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所有进一步的工作。但雇主为保护生命或财产或工程的安全可能指示的工作除外
移交承包商已得到付款的承包商文件、生产设备、材料和其他工作
从现场运走除为了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他货物,并撤离现场
按照通用条件“自主选择的终止、支付和解除”条款的规定,向业主付款
付给业主因此项终止而蒙受的任何利润损失或其他损失或损害的款额
第1题:
第2题:
下列关于承包商暂停工作权利的正确理解的是()。
第3题:
关于合同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第4题:
在任何一方选择终止的情况下,雇主应向承包商支付()。
第5题:
承包商提交的报表应包括下列()项目。
第6题:
承包商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生效后,雇主应迅速做到()。
第7题:
在根据通用条件“雇主终止合同的权利”、“由承包商终止”、或“自主选择的终止、支付和解除”条款的规定发出的终止通知生效后,承包商应迅速采取以下()行动。
第8题:
未完成的、合同中有价格规定的任何工作的应付金额
为工程订购的、已交付给承包商或承包商有责任接受交付的生产设备和材料的费用;当雇主支付上述费用后,此项生产设备与材料应成为雇主的财产(风险也由其承担),承包商应将其交由雇主处理
在承包商原预期要完成工程的情况下,任何其他费用或债务
将临时工程和承包商设备撤离现场、并运回取包商本国工作地点的费用(或运往任何其他目的地,但其费用不得超过)
将终止日期时的完全为工程雇用的承包商的员工遣返回国的费用
第9题:
如果雇主未能遵守通用条件“雇主的资金安排”或“付款的时间安排”条款的规定,承包商可在不少于21天前通知雇主,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速度),除非并直到承包商根据情况和通知中所述,收到付款证书、合理的证明或付款为止
承包商采取暂停工作行动不应影响其根据通用条件“延误的付款”条款的规定获得融资费用和根据“由承包商终止”条款的规定提出终止的权利
如果在发出终止通知前承包商随后收到了雇主合理证明或付款(如有关条款和通知中所述),承包商应在合理可能情况下,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如果因按照合同规定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速度)、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招致费用,承包商应向雇主发出通知,有权根据通用条件“承包商的索赔”条款的规定提出根据通用条件“竣工时间的延长”条款的规定,如竣工已或将受到延误,对任何此类延误给予延长期;以及任何此类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应加入合同价格,给予支付
在合同终止后,承包商应按照通用条件“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条款的规定执行,并可以按照通用条件“自主选择的终止、支付和解除”条款的规定获得付款
第10题:
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按照“自主选择终止、支付和解除”的规定,向承包商付款
向承包商支付因终止合同而蒙受的任何利润损失或其他损失和损害的款额
索赔
提供保险费
第11题:
承包商未能按约定延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的,对此雇主可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
承包商未能在商定或确定后14天内,将承包商同意的,或按照通用条件雇主索赔或争议解决条款的规定承包商应向雇主支付金额的
承包商未能在收到雇主要求纠正违约通知28天进行纠正的
雇主根据通用条件由雇主终止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的
雇主应在承包商获得履约证书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第12题:
终止合同
从现场撤离设备
暂停工作
减缓工作速度
第13题:
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第14题:
下列有关雇主代表及人员说法正确的是()。
第15题:
下列有关试验的理解正确的是()。
第16题:
根据FIDIC合同条件第69条的规定,如果业主的违约事件发生后,承包商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和补救()。
第17题:
根据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通用条件有关合同终止的规定,如果承包商有下列()行为,雇主应有权终止合同。
第18题:
如出现下列()情况,承包商应有权终止合同。
第19题:
根据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通用条件有关承包商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雇主根据合同有权获得担保金额。
第20题:
承包商在根据通用条件“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条款的规定,就未能遵守合同“雇主的资金安排”条款规定的事项发出通知后42天内,承包商仍未收到合理的证明
在通用条件“付款的时间安排”条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后三个月内,承包商仍未收到该期间的应付款额(按照合同“雇主的索赔”条款规定的减少部分除外)
雇主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
雇主未遵守合同“权益转让”条款的规定
通用条件“拖长的暂停”条款所述的拖长的停工影响了整个工程
第21题: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负责供应其所需的所有电、水、燃气和其他服务。承包商有权因工程的需要使用现场的电、水、燃气和其他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价格支付相应费用
承包商设备运抵现场后,应视作准备工程施工专用
承包商人员操作、驾驶、指挥、占用或控制某项雇主设备时,承包商应对该项设备负责
合同专用条件对工程分包有规定的,承包商应在不少于30天前向雇主通知专门事项
“指定分包商”是指雇主根据通用条件“变更和调整”条款的规定,指示承包商雇用的分包商。如果承包商对指定的分包商尽快向雇主发出通知,提出合理的反对意见,并附有详细的依据资料,承包商不应有任何雇用义务
第22题:
未能遵守通用条件“履约担保”条款的规定,或根据合同“通知改正”条款的规定发出通知要求
放弃工程,或明确表现出不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的意向
无合理解释,未按照通用条件“开工、延误和暂停”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
未经必要的许可,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或将合同转让他人
通用条件“拖长的暂停”条款所述的拖长的停工影响了整个工程
第23题:
为有效进行合同规定的试验,承包商应提供所需的所有仪器、帮助、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力、装备、燃料消耗品、工具、劳力、材料,以及具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对任何生产设备、材料和工程其他部分进行规定的试验,其时间和地点,应由承包商与雇主商定
根据通用条件“变更和调整”条款的规定,雇主可以改变进行规定试验的位置或细节,或指示承包商进行附加试验。如果这些变更或附加的试验表明,经过试验的生产设备、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不管合同有何其他规定,承包商应负担进行本项变更的费用
雇主应至少提前48小时将参加试验的意图通知承包商。如果雇主没有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验,除非雇主另有指示,承包商可以自行进行试验,其试验应被视为是在雇主在场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由于雇主的原因,致使承包商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损失,承包商应向雇主发出通知,并有权按照合同“承包商索赔”条款的规定,要求对该项延误给予延长期和(或)将费用及合理利润加入合同价格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