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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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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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什么是犯罪集团?它的特征是什么?


    参考答案:

    所谓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构成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数量的特定性。即犯罪集团的主体数量必须是在三人以上。
    (2)犯罪目的的明确性。一般来讲,犯罪集团都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或者某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因此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
    (3)犯罪活动的组织性。这是指在犯罪集团中,组成人员比较固定,内部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犯罪成员的稳定性。这是指犯罪集团的成员比较固定,他们在实施一次或者多次犯罪后,其组织形式仍然存在,集团的成员并不因某次犯罪的完成而发生较大的变化。


  • 第2题:

    钱某所触犯罪名中的法定最高刑是什么?是哪些犯罪?


    参考答案:

    钱某触犯这三个罪名中法定最高刑是《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个罪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302条规定的盗窃、侮辱尸体罪和353条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都不能适用死刑。


  • 第3题:

    法人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参考答案:是法人,即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依法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在社会团结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依法正式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及不需办理登记、依法正式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等。

  • 第4题: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是( )。

    A.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B.犯罪没有得逞

    C.犯罪分子没有达到犯罪目的

    D.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E.犯罪分子没有达到目的是由于犯罪分子不愿意继续实施犯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没有得逞、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 第5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
    A.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B.犯罪是违法行为
    C.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D.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答案:A,C,D
    解析:
    【精解】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B项中认为犯罪是违法行为,由于没有强调犯罪的刑事违法性,导致犯罪与违法行为无法区分,不能成为犯罪的特征之一。故选A、C、D项。

  • 第6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正确答案: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事处罚性

  • 第7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

    • A、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 B、犯罪是危害被害人利益的行为
    • C、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 D、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下列关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
    • B、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
    • C、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基础
    • D、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 E、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

    正确答案:A,B,D,E

  • 第9题:

    问答题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正确答案: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为其进行窝藏或者帮助掩盖其罪行,以逃避刑罚处罚的行为。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正常活动,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继续犯罪制造了前提条件。
    (2)包庇的对象必须是已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即包括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犯罪分子和作案后潜逃尚未抓获归案的犯罪分子,也包括脱逃的未决犯和已决犯。至于毒品犯罪分子所犯的具体罪名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毒品犯罪分子予以庇护即掩护、包庇为其掩盖罪行的行为。其包庇方式,不仅包括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毒品犯罪分子掩盖罪行,而且也包括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罪迹、掩藏犯罪工具,为其潜逃提供帮助等行为。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5)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包庇的对象是上述毒品犯罪分子而有意予以包庇。即根据行为人对包庇对象的了解及所知的其它有关情况,结合其行为的客观表现,有充分的事实能够证明行为人应该知道包庇的对象是上述的毒品犯罪分子的,就应当认定为“明知”,而予以定罪。另外,行为人必须是在上述毒品犯罪分子已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后才明知的,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事先通谋的,则以共犯论处。
    认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时应注意:分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包庇罪的区别;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一般“知情不举”的区别。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两者的关系有以下四个方面: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一般不能决定。
    (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不可缺少的,如脱逃罪、偷越国境罪等。
    (3)犯罪客体必然因犯罪行为而受到侵犯,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如盗窃行为、拐卖妇女行为等。
    (4)犯罪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根据,犯罪对象对犯罪分类则没有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

    B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

    C

    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基础

    D

    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E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罚处罚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什么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怎样分类的?其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行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
    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犯罪客体可划分:①:犯罪的一般客体.②犯罪的同类客体.③犯罪的直接客体.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犯罪的直接客体又可划分为单一客体和复杂客体。
    意义:首先,通过分类可以进一步揭示各类犯罪客体的属性,正确认识犯罪客体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解决刑事司法中诸如定罪量刑中的各种难题.其次,通过分类可以揭示犯罪的共性和个性特征,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犯罪,总结其规律性,制定正确的刑事政策。


  • 第14题:

    古典犯罪学派和实证犯罪学派的理论差异主要是什么?


    参考答案:

    ⑴历史背景与研究方法的差异。
    ⑵犯罪原因论的差异。
    ⑶认定刑事责任基础的差异。
    ⑷刑法裁量依据的差异。
    ⑸刑罚目的论的差异。


  • 第15题:

    毒品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处罚性。

  • 第16题:

    以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条件的犯罪是什么罪?


    参考答案:重大责任事故罪

  • 第17题:

    刑事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社会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


    答案:错
    解析: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 第18题: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


    正确答案: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为其进行窝藏或者帮助掩盖其罪行,以逃避刑罚处罚的行为。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正常活动,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继续犯罪制造了前提条件。
    (2)包庇的对象必须是已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即包括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犯罪分子和作案后潜逃尚未抓获归案的犯罪分子,也包括脱逃的未决犯和已决犯。至于毒品犯罪分子所犯的具体罪名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毒品犯罪分子予以庇护即掩护、包庇为其掩盖罪行的行为。其包庇方式,不仅包括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毒品犯罪分子掩盖罪行,而且也包括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罪迹、掩藏犯罪工具,为其潜逃提供帮助等行为。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5)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包庇的对象是上述毒品犯罪分子而有意予以包庇。即根据行为人对包庇对象的了解及所知的其它有关情况,结合其行为的客观表现,有充分的事实能够证明行为人应该知道包庇的对象是上述的毒品犯罪分子的,就应当认定为“明知”,而予以定罪。另外,行为人必须是在上述毒品犯罪分子已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后才明知的,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事先通谋的,则以共犯论处。
    认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时应注意:分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包庇罪的区别;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一般“知情不举”的区别。

  • 第19题: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 第20题:

    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3个: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怎样分类的?其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犯罪客体就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犯罪客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或者三个层次: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社会关系的整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根据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犯罪的直接客体又可经划分为单一客体与复杂客体:
    单一客体,又称简单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
    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在复杂客体中,各个客体有主有次,不能等量齐观。
    对犯罪客体进行分类的意义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通过分类可以进一步揭示各类犯罪客体的属性,正确认识犯罪客体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解决刑事司法中诸如定罪量刑中的各种难题。
    其次,通过分类,可以揭示犯罪的共性和个性特征,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犯罪,总结其规律性,制定正确的刑事政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犯罪的基本特征包括()
    A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B

    犯罪是危害被害人利益的行为

    C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D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什么是犯罪集团?它的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所谓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构成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数量的特定性。即犯罪集团的主体数量必须是在三人以上。
    (2)犯罪目的的明确性。一般来讲,犯罪集团都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或者某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因此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
    (3)犯罪活动的组织性。这是指在犯罪集团中,组成人员比较固定,内部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犯罪成员的稳定性。这是指犯罪集团的成员比较固定,他们在实施一次或者多次犯罪后,其组织形式仍然存在,集团的成员并不因某次犯罪的完成而发生较大的变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