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A和B的总和
A和B的平均值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4题: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按什么标准计发?
第5题:
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作出决定。其中关于计发办法的调整,针对《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的发放基数是()。
第6题:
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作出决定。其中关于计发办法的调整,针对《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在发放基数的基础上()。
第7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包括哪几个部分()
第8题:
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改革基本养老金缴费办法
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发展企业年金
第9题:
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
按照个人缴费的11%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为个人实际收入或工资
参保人缴费累计满10年,退休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参保人缴费达到规定年限,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10题:
第11题: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A和B的总和
A和B的平均值
第12题:
①②
①②③
①②③④
①②④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其基本养老金包括()。
第16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
第17题:
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作出决定。其中关于计发办法的调整,针对《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等因素确定。①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②本人退休年龄③利息④本人退休前的工资水平
第18题:
200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主要内容为()。 ①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③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 ④完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⑤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第19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其养老金包括()
第20题:
第21题:
①②③
②③④
①②③④
①②③④⑤
第22题:
基础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统筹外项目
第23题:
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
个人缴费的11%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为个人实际收入或工资
参保人缴费累计满10年,退休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参保人缴费达到规定年限,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24题:
乘以20%
乘以15%
乘以20%,缴费超出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直至达到30%
缴费每满1年,发给基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