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获得股权后再转让时,对转让的差价收入,即转让收入高于获得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应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
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土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对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5号)的相关规定,对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
第8题: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参照以前年度该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第9题: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第10题:
个人转让股权,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股权原值不得扣除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第11题:
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股票期权所得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应纳税额
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技术人员转让奖励的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技术人员在转让奖励的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税务机关应依法追征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12题:
3年
5年
12个月
6个月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个人股权转让后又收回原已转让股权的行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19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5号)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第20题:
个人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股权原值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3题:
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
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因特殊情况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行权之后的股票再转让,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