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题目
问答题
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民法总则》第172条和《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完整的规定,肯定了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
①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②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
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的授予其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
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④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如果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条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
(2)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表现
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民事关系,被代理人应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抗辩,不得以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为理由而拒绝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作为抗辩。
表见代理对相对人来说,既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如果相对人认为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更为有利,则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相对人也可以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向被代理人追究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相对人不主张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或者无权代理人不得主张表见代理,因为表见代理制度是保护善意相对人和交易安全的,而非保护无权代理人的利益。
表见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因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而遭受损害的,有权向表见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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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构成欺诈的要件。


    参考答案:

    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 第2题:

    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综合论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条件及适用情形。
    【评注】(1)应准确地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该知识点出题概率不低,要适当予以注意。
    (2)在理解基本概念和知识的基础上,应熟记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各种情形并应予准确把握,特别是应将缔约过失责任与相关的其他责任予以区别。

  • 第3题: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行为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②客观上有使他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③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
    ④须相对人为善意即不知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

  • 第4题:

    问答题
    何谓医疗事故?试述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有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取得了执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都是医疗事故的主体。
    (2)行为具有违法性,包括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即在主观上存在过失,根据条例的规定,故意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
    (3)患者存在人身伤害的后果。
    (4)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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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行为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②客观上有使他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③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
    ④须相对人为善意即不知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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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我国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方面。
    1)、主体
    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应注意的是,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研究主体的意义在于(1)不同的行为主体其后果可能是不同的;(2)法律责任存在转移或继受的问题;(3)法人犯罪的理论问题得以解释。
    2)、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在刑法领域,故意或过失是判定行为人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在民法领域,故意和过失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素;在行政法领域,实施过错推定的方法。
    3)、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是既联系又区别的,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而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违法的构成为条件。
    4),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人身、财产、精神三方面。损害应当具有确定性,即是业已发生的而不是即将发生的,损害必须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和公众意识予以认定;有此责任的承担不以实际损害存在为条件。
    5)、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法律归责原则上要求证明违法或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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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主体适格,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自治,即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得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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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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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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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规定确定了该行为构成违法的三个要件:
    1、被假冒、仿冒的商品须为知名商品。所谓知名商品是为广大消费者所知,在市场上较为畅销,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判断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重要的是以该商品在相关的一定市场领域内是否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标准。
    2、该外观标志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所谓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指经营者为自己的知名商品所设计的具有创造性和显著特点的外部形象。有别于通用的名称、包装、装潢的。
    3、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作相同的使用或者作相近似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知名商品发生混淆。这是构成假冒、仿冒知名商品标志的极为主要的要件。对擅自使用完全相同的名称、包装、装潢即假冒行为较容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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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问接占有的具体法律关系,即本条所规定的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双方约定。德国民法中,这种具体的法律关系也被称为占有媒介关系。所谓占有媒介关系,是为了保护问接占有人和直接占有人的利益而由法律拟制出来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到本条规定来说,出让人可以根据租赁关系、寄托关系以及其他类似关系为占有改定。第三,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定的适用。当让与人间接占有标的物时,让与人可以使受让人取得更上一级的间接占有,这样可能存在 多层次的占有关系,举例来说,甲将其寄放在乙处的某物出售给丙,同时又与丙签订借用合同以代替交付,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丙都为间接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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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1)教唆犯的构成要件
    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客观方面。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
    ②主观方面。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教唆对象。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①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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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简述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参考答案: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代理行为;行为人缺乏代理权限。缺乏代理权限的情形有四:(1)行为人从未被授予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或者被撤消;(3)行为人超越了代理权限的范围;(4)代理权已经消灭。法律后果:无权代理行为并非当然无效的民事行为,而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可以经被代理人追认演变为有权代理行为;也可以经相对人撤消而使代理行为归于消灭。

  • 第14题:

    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表现代理,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者的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者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有本人承担。
    构成表现代理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行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的要件。

  • 第15题:

    问答题
    情事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同时由以下条件构成:
    1.合同合法有效.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无效的和可撤销的合同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因为它们从签订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涉及签订后客观情况如何变化.
    2.有情事变更的事实发生.情事,指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和环境;变更,指这种客观情况和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这种变化之剧烈足以使合同基础丧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常见的几种有(1)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导致农作物减产,无法按数交货.(2)战争.(3)由于商品经济的本质导致的风险,如通货膨帐,币值大贬,物价大涨,产品成本大幅度提高等.(4)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5)政府管理经济的具体行政措施的影响.
    3.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生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完毕前,如在合同有效成立前发生情事变更,当事人可不订立合同或根据变更后的状况订立合同,若当事人不知情事已变更而订立合同,则为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已消灭,变更或解除合同已无必要.4.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如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则该方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因此导致的风险,而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5.情事变更的发生具有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如果当事人主观上可以预见或应该可以预见,则为正常的商业风险,该当事人应承担此风险后果.6.继续维持合同效力则显失公平.情事变更原则的实质是公平问题,如虽发生情事变更事实,但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并未显失公平,则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后果1.变更合同内容.情事变更发生后,当事人双方的对价关系已被破坏,如按原合同全面履行,必将使一方当事人利益严重受损,但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并未完全受损,合同中还存在着可能实现的部分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对原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通过变更价格,货币种类,标的要求,履约期限等,消除显失公平现象,在当事人之间重新实现风险平衡.利益平衡,建立新的对价关系,以使合同目的仍得以实现.2.解除合同.如情事变更使双方对价关系完全破坏,合同目的完全丧失,即使变更合同内容,亦不足以消除显失公平现象,则该合同应予解除.3.赔偿损失.《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变更解除合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应给对方适当补偿.因为情事变更原则变更解除合同的目的就在于消除因情事变更而产生的显失公平,若不补偿因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就又产生了新的显失公平,从而违背了情事变更原则的根本目的.但此种损失赔偿,并非要当事人双方均分损失,而只要消除显失公平的后果,使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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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正确答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不能违法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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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民法总则》第172条和《合同法》第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完整的规定,肯定了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
    ①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②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
    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的授予其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
    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④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等。如果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条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
    (2)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表现
    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民事关系,被代理人应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抗辩,不得以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为理由而拒绝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失作为抗辩。
    表见代理对相对人来说,既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如果相对人认为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更为有利,则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相对人也可以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向被代理人追究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相对人不主张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或者无权代理人不得主张表见代理,因为表见代理制度是保护善意相对人和交易安全的,而非保护无权代理人的利益。
    表见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因承受表见代理的后果而遭受损害的,有权向表见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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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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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表见代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

    B

    表见代理的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C

    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这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D

    对被代理人而言,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使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包括技术性商业秘密和经营性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要件:
    (1)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得以存在的关键,是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基础。
    (2)价值性,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新颖性,是指商业秘密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性特征,含有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即独特性,或称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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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构成欺诈的要件。

    正确答案: 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