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1%
1.5%
2%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适用范围是哪些? 问题内容:企业无形资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在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财产损失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废止执行。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资产损失又发布了财税[2009]57号和国税发[2009]88号文件,都没有对无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进行明确。在2010年0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国税办函[201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采取列举形式,对企业货币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非货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认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并没有规定无形资产损失税前不能扣除。鉴此,只要你公司发生的无形资产损失真实存在,损失金额可以准确计量,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认定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办函[2010]535号规定,无形资产损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这个政策只针对中国移动公司,还是全部纳税人都适用?
第4题:
国家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哪一年?
第5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把企业资产损失分为()。
第6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规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第7题: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第8题:
减税
专项资金
政府采购
收费
第9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第10题:
酒类企业的广告费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商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酒店因客人住店刷信用卡向银行支付手续费5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接受政府科技部门的资助进行技术开发,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不能享受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
第11题: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税前扣除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第12题:
1200
2400
3600
4800
第13题:
第14题:
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其不属于政府对小企业的()方面的扶持。
第15题:
下列准备金符合有关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是()
第16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第17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计算限额。
第18题:
10%
15%
20%
25%
第19题:
抵押贷款
信用证垫款
委托贷款
同业拆出
第20题:
证券行业准备金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21题:
无形资产损失
各类垫付款项损失
被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损失
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形成的债权损失
第22题:
第23题:
0.5%
1%
1.5%
2%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