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
堆芯
冷却剂压力边界
安全壳
第1题:
在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和设计基准事故的设计基准中,必须采用保守的设计措施和良好的工程实践,以保障不会发生反应堆()的任何重大损坏;辐射剂量保持在规定限值内,并合理可行尽量低。
第2题:
设计基准必须规定核动力厂的必备能力,以适应在规定的()要求范围内所确定的运行状态和设计基准事故。
第3题:
设计基准必须规定核动力厂的必备(),以适应在规定的辐射防护要求范围内所确定的运行状态和设计基准事故。
第4题:
根据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可以认为核动力厂工况按其发生()分类为: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
第5题:
在正常运行、预计运行事件和设计基准事故的设计基准中,必须采用()的设计措施和良好的工程实践,以保障不会发生反应堆堆芯的任何重大损坏;辐射剂量保持在规定限值内,并合理可行尽量低。
第6题:
核动力厂安全重要物项的设备鉴定在可能的范围内,应该以合理的可信度表明在()中必须运行的设备(如某些仪表)能够达到设计要求。
第7题:
民用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群众和环境不致遭到超过()的辐射照射和污染,并将辐射照射和污染减至可以合理达到的()的水平。
第8题:
燃料
堆芯
冷却剂压力边界
安全壳
第9题:
正常运行
预计运行事件
设计基准事故
严重事故
第10题:
事故工况
设计基准事故
严重事故
放射性物质释放
第11题:
稀有事故
超设计基准事故
熔堆事故
未能紧急停堆的预计瞬态
第12题:
假设始发事件
设计基准事件
预计运行事件
严重事件
超设计基准事件
第13题: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核动力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以达到下列设计目标: (1)个人照射量不得超过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相应规定限值。 (2)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辐射防护措施必须使照射量保持在()。
第14题:
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必须设计成能以足够的可靠性承受所有确定的()
第15题:
我国《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定义核电厂状态分为()。
第16题:
核动力厂的分类工况可划分为:()。
第17题:
安全限值的概念是以防止核动力厂发生不可接受的()为依据的,这是通过对燃料和包壳温度、冷却剂压力、压力边界完整性和其他影响放射性物质从燃料中释放的运行特性施加限制来实现的。
第18题:
对比以考虑单一故障为特征的设计基准事故,按照《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对核动力厂事故的分类,严重事故是造成了堆芯严重损坏的又称为()。
第19题:
物项
措施
能力
功能
第20题:
频率
概率
后果
影响
第21题:
确定
概率
保守
安全
第22题:
安全限值
安全设计
辐射防护
纵深防御
第23题:
安全限值,尽量低
安全限值,最低
国家规定限值,尽量低
国家规定限值,最低
第24题:
运行限值
安全分级
工程经验
最佳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