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论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和区别。”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相同

    B.适用第一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第二审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C.第一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用第二审程序不适用调解

    D.上诉期内的一审判决与二审判决的效力有所不同


    正确答案:AD
    AD。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A项正确。在二审程序中审理的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B项错误。调解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均可进行,第二审程序也不例外,C项错误。上诉期内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而二审判决是终局裁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效力不同。

  • 第2题:

    人民法院受理再审案件,应当适用的程序是( )

    A.第一审程序

    B.第二审程序

    C.由人民法院决定适用何种程序

    D.对原为第一审案件提起的再审,适用第一审程序;对原为第二审案件提起的再审,适用第二审程序


    正确答案:D
    解析:再审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自行再审的案件,生效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生效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第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异同,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相同
    B.第一审法院与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地点都为本院所在地
    C.第一审判决与第二审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同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二者不同,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而一审法院只能在本院进行,故B项错误。C项错误,二审裁判作出后立即生效,一审裁判则需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才生效;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审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涉外可以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D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A、B、C项符合题意。

  • 第4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诉讼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确定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含调解协议,下同)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错误而专门设置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它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法院的裁判一旦生效便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对法院、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如果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来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再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为了保证判决、裁定的正确,纠正原判决、裁定的错误的法定程序,但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诉讼程序,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提起程序的主体不同。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而有权提出上诉发动第二审程序的主体只能是第一审程序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二,提起程序的理由不同。启动再审程序,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二审程序是根据两审终审原则设立的,是对一审案件的继续审理,只要当事人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声明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从而启动二审程序。
    第三,提起程序的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没有时间的限制;而上诉人提起上诉必须在一审裁判尚未生效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审理的对象不同。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包括二审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也包括一审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和裁定。
    第五,审理的法院不同。按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可以是上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而按照上诉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原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第六,审理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再审程序,是一种事后补救的特殊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可能适用第二审程序,也可能适用第一审程序;而上诉案件的审理必须适用第二审程序。

  • 第5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

  • 第6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同为民事审判程序,但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1)引起诉讼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由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3)受理案件的要求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以起诉状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必须递交上诉状,不得口头上诉。
    (4)审判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定条件外,一律开庭审理;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开庭审理,在符合法定的情况下也可迳行判决。
    (5)审判组织形式不同。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可适用独任制,亦可适用合议制;适用合议制时,也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合议制,而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6)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则不仅要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确认,而且担负着监督检查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从而保证审判活动的正确性。
    (7)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属于未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经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划分,是因为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是,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第二审程序。另外,即使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也并非是必经程序。

  • 第7题:

    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消灭
    • B、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第一审程序相同,无须向第二审法院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 C、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不消灭
    • D、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当然取得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权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别?()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不相同
    • B、第一审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只可以在本院进行,但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C、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效力待定,但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的效力绝对不可以被变更
    • D、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审结期限不同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则都是判决或再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只能有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3.提起的条件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4.提起期限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处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外,没有期限限制;提起二审程序则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复核程序要求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法院必须在3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
    5.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使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审判。
    6.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结果既可以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是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按照死刑复核程序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时已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不可能再加重,至多是维持;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则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程序设计的目的不同;
    (4)审理的方式和期限不同;
    (5)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均可能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B.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一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与当事人的起诉权;第二审程序发生则是基于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审判监督和当事人的上诉权

    C.第一审程序必须公开审理,而第二审程序无须公开审理,只能径行判决 (⊙o⊙)

    D.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与当事人提出的理由;第二审法院的审理对象不仅包括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还包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正确答案:C
    [考点]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C。《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公开审理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均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径行判决仅是二审程序中针对一些法定情形采取的一种裁判方式,因此,本题应选C项。其余A、B、D三项均正确。

  • 第14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主要在于()

    A、发生原因不同

    B、审理对象不同

    C、审判力度不同

    D、审判任务不同


    参考答案:A,B,D

  • 第15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定,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区 别?( )
    A.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 不相同
    B.适用第一审程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而适用第 二审程序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C.第一审程序中法院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而适 用第二审程序不适用调解
    D. 二审判决与上诉期内的一审判决的效力有所不同


    答案:A,D
    解析:
    。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 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 成,A项正确。在二审程序中审理的方式以开庭审理 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例外,B项错误。调解贯穿于整 个民事诉讼过程,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均可进行, 第二审程序也不例外,C项错误。上诉期内的一审判 决尚未生效,而二审判决是终局裁判,对双方当事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效力不同。

  • 第16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 第17题:

    简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是两个不同审级的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并对其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则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上诉并对其上诉的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上诉必须是向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但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即为终审程序,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不得再行上诉。
    2.审判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审判的对象不仅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
    3.审判程序引发的缘由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起诉权而引起;第二审程序则是由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判行使上诉权而引起。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也可以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4.审结期限不同。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二审判决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
    5.审理方式不同。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不能进行书面审理,而对第二审行政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则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6.审判结果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行政案件,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上诉案件,则可作出判决,也可作出裁定。第一审判决的形式包括判决维持、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第二审判决的形式包括维持原判和依法改判,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第18题:

    下面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二审程序是在第一审程序中发展而来的
    • B、没有第一审程序就没有第二审程序
    • C、第二审程序结束,该案件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
    • D、二审程序又可称为终审程序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关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权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不消灭
    • B、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当然取得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权
    • C、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消灭
    • D、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第一审程序相同的,无须向第二审法院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多选题
    下面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第二审程序是在第一审程序中发展而来的

    B

    没有第一审程序就没有第二审程序

    C

    第二审程序结束,该案件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

    D

    二审程序又可称为终审程序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第二审程序虽然与第一审程序同为民事审判程序,但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1)引起诉讼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由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3)受理案件的要求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以起诉状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必须递交上诉状,不得口头上诉。
    (4)审判方式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定条件外,一律开庭审理;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案件,一般应开庭审理,在符合法定的情况下也可迳行判决。
    (5)审判组织形式不同。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可适用独任制,亦可适用合议制;适用合议制时,也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时,只能适用合议制,而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6)任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主要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则不仅要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确认,而且担负着监督检查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从而保证审判活动的正确性。
    (7)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属于未生效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经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划分,是因为我国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是,使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第二审程序。另外,即使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也并非是必经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

    正确答案: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4分)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4分)
    (3)适用程序不同.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4分)(4)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3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