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受理证券公司的请求后,同意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书,向其出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主办券商应在取得业务备案函后10个转让日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主办券商所披露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10个转让日内报告考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进行更新
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备案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收到变更备案申请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与主办券商重新签订《协议书》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应当依法规范经营
可以尚未盈利
无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产权清晰
第9题:
①②④
①③④
①②③④
①②③
第10题:
3
5
7
10
第11题:
Ⅰ、Ⅱ、Ⅳ
Ⅰ、Ⅲ、Ⅳ
Ⅰ、Ⅱ、Ⅲ、Ⅳ
Ⅰ、Ⅱ、Ⅲ
第12题: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Ⅰ、Ⅱ、Ⅳ
Ⅰ、Ⅲ、Ⅳ
Ⅰ、Ⅱ、Ⅲ、Ⅳ
Ⅰ、Ⅱ、Ⅲ
第21题:
3
10
7
5
第22题: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证监会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保荐制度
第23题:
书面
口头
电话
传真
第24题: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