是否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无需聘请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