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国际民事管辖权在国际私法中的重要意义。”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国际私法关系中,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解决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当事人双方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以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

  • 第2题: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正确答案: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
    (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
    (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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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时际法律冲突问题。

    正确答案: 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可能受到新法和旧法、前法和后法两个以上法律管辖时,究竟应适用哪一个法律的问题。
    国家私法中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⑴法院地国冲突规则的改变。包括①连接点变化;②采用的时间因素发生变化;③连接点和时间因素均发生变化。一般根据新法是否规定溯及力或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⑵法院地国冲突规则未变,事实上的连接点发生改变。根据可变原则或不可变原则解决。
    ⑶经冲突规范援引的准据法发生改变。应根据新法是否规定溯及力或通过当事人协商解决准据法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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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萨维尼对国际私法的贡献。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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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正确答案: 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在于:(1)国际私法是一个法律部门,国际私法学是一门法律学科;(2)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国际私法规范本身;(3)国际私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国际私法学是没有法律约事力的理论和学说。
    它们的联系表现在:(1)国际私法学必须以国际私法为依据;(2)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反过来可为国际私法的制定和适用服务,并促进国际私法的发展;(3)两者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同时为特定的社会服务;(4)在有些国家,权威国际私法学者的学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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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多选题
    国籍在国际私法中的意义有()。
    A

    判断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B

    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连接点

    C

    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根据

    D

    是一个人对国家承担义务的根据


    正确答案: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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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惯例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均未作规定,人民法院和涉外仲裁机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包括实体法上的和冲突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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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
    (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也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外国。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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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正确答案: ①当事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是判断某一民事关系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②国籍是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重要连续因素;
    ③国籍又是国家对于在外国的侨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原告而回到祖国来进行诉讼时行使管理权的一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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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在调整的主体和调整的对象方面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主体不同;国私的调整主体通常限于不同国籍的国民以及各种民间国际组织,国经的主体包括私法上的主体又包括国际公法上的主体
    2.调整对象不同:国私的调整对象包括超越一国国界的私人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国经则只调整其中的私人经济关系,但同时又调整国家、政府间组织、不同国籍的国民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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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在国际私法关系中,国际民事管辖权的解决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有利于诉讼当事人双方进行诉讼活动,也有利于法院的审判活动;
    (2)正确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关系到本国公民、法人以及国家的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
    (3)关系到维护国家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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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正确答案: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
    (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
    (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使用“国际私法”的合理性.

    正确答案: (1)国际私法调整的是跨越国界的社会关系,冠之以“国际”未尝不可;
    (2)国际私法主要是解决不同国家之间民商法的冲突,称之为“私法”也不是没有依据;
    (3)中国用“国际私法”来称呼这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学科已约定俗成,要找一个更适合的名称也不容易;
    (4)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采用这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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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
    (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
    (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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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中对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实践。

    正确答案: 对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各国主要有以下不同实践:
    (1)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对结婚形式要件,长期以来也一直适用“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即适用举行地法,迄今仍有许多国家采用这种做法,如英、美、法等国。
    (2)适用婚姻当事人本国法。世界上有些特别强调结婚的宗教方式重要性的国家采用此做法。
    (3)选择适用属人法和婚姻举行地法。后一种做法,可避免因单纯只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单纯只适用婚姻举行地法而可能出现的“跛脚婚姻”,因而已成为当今的一种重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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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什么。

    正确答案: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直接规定外国自然人、法人以及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内国民事领域的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2、冲突规范冲突规范就是规定确定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因而又被称为“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
    3、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即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是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程序规范。这类规范主要包括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规范、司法协助规范、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范等;
    5、国际商事仲裁规范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是指对于发生在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保险以及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争议进行仲裁解决的规范。
    国际私法也属于国际法,即广义的国际法,它是国际法体系的一个独立部门或分支。当然,它和主要调整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系的国际公法是有区别的。在国际法学中,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一样,是整个国际法学体系中独立的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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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当代国际私法.

    正确答案: 1英国的莫里斯和自体法理论(以下都是美国的)
    2库克的“本地法说”
    3卡弗斯的“优先选择原则”
    4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5莱弗拉尔的“法律选择五点思考”
    6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
    欧洲大陆:1、巴迪福的“协调论”:2、克格尔的“利益论”3、弗朗西斯卡基斯的“直接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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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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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判断题
    德国、日本学者认为国际私法规范仅仅包括冲突规范,英美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在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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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判断题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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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方法。

    正确答案: 各国最早采用解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问题的办法是通过冲突规范来制定各种不同性质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但是,这种解决途径只指出有关的民事关系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没有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它只起到“间接调整”的作用。另一种解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途径,就是有关国家通过国际条约,制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将彼此在民、商法的分歧统一起来,并供缔约国的当事人直接用于有关民事关系之中,从而消除法律冲突,避免在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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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条约的种类.

    正确答案: 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国际条约: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制定的1950年《关于宣告失踪者的公约》
    关于冲突法的国际条约:1985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关于实体法的国际条约: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关于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1940年《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的条约》、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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