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申请人于2009年10月向英国提出首次申请,要求保护某产品,说明书还记载了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申请人于2009年12月向法国提出一件要求保护该产品及其生产设备的申请,该设备是首次公开。2010年5月,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要求保护该产品、方法及设备的申请,并要求享有英国申请和法国申请的优先权。下列就申请人向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产品和设备的技术方案能享有优先权,方法的技术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B.该产品和方法的技术方案能享有优先权,设备的技术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C.该设备的技术方案能享有优先权,该产品和方法的技术方案不能享有优先权
D.该产品、方法和设备的技术方案都能享有优先权
第2题:
第3题: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第4题: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活着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5题: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时间要求是12个月。
第6题:
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7题:
1992年5月10日福建某市化通服装厂在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苹果”商标,商标局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刊登在5月份的《商标公告》上。同年7月20日,美国A公司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苹果”“APPLE”的商标注册申请,请求核定使用的商品也为25类服装。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化通服装厂申请的商标相同,且都又用于服装上,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驳回A公司的注册申请。A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其理由是:“苹果”“APPLE”是我公司服装上使用的商标,我公司于1992年3月10日就向美国的商标注册机构提出“APPLE”商标的注册申请,我公司决定同时也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我公司向中国申请的日期虽然晚于化通服装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但美国和中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在申请日上享有优先权,我公司在中国的申请日期应按3月10日算,所以应获准注册的商标应是我公司申请的商标。问:本案中,A公司是否享有优先权?()
第8题:
先申请原则
一申请—商标原则
优先权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
第9题:
先使用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
优先权原则
先申请原则
一申请一商标原则
第10题:
第11题:
按照先申请原则,王某享有专利申请权
李某享有优先权,专利申请权应属李某,其申请日为1993年5月5日
李某不应享有优先权,但王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李某,其申请日为1994年4月28日
该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第12题:
仅由转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仅由受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实行连同转让原则
实行自由转让原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原则是()。
第16题:
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为()
第17题:
韩国人李某于2005年1月12日向美国提交首次申请F,该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技术方案a和b,要求保护技术方案a。2005年7月12日,李某向中国提交了专利申请F1,要求保护技术方案b。2005年12月18日,李某向中国提交了专利申请F2,要求保护技术方案a和b。若申请F1和申请F2满足其它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18题: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第19题:
在判断能否享有优先权时,应当判断在后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中
在后申请记载两个技术方案,在先申请的只记载了其中的一个技术方案,则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不能享有优先权
在后申请记载了两个技术方案,这两个技术方案分别记载在不同的在先申请中,则该在后申请的两个技术方案都能享有优先权
如果在后申请的技术方案仅记载在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而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该技术方案也能享有优先权
第20题:
发明和实用新型是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是6个月
发明是12个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是6个月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2个月,商标是6个月
第21题:
其优先权期限为自史密斯对该商标在该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其优先权期限为自史密斯对该商标在该外国第一次获得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
为享有优先权,史密斯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
为享有优先权,史密斯应当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该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22题:
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李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李某,其申请日为2011年5月5日
李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李某,其申请日应为2012年2月28日
李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第23题:
发明和实用新型是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是6个月
发明是12个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是6个月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2个月,商标是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