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审判机关。”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7年真题)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答案:
    解析: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1)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主张司法独立,实现审判权同行政权的分离,是南京临时政府改革司法制度的最重大的举措。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临时约法》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者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但在实践中,南京临时政府并未能废除前清的司法制度,也未重建司法机构体系。
    (2)禁止刑讯。临时大总统发布禁止刑讯令,在历数封建刑罚制度的种种罪恶后指出,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鞫狱应视其证据的充实与否,不应当偏重口供,此前不法刑具,应予焚毁。
    (3)禁止体罚。临时政府颁布禁止体罚令。规定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刑事、民事案件,不准再用封建刑具,并将笞、杖等刑罚改为罚金、拘留。对于犯人不准实行非人道待遇。
    (4)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和律师辩护制度。《临时约法》规定,法院审判必须公开,但认为妨碍安全秩序的,可以秘密进行审判。同时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陪审制度,选拔有识之士参与陪审,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并允许律师辩护,以在更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利用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牵制司法权,预防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

  • 第2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答案:
    解析:
    (1) 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临时约法》第51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2) 禁止刑讯。南京临时政府先后颁布了禁止刑讯令,在历数刑讯制度的种种罪恶之后,下令废止了刑讯逼供的制度。

    (3) 禁止体罚。临时政府颁布“禁止体罚令”,规定:“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以及判决刑民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他项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罚金、拘留。”并申明日后制定法典时再制定详制。

    (4) 试行公开审判、陪审制。根据《临时约法》规定,法院应当进行公开审判,但对于特别案件在宣示理由之后可以不公开。

    (5) 律师辩护制度。辛亥革命之后各地纷纷成立律师组织,申请领证注册。

  • 第3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秘书的来源。
    (1)从早期革命党人中聘任。
    (2)从就政权的秘书中选用。

  • 第4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执行的基本情况?


    正确答案:(1)严格办事规程,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南京临时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大胆负责,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直接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办之事,坚决摒弃“呈请转饬”的言文牍主义。据此,临时政府具体规定了政府工作的办事规程。
    (2)改革文书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南京临时政令对前清的文书制度作了一些重大改革:
    ①简化文书种类,统一公文程序。
    ②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加速公文处理。
    ③革除封建称谓,使用公元纪年。
    (3)行政执行中的种种阻力。尽管南京临时政令为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作了许多努力,但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所限,临时政府的行政执行仍然是步履蹒跚,遇到了种种阻力。首先,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破坏。其次,是临时政府内部成分复杂,意见极不统一。第三,是“次长内阁”难以有效动作。第四。是临时政府没有控制地方政权,难以将决策健全和监察贯彻下去。

  • 第5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


    正确答案:(1)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
    为贯彻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中央设“临时中央裁判所”,后改称“法院”;地方审判机构称作“审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
    (2)改革审判制度
    仿效西方文明的审判方式,颁布《禁止刑讯文》、《禁止体罚文》,废除封建的刑讯体罚制度。
    (3)采用律师制度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拟《律师法草案》,实行律师辩护制度、公审制度、陪审制度。

  • 第6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构成。


    正确答案: 南京临时政府仿照美国总统制组织中央政府。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临时大总统是行政首脑,在政府中负实际政治责任,并主持国务会议,等等。
    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制与三权分立的美国总统制大体相同,是按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建立政府的,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第一,临时大总统和临时副总统的选举,限于革命战争环境,不是民选,而是由已独立的各省都督府指定的代表组成的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选举,“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第二,临时大总统的行政权力高踞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之上。第三,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制突出总统的权力,带有很大的人治特点。南京临时政府没有严格按照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则组织政府,是适合辛亥革命时期国情的。

  • 第7题:

    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原则有()。

    • A、司法独立原则
    • B、公开审判原则
    • C、辩论原则
    • D、辩护原则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秘书工作改革。

    正确答案: (1)在公文上,废除封建称谓,一律称现任职务名称,普通民众则称“先生”或称“君”。
    (2)规定凡发文必须盖印、签名。
    (3)公文文尾均要以公元署年月日。
    (4)改革公文文体,尽可能地简化公文。
    (5)高度重视人民来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行政建制的特点?

    正确答案: (1)、机构的设置比较合理和集中。尽管当时要对当前清官僚和立宪派作出平衡照顾,但实际设置的机构非“因人而立”,而是根据客观需要,将能合在一起的机构尽量归并。
    (2)、实行总统垂直领导制。总长直接受总统指挥,次长也由总统“简任”,总长、次长各为1人,形成总统—总长---资长三层独任制的领导方式,避免了副职过多,纠缠不清的矛盾。
    (3)、行政各部建制的顺序适应了当时形势的要求。因当时正处在战火末熄的非常时期,故各部顺序的排列以陆、海军部为首,尤以陆军部的地位最为重要。但是,由于受时代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建制并不很完善,权限划分也比较粗放,带有较多的“临时”色彩。当然,与历代封建王朝的六部建相比,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近代化的中央行政体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审判机关。

    正确答案: (1)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的最高审判机关是临时中央审判所。
    (2)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保障司法独立,由法官行使审判权。
    (3)地方设审判厅、检察厅,审级为“四级三审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按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

    法院

    B

    大理院

    C

    临时中央审判所

    D

    兼理司法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决策?

    正确答案: (1)临时大总统在决策中的地位。南京临时政府采取总统制,不设国务总理,临时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长,直接统辖中央行政各部。临时政府的最高行政决策机关是由临时大总统与各部总长组成的国务会议。临时政府的重大决策,几乎都是在国务会议上作出的。临时大总统作为国务会议主席,在决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临时参议院对行政决策的影响。临时参议院是南京临时政府的离高立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但是由于实行总统制,临时大总统的行政决策有着密切关系。
    (3)参谋本部在中央决策中的作用。南京临时政府的军事机关是大元帅大本营和参谋本部。大元帅大本营是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参谋本部是军令机关,不入政府系列,直接隶属大总统。参谋本部实际上掌握着军事决策权和部分行政决策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B.南京临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
    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A
    解析:
    解析:清末已经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刑事公诉制度始于清末;清末的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是法部,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部。

  • 第14题: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措施,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何启示?


    答案:
    解析:
    清末的司法改革,对传统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调整,改刑部为法部,使得行政与司法分立;南京临时政府确立了司法独立的原则。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将行政与立法分开,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清末的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完善人民法院系统,落实贯彻审级制度,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增加案件最终判决公正系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清末的司法改革,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中试行律师制度,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我们在当今司法改革中,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设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互聘机制。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禁止刑讯、禁止体罚,这对当今司法改革的启示就是: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举措。

  • 第15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秘书工作改革。
    (1)在公文上,废除封建称谓,一律称现任职务名称,普通民众则称“先生”或称“君”。
    (2)规定凡发文必须盖印、签名。
    (3)公文文尾均要以公元署年月日。
    (4)改革公文文体,尽可能地简化公文。
    (5)高度重视人民来信。

  • 第16题: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规定,临时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 A、大理院
    • B、司法部
    • C、最高法院
    • D、中央裁判所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改革措施?


    正确答案: ①制订教育方针和新的教育宗旨。重视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②进行教育行政机构的改革,由教育部取代清代的学部。
    ③制订新学制即“壬子、癸丑学制”。

  • 第18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审判机关。


    正确答案:(1)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的最高审判机关是临时中央审判所。
    (2)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保障司法独立,由法官行使审判权。
    (3)地方设审判厅、检察厅,审级为“四级三审制”。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构成。

    正确答案: 南京临时政府仿照美国总统制组织中央政府。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临时大总统是行政首脑,在政府中负实际政治责任,并主持国务会议,等等。
    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制与三权分立的美国总统制大体相同,是按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建立政府的,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第一,临时大总统和临时副总统的选举,限于革命战争环境,不是民选,而是由已独立的各省都督府指定的代表组成的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选举,“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第二,临时大总统的行政权力高踞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之上。第三,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制突出总统的权力,带有很大的人治特点。南京临时政府没有严格按照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则组织政府,是适合辛亥革命时期国情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规定,临时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

    大理院

    B

    司法部

    C

    最高法院

    D

    中央裁判所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正确答案: 临时大总统是南京临时政府的核心,临时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长,拥有广泛的职权:
    (1)军权。大总统统率全国海陆军;
    (2)和战权。大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可以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3)创制权。大总统有制定官制、官规之权。
    (4)任免权。大总统有任免文武职员之权。
    (5)复议权。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不同意,可于10日内交回复议。
    (6)设置法院权。大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设立中央裁判所之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对文书工作进行的改革。

    正确答案: 1912年元月,临时政府内务部奉大总统令,颁发了《公文程式》五条,指出:“现今临时政府业已成立,所有行用公文程式,亟待规定,以期划一,而利推行。”并规定行用公文分为“令”、“咨”、“呈”、“示”、“状”五种,明确了这些文种的使用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

    正确答案: (1)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
    为贯彻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中央设“临时中央裁判所”,后改称“法院”;地方审判机构称作“审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
    (2)改革审判制度
    仿效西方文明的审判方式,颁布《禁止刑讯文》、《禁止体罚文》,废除封建的刑讯体罚制度。
    (3)采用律师制度
    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拟《律师法草案》,实行律师辩护制度、公审制度、陪审制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执行的基本情况?

    正确答案: (1)严格办事规程,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南京临时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大胆负责,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直接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办之事,坚决摒弃“呈请转饬”的言文牍主义。据此,临时政府具体规定了政府工作的办事规程。
    (2)改革文书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南京临时政令对前清的文书制度作了一些重大改革:
    ①简化文书种类,统一公文程序。
    ②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加速公文处理。
    ③革除封建称谓,使用公元纪年。
    (3)行政执行中的种种阻力。尽管南京临时政令为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作了许多努力,但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所限,临时政府的行政执行仍然是步履蹒跚,遇到了种种阻力。首先,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破坏。其次,是临时政府内部成分复杂,意见极不统一。第三,是“次长内阁”难以有效动作。第四。是临时政府没有控制地方政权,难以将决策健全和监察贯彻下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