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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有【】

    A.法律后果不同

    B.适用条件不同

    C.期间弹性不同

    D.条文表述不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1)立法精神不同.两者的作用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但是除斥期间维护的是原秩序,在除斥期间里,权利人如果不行使权利,原秩序就继续存在;诉讼时效维护的是新秩序.
    (2)适用的范围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3)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点时间起算;另外期间的可变性不同,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则没有这种规定.法律效力与法律援用不同,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并不当然消灭;除斥期间期满后,权利当然消灭;诉讼时效的援用有不同的立法例,除斥期间各国都规定法院依职权援用.

  • 第3题: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

    A. 构成要件不同

    B. 适用对象不同

    C. 法律效力不同

    D. 期间性质不同

    E.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参考答案:ABCDE 

  • 第4题:

    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答案:
    解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表现在: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
    (2)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3)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除斥期间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在当事人主张时人民法院予以援用;除斥期间则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
    (5)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除斥期间则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 第5题:

    (2014年)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是民法上两项权利行使的限制期间,下列关于二者区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胜诉权消灭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不变期间,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D.除斥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并不适用

    答案:C
    解析: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不可变期间”;(3)选项D: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 第6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 A、诉讼时效届满则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
    • B、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 C、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形成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请求权
    • D、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中断、中止、延长,除斥期间并不适用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简述除斥区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区间适用于形成权。
    (2)两者期间的可变性不同
    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区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诉讼时效所消灭的只是权利人的胜诉权,实体权利并不消失,而除斥区间消失的是权利人的实体民事权利
    (4)两者的援用条件不用
    诉讼时效只有在当事人主张时,法院才能援用。除斥区间则是由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
    (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而除斥区间则是自实体权利成立时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起算。

  • 第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的有()。

    • A、诉讼时效届满则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
    • B、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 C、诉讼时效适用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并不适用
    • D、诉讼时效适用于形成权,除斥期间适用请求权
    • E、诉讼时效期间旨在维持新生秩序,除斥期间旨在维持原有秩序

    正确答案:A,B,C,E

  • 第9题:

    问答题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答案: 联系:二者期间届满,均使某种权利消灭.
    区别: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能使未能及时行使的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诉权;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权利本身;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起算;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形成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除斥区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区间适用于形成权。
    (2)两者期间的可变性不同
    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区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诉讼时效所消灭的只是权利人的胜诉权,实体权利并不消失,而除斥区间消失的是权利人的实体民事权利
    (4)两者的援用条件不用
    诉讼时效只有在当事人主张时,法院才能援用。除斥区间则是由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
    (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而除斥区间则是自实体权利成立时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起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什么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除斥期间是指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印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均为一定的事实状态(一般是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和一定期间的经过(预定期间之届满)而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但二者的性质、效力等迥然不同: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导致实体权利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仅消灭胜诉权。
    (2)适用条件不同。人民法院可主动适用除斥期间规定,义务人主动履行的也可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则是只能由权利人主张才能适用,且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
    (3)期间的不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一般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延长。
    (4)条文表述不同。即时效规定中多在条文中明示为时效,除斥期间的规定则仅规定权利存在的期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①构成要件不同。前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后果者只须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
    ②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消灭胜诉权,后者消灭实体权利本身。
    ③期间性质不同。前者可变,后者不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和区别


    参考答案:

    联系:二者期间届满,均使某种权利消灭.
    区别: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能使未能及时行使的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诉权;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权利本身;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起算;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制度主要适用于形成权.


  • 第14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不同。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异同,正确的是:

    A: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
    B: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届满后,实体权利都消灭
    C: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D: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要同时具备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两个要件

    答案:A,C
    解析: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以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件,其目的都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及维护法律秩序。但是二者又有诸多不同:(1)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权利人行使权利,则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权利人行使权利也不发生期间中断。(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消灭,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除斥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实体权利。(4)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由以上分析可知,AC选项正确,BD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 )。
    A.后果不同 B.期间不同
    C.起算时间不同 D.适用条件不同


    答案:A,B,C,D
    解析:
    【详解】
    除斥期间为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该期间届满时其民事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表现为:(1)法 律后果不同;(2)期间不同;(3)适用条件不同;(4)起算时间不同。

  • 第17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二者区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胜诉权消灭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不变期间,除斥期间为可变期间
    C.诉讼时效期间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D.除斥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并不适用

    答案:C
    解析: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不可变期间”;(3)选项D: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 第18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有()。

    • A、构成要件不同
    • B、起算时间不同
    • C、效力不同
    • D、适用对象不同
    • E、期间的计算不同

    正确答案:A,B,C,D,E

  • 第19题:

    什么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除斥期间是指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其权利印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均为一定的事实状态(一般是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和一定期间的经过(预定期间之届满)而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但二者的性质、效力等迥然不同: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导致实体权利丧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仅消灭胜诉权。
    (2)适用条件不同。人民法院可主动适用除斥期间规定,义务人主动履行的也可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则是只能由权利人主张才能适用,且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
    (3)期间的不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一般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延长。
    (4)条文表述不同。即时效规定中多在条文中明示为时效,除斥期间的规定则仅规定权利存在的期间。

  • 第20题:

    多选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有()。
    A

    构成要件不同

    B

    起算时间不同

    C

    效力不同

    D

    适用对象不同

    E

    期间的计算不同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在于()
    A

    诉讼时效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

    B

    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C

    诉讼时效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为适用依据

    D

    诉讼时效是在当事人主张时,人民法院予以援用,除斥期间则时由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

    E

    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时开始,而除斥期间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有:
    (1)构成要件不同;
    (2)起算时间不同;
    (3)诉讼时效期间可中止、中断或延长,属可变期间,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4)效力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论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

    正确答案: 除斥期间,又称为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权利便消灭。如依照《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这里撤销权存在的一年期间,就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撤销权、追认权等形成权。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共性在于:
    第一,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属于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
    第二,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都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第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是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排除诉讼时效或者除斥期间的适用及其法定时间。
    第四,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有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及维护法律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但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又有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须一个构成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
    第二,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同意权和撤销权等。
    第三,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消灭的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而除斥期间届满后,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本身。
    第四,期间的计算方式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其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可以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其起算点是权利成立之时,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