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问答题试述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律地位的双重性。”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集体负责制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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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4条规定,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第55条第2款、第3款规定,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第62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 区长、县长、镇长负责制。因此A、C、D项正确,B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实行集体负责制,而是实行首长负责制

  • 第2题:

    在我国,所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有权制定地方规章。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我国地方各给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正确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
    (1)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它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本级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规、决议或交办事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2)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了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政府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国务院。

  • 第4题:

    问答题
    试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概念和宽度(2)法律地位,包括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3)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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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试述我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律地位的双重性。

    正确答案: (1)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它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2)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决定的。同时,地方政府是整个国家行政机构的从属部分,下级政府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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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律地位的双重性。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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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试述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律性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性质上属于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实施要求实施者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即只有民事主体才能实施民事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可能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够独立地实施物业管理活动。
    二、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的基础委托授权与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接受业主团体的委托后实施物业管理行为。因此,业主团体的委托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的基础。这种委托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委托方(业主团体)和委托管理方(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管理企业的职责范围
    (1)物业的验收接管义务。
    (2)房屋装修装潢的管理义务。
    (3)建筑物及其设施的保养、维修义务。
    (4)物业小区的环境管理义务。
    (5)物业小区的安全管理义务。
    (6)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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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工会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工会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第一,工会的合法性。法律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确立工会作为合法的职工的组织而存在;从工会的历史发展来看,在工会出现的最初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立法将工人组织工会视为非法行为、犯罪行为,工会不具有合法地位,承认工会的合法地位,并对工会活动自由加以保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二,工会的独立性。工会是独立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组织,有组成成员、必要的经费和场所,工会在法律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企业的附属部门。
    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工会的唯一性和独立性;第二,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工会作为法人,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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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的双重性质。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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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单选题
    我国《地方组织法》第5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可见,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 )
    A

    单一性质

    B

    双重性质

    C

    三重性质

    D

    多重性质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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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新中国成立后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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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大陆架的定义、宽度及其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2.大陆架的宽度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200海里,最多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但它不属于国家领土。
    3.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
    (2)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4)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绝对不得对航行和本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的权利和自由有所损害;
    (5)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非生物资源开发要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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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在我国,所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有权制定地方规章。

    A

    B



  • 第14题:

    试述我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律地位的双重性。


    正确答案: (1)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它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2)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决定的。同时,地方政府是整个国家行政机构的从属部分,下级政府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国务院。

  • 第15题: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


    正确答案:行政首长负责制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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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地方政府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障碍。

    正确答案: 多年来国际、国内形势的迅速变化,使中国地方政府的活动环境有很大的变化,对地方政府的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成为推动中国地方政府发展的强大动力;
    (1)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活动,要求地方政府在国内事务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2)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革,要求地方政府改变其活动内容与方式;
    (3)民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精神的增强,要求地方政府提高工作效益,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
    (4)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要求地方政府行为与国际接轨
    中国地方政府在未来的现代化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有待克服的障碍。
    (1)国家、政府、官员的传统观念,不利于实现政府从管治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2)政府职责的笼统化不利于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职责;
    (3)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将影响地方政府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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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我国地方各给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正确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
    (1)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它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本级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规、决议或交办事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2)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了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政府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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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借款人法律地位的变化对贷款合同的影响。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1)外国人是指不具有本国国籍而具有他国国籍的自然人,即外国国民。
    (2)外国人的地位,即外国人在一国入境、居留和出境时承受的权利和义务。
    (3)说明外国人出境、居留和离境的一般规则;如:一国原则上可以自由决定外国人人境问题;自由决定外国人在本国居留问题;有权将属于某种情况的外国人驱逐出境
    (4)外国人待遇的原则,简单说明各项原则的含义。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互惠待遇原则,是指——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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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大陆架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但它不属于国家领土。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
    (2)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
    (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4)沿海国对大陆架权利的行使绝对不得对航行和本公约规定的其它国家的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或造成不当的干扰;
    (5)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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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四个单独关税区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宪法》,关于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只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B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只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C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高度的自治权

    D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A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B项,地方各级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受国务院统一领导。C项,高度自治权是指香港、澳门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具有高度的自治权。

  • 第24题:

    问答题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行政首长的具体权责是什么?

    正确答案: ①全面领导。行政首长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负有全面领导权,副职协助其进行工作,或受其委托分管某一方面要求。
    ②最后决定权。行政首长召集并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并在会议集体讨论的基础上,集中正确的意见,对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最后决定。
    ③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就本级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
    ④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行政首长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全面负责,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请示、报告,向下级人民政府发出的指示、指令等,均应由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签署。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