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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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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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参考答案: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协助提供。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 第2题: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有关外国法的查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法院在需要适用外国法时,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没有举证的责任
    B、在外国法的查明出现错误从而导致适用错误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
    C、除了法院和当事人有责任查明外国法外,我国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很多
    D、实践中,在不能查明外国法时,一般驳回起诉

    答案:B,C
    解析:
    【考点】外国法查明的法律制度。详解:我国法院在需要适用外国法时,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因此,选项A认为当事人没有举证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民事案件两审终审,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外国法的查明出现错误从而导致适用错误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除了法院和当事人有责任查明外国法外,我国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很多。实践中,在不能查明外国法时,一般适用中国法,而不是驳回起诉,因此,D项是错误的。综上,B、C项为正确选项。

  • 第3题:

    对外国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此问题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便采用了这种做法,但更重视法院的调查。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事,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以协助提供。

  • 第4题:

    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做法?


    正确答案: 外国法查明的方法大体有三种不同的做法: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及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类国家不是将外国法看成法律,而是视为当事人用来主张自己权利的事实,因此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就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没有依职权查明外国法内容的义务。证明的方法可以是当事人在诉状中引用该外国法或请有关专家提供证言。当双方当事人对该外国法的内容有争执时,由法院断定哪一方的主张是正确的。
    (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如意大利、荷兰等国采取这种做法。这类国家将外国法视为和内国法一样的法律,并认为法官应该知道法律,所以应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类国家主张对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既不同于查明内国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查明事实的程序,原则上应由法官调查认定,但当事人也负有协助查明外国法的义务。在这种做法中,更重视法官的调查。

  • 第5题:

    问答题
    对外国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此问题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便采用了这种做法,但更重视法院的调查。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事,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以协助提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论述外国法不能查明与外国法错误适用的处理。

    正确答案: 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处理办法主要有:
    (1)以内国法取而代之;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3)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4)适用一般法理;
    (5)如有其他指引外国法的连结点,则适用被指引的另一外国法,只有在无这种连结点因素时才能适用自己的法律。
    外国法错误适用有因错误适用内国冲突规范而造成的外国法错误适用与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两种情形。对于前者,各国一般允许当事人上诉并加以纠正;对于后者,存在允许与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两种不同的处理办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外国法的查明?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方法有哪些规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时,各国实践一般如何解决?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做法?

    正确答案: 外国法查明的方法大体有三种不同的做法: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及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类国家不是将外国法看成法律,而是视为当事人用来主张自己权利的事实,因此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就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没有依职权查明外国法内容的义务。证明的方法可以是当事人在诉状中引用该外国法或请有关专家提供证言。当双方当事人对该外国法的内容有争执时,由法院断定哪一方的主张是正确的。
    (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如意大利、荷兰等国采取这种做法。这类国家将外国法视为和内国法一样的法律,并认为法官应该知道法律,所以应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类国家主张对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既不同于查明内国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查明事实的程序,原则上应由法官调查认定,但当事人也负有协助查明外国法的义务。在这种做法中,更重视法官的调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仓库有哪几种分类方法?具体有哪些不同的仓库?

    正确答案: 仓库是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总称。按不同的标准,仓库可分为不同的类别,主要包括:
    (1)按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①自用仓库。指生产或流通企业,为了本企业经营的需要而修建的附属仓库;②营业仓库。指某些企业专门为了经营储运业务而修建的仓库;③公用仓库。指由国家或一个主管部门修建的为社会服务的仓库;④出口监管仓库。指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存放已按规定领取了出口货物许可证或批件,已对外买断结汇并向海关办完全部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的专用仓库;⑤保税仓库。指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专供存放未办理关税手续而入境或过境货物的场所。
    (2)按保管物品种类多少,可分为:①综合库。指用于存放多种不同属性物品的仓库;②专业库。指用于存放一种或某一大类物品的仓库。
    (3)按仓库保管条件,可分为:①普通仓库。指用于存放无特殊保管要求的物品的仓库;②保温、冷藏、恒湿恒温库。指用于存放要求保温、冷藏或恒湿恒温的物品的仓库;③特种仓库。通常是指用于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有辐射性的物品的仓库。
    (4)按仓库建筑结构完整性,可分为:①封闭式仓库。这种仓库俗称"库房",该结构的仓库封闭性强,便于对库存物品进行维护保养,适宜存放保管条件要求比较高的物品;②半封闭式仓库。这种仓库俗称"货棚",货棚的保管条件不如库房,但出入库作业比较方便,且建造成本较低,适宜存放那些对温湿度要求不高且出入库频繁的物品;③露天式仓库。这种仓库俗称"货场",货场最大的优点是装卸作业极其方便,适宜存放较大型的货物。
    (5)按建筑结构形式,可分为:①平房仓库。平房仓库的构造比较简单,建筑费用便宜,人工操作比较方便;②楼房仓库。楼房仓库是指二层楼以上的仓库,它可以减少土地占用面积,进出库作业可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③高层货架仓库。高层货架仓库在作业方面,主要使用电子计算机控制,能实现机械化或自动化操作;④罐式仓库。罐式仓库的构造特殊,成球形或柱形,主要是用来储存石油、天然气和液态化工品等;⑤简易仓库。简易仓库的构造简单、造价低廉,一般是在仓库不足而又不能及时建库的情况下采用的临时代用办法,包括一些固定或活动的简易货棚等。
    (6)按建筑材料不同可分为:现代化的高层楼房仓库,用钢筋混凝土的较多;一般平房仓库大部分仍采用砖石和木结构;一些特殊仓库如储油罐等,则用钢结构,等等。
    (7)按库内形态不同,可分为:①地面型仓库。一般指单层地面库,多使用非货架型的保管设备;②货架型仓库。指采用多层货架保管的仓库。在货架上放置货物或托盘,货物和托盘可在货架上滑动;③自动化立体仓库。指出入库用运送机械存放取出,用堆垛机等设备进行机械化、自动化作业的高层货架仓库。
    (8)按仓库功能不同,可分为:①集货中心。是将零星货物集中成批量货物,它可设在生产点数量很多,每个生产点产量有限的地区;②分货中心。是将大批量运到的货物分成批量较小的货物,它主要从事分货工作的物流据点;③转运中心。其主要工作是承担货物在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转运;④加工中心。其主要工作是进行流通加工;⑤储调中心。以储备为主要工作内容,从功能上看与传统的仓库基本一致;⑥配送中心。从事配送业务的物流场所或组织;⑦物流中心。从事物流活动的场所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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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中国适用的外国法查明的方法.

    正确答案: 当事人提供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华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质与作用1.实质公共秩序保留不仅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政治概念。其实质是国家在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工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的解决方法。

    正确答案: (1)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大多数国家采用。
    (2)类推适用内国法。
    (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4)适用一般法理。
    (5)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国对查明外国法所规定的途径是法院在无法自己查明外国法时可采用的:()

    A、必须适用的方法

    B、可以适用的方法

    C、辅助性方法

    D、强制性方法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在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最基本的态度?其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有三种最基本的态度。一是完全要由当事人查明,理由是这些国家认为外国法对法官来说不是法律而只是一种事实,而事实是“谁主张谁证明”的;二是法院可依职权查明,理由是在审理涉外案件时被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同样是法律,而法官应“知法”;三是法院既可依照职权查明,当事人亦当协助,这是公正合理的态度。

  • 第15题:

    实践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 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外国法查明途径有:由当事人提供;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中央机关提供;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如果外国法无法查明,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声波透射法有哪几种检测方法?简述不同方法的特点、用途。

    正确答案: 检测方法:平测、斜测、扇形扫测。
    平测法:各测点测距相等,发、收换能器以相同高程同步提升,测线平行。用于对桩各剖面的普查,找出声学参数异常点。
    斜测法:各测点测距相等,发、收换能器以不同高程相同步长同步提升,测线平行。用于核实可凝点的异常情况,并确定异常部位的纵向范围。
    扇形扫测法:一换能器固定在某高程不动,另一换能器逐点移动,各测点的测距不相同,测线呈扇形分布,波幅不具可比性。用于在桩顶或桩底斜测范围受限时,或为减少换能器升降次数,核实可凝点的异常情况,并确定异常部位的纵向范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在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最基本的态度?其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有三种最基本的态度。一是完全要由当事人查明,理由是这些国家认为外国法对法官来说不是法律而只是一种事实,而事实是“谁主张谁证明”的;二是法院可依职权查明,理由是在审理涉外案件时被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同样是法律,而法官应“知法”;三是法院既可依照职权查明,当事人亦当协助,这是公正合理的态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我国法律失效的情况有哪几种?

    正确答案: 新的法律、法规取代同样内容的法律、法规,同时在新法律、新法规中宣布原有的法律、法规废止;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决议、命令,宣布修改和废止其制定的某些法律、法规;某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规定有该法律、法规的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该法律、法规终止生效;新的法律、法规公布实行后,原有同样内容的法律、法规自然失去效力;某些法律、法规由于历史任务的完成和特定的条件已不存在,自然失去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该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主要有: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采用这种做法。它们把外国法不是看做法院应主动适用的法律,而是视为当事人引用来主张自己权利的事实。外国法中有无相关规定及其内容如何,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查明的义务。证明的方法可以是当事人在诉状中引用该外国法或请有关专家提供证言。当双方当事人对该外国法的内容有争执时,由法院断定哪一方的主张是正确的。
    (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这主要是把外国法也看做法律的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的做法,如意大利。
    (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便采用这种作法,但更重视法院的调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有关外国法的查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我国法院在需要适用外国法时,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没有举证的责任

    B

    在外国法的查明出现错误从而导致适用错误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

    C

    除了法院和当事人有责任查明外国法外,我国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很多

    D

    实践中,在不能查明外国法时,一般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我国法院在需要适用外国法时,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认为当事人没有举证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
    B项,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我国法院在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发生的适用外国法的错误,无论是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还是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当事人均可对之提起上诉,要求加以纠正。
    C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的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因此,除了法院和当事人有责任查明外国法外,我国查明外国法的途径很多。
    D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实践中,在不能查明外国法时,一般适用中国法而不是驳回起诉。

  • 第22题:

    问答题
    油料剥壳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

    正确答案: 油料剥壳是根据油料皮壳性质、油籽的形状大小及仁皮结合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剥壳方法1)摩擦搓碾法2)撞击法3)剪切法4)挤压法5)气流冲击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我国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依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可协助提供。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