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一般不采用与净利润相关的价值乘数
可比参照物与待估企业的资本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则不宜选择部分投资口径的价值乘数
轻资产企业不宜选择与资产规模相关的价值乘数,应当考虑与收益口径相关的指标
对于成本和利润较为稳定的企业,可以采用账面价值口径的价值乘数进行评估
可比参照物与待估企业的税收政策不一致,偏向于采用与税前收益相关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