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北京甲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独立核算,有自己的财产。后该分公司因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未还,对于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全部责任B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责任,不足支付时,由甲公司承担C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D 由甲公司与该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
单选题
北京甲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独立核算,有自己的财产。后该分公司因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未还,对于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全部责任

B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责任,不足支付时,由甲公司承担

C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

D

由甲公司与该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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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北京甲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独立核算,有自己的财产。后该分公司因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欠乙公”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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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甲公司书面授权其在上海的分公司乙公司,为上海的丙公司欠丁公司的2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结果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了丙公司欠丁公司的30万元债务。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分公司不具有保证人的资格,该保证合同无效

    B.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得到了甲公司的授权,该保证合同有效

    C.对于该保证合同导致的非保证责任,若丁公司和甲公司有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D.对于该保证合同导致的非保证责任,若丁公司无过错,则由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考点]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情形
    ABD。依《担保法》第l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本题中乙公司因甲公司的书面授权而取得保证资格。因此,A项错误,当选。《担保法》第2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超越了授权部分,故该保证合同部分无效。因此,B项错误,当选。对于该保证合同超出授权范围的无效部分的民事责任承担根据丁公司和甲公司的过错而有不同,故C项正确,不选;D项错误,当选。

  • 第2题: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的种类(分公司)。《民法总则》第74条第2款,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选项A:甲分公司负责人应该以“植根公司甲分公司”名义为法律行为,A错误。
    选项B:由于分公司财产属于(本)公司。所以,植根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其“各分公司的财产”承担,B正确。
    选项C:分公司的责任也由(本)公司承担,所以,甲分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可以由植根公司承担,C正确。
    选项D:甲作为分公司,其财产属于植根公司,既然乙分公司的债务由植根公司承担,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当然能主张执行“甲分公司”财产,D的说法不正确。

  • 第3题:

    利华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地在上海,后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现该分公司由于无力支付货款,与该贸易公司发生纠纷。以下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买卖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当事人独立承担
    B.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利华公司承担
    C.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利华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而且无利华公司的授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要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第4题:

    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 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要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法律主体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戊公司 D.庚公司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并领权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第5题: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分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但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承担对丙公司的债务而逃之天天。则承担该债务的公司是()

    • A、甲公司
    • B、甲公司和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乙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单选题
    飞驰公司分别在两地设立子公司甲和分公司乙,甲公司设立后领取了营业执照,而乙公司设立后一直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此后甲、乙公司分别与月亮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且都发生了纠纷。若月亮公司提起诉讼,应当(  )。[2010年真题]
    A

    分别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被告

    B

    分别以甲公司和飞驰公司作为被告

    C

    分别以飞驰公司和乙公司作为被告

    D

    以飞驰公司作为唯一被告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的甲公司是飞驰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因此,甲公司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乙公司虽由飞驰公司依法设立,但未领取营业执照,对于乙公司的纠纷,月亮公司应以飞驰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 第7题:

    问答题
    甲公司A市分公司欠乙公司买卖合同货款80万元,到期未偿还,乙公司起诉甲公司。甲公司主张对A市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的任命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王某不能代表A市分公司签订该买卖合同,所以甲公司对王某代表A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承担责任。甲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 王某对外能以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活动,能以分公司的名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至于王某在公司内部,是否合乎章程要求而被任命,不能作为对抗公司外部的善意第三人的事由。这是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因此甲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甲、乙、丙共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丁公司是分公司,从法人制度上讲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应由其总公司即甲公司承担。故A为正确选项。

  • 第9题:

    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被告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或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植根农业是北方省份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公司。为拓宽市场,该公司在南方某省分别设立甲分公司与乙分公司。关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分公司的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当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B.植根公司的债权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C.甲分公司的债权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主张强制执行植根公司的财产

    D.乙分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不得主张强制执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财产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在经营范围内,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当然也享有以总公司名义订立合同的权利。选项 B、 C 说法正确,选项 D 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 第1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电子产品,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决定在上海、深圳两地设立分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Ⅰ.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Ⅱ.该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法人资格
    Ⅲ.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甲公司的经营范围
    Ⅳ.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有所区分

    A.Ⅰ、Ⅲ
    B.Ⅰ、Ⅱ
    C.Ⅱ、Ⅳ
    D.Ⅰ、Ⅳ

    答案:A
    解析: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12题:

    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乙、丙共同

    答案:A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9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丁公司是分公司,从法人制度上讲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应由其总公司即甲公司承担。

  • 第13题:

    甲公司A市分公司欠乙公司买卖合同货款80万元,到期未偿还,乙公司起诉甲公司。甲公司主张对A市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的任命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王某不能代表A市分公司签订该买卖合同,所以甲公司对王某代表A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承担责任。甲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


    正确答案:王某对外能以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活动,能以分公司的名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至于王某在公司内部,是否合乎章程要求而被任命,不能作为对抗公司外部的善意第三人的事由。这是对交易安全的维护。因此甲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 第14题:

    多选题
    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

    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甲公司不必承担

    C

    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可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由甲公司承担

    D

    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甲国某总公司在乙国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来源于乙国所得1000万元,乙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为鼓励外来投资,对该分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已知甲、乙两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国与乙国之间签订有税收饶让协定,并对境外所得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甲同所得税税率为40%。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6题:

    单选题
    北京甲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分公司独立核算,有自己的财产。后该分公司因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未还,对于应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全部责任

    B

    由该分公司以其财产承担责任,不足支付时,由甲公司承担

    C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

    D

    由甲公司与该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根据法人的分支机构的责任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分为非独立性的分支机构与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法人设立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时,从法人的独立财产中拿出部分作为设立分支机构的投资。而分支机构独立核算,也有自己的财产。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应先由分支机构承担,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時,不足部分由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所属法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文中分公司是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因此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