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如何理解物件损害责任的认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对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医院的告知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过错的认定
    ①认定过错的一般标准。《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紧急情况下的医治
    《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4)医院的替代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免责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②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1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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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题:

    问答题
    该起事故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正确答案: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违背,国家不予干预,而由当事人自主约定,采取自愿原则。但是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又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问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国家经济秩序和第三人的权益。因此,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强制性规定时,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社会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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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多选题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包括 ( )
    A

    产品责任

    B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C

    医疗损害责任

    D

    环境污染责任

    E

    物件损害责任


    正确答案: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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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独资企业业主的持续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 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独资企业解散后,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在清算时投资人未能足额清偿企业存续期间的全部债务,那么在清算结束、企业解散后,投资者仍然有义务清偿尚未清偿的债务。但投资人的持续偿还责任有一定限期,在企业清算时未能获得清偿或则未能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如果5年内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投资人的偿还责任自动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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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正确答案: (1)在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后,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是与特定的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还是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
    (2)某些重大错报风险可有与特定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例如,被审计单位存在复杂的联营或合资,这一事项表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认定可有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3)某些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例子如,管理层缺乏诚信或承受异常的压力可能引发舞弊风险,这些风险与财务报表整体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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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及其承担?

    正确答案: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工作任务本身违法。这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特定人及其一定权利、利益或行为作出的决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公安机关作出错误的拘留决定,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无正当理由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②履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这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欠缺为保护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所应尽的注意义务,而致人损害的行为或事件。例如,警察误将无辜公民当做罪犯拘捕、执法机关毁损被扣押的财物等情形。
    ③工作任务的履行行为固有的危险性。这是指由于履行工作任务所使用的物件或者所从事的活动固有的危险性而致人损害。例如,警察枪击逃犯时流弹误伤无辜。
    (2)对于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的构成不以证明过错为必要,该责任由当事的用人单位承担;但如果是劳务派遣之情形,劳务派遣单位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当然,在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之后,其有权向具体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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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

    正确答案: 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责,是其独立人格的标志,是其法人地位的集中表现,其独立性包括:
    (1)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公司只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除缴纳出资外,不对公司债务负责;
    (2)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公司的民事活动虽由相应管理人员实施,但不能因此而要求管理人员对公司债务负责;
    (3)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虽与其他法人间有紧密联系,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但在民事法律地位上都是独立法人,其财产责任只能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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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照管责任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合同条件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起至颁发移交证书日期止,对工程的照管由承包商负责。但是移交证书颁发以后对公程的照管则由业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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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认定、审计程序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审计人员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应以获取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并可能随着不断获取审计证据而做出相应的变化。如果通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初始评估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审计人员应当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相应修改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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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 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一般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要求和不能证明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提出证据证明主张的行为责任和承担不利后果的结果责任。
    证明责任有两个基本含义: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前者是指在诉讼进行的各个阶段,当事人为避免败诉危险而承担的向法院提出证据的行为责任;后者是指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当事人对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的负担。二者都应当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所体现并加以规定,尤其是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因为它才是证明责任的本质所在与证明责任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
    民事诉讼法设置证明责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法院拒绝裁判。无论是在辩论主义还是职权调查主义下,民事诉讼中均难免出现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情形。虽然法院对事实的真伪不明无法作出主观确定,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案件作出裁判。通过证明责任制度的运用,法院可以将真伪不明的事实拟制为“真”或“假”,以作出事实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裁判。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分配由法律抽象地加以规定,它不会因为具体诉讼的不同或当事人对诉讼活动态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它只是当事人在某一个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应承受的负担,而且只能是由一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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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名词解释题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正确答案: 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他主体对其所管领得物件致人损害承担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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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行政荣誉与责任的关系?

    正确答案: (1)责任一般说来是依法而定或习惯约定的应当作为或不作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违反了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行政荣誉可以被放弃、被忽视和受到轻视,而责任则是行政人员必须承的。责任是底线,荣誉是更高的境界。
    (2)行政荣誉是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转化为道德责任的有效途径。
    (3)行政荣誉机制能弥补现实责任机制的缺陷。从行政荣誉的形成过程看,荣誉与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
    (4)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剥夺行政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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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过错的认定。

    正确答案: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二是患者的损害,三是诊疗行为与损耗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医务人员的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法律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注意是,该司法解释实际上过分地加重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因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只有证明其没有过错才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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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政府采购法》法律责任中的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一般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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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在事故的认定责任重,如何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正确答案: 1、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是对事故后果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2、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后果的发生有间接的联系,但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是造成重大损失的条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3、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与结果都有联系,不同点在于这种联系有无必然性。也就是说,确定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式区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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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损害的涵义?

    正确答案: 司法损害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行政司法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造成的损害。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实施司法损害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司法损害发生在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
    (3)司法损害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司法损害由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司法职权行为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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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及免责事由?

    正确答案:
    (1)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规定,在动物致损的民事责任中,致损原因须为饲养的动物,责任主体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为:
    ①须为饲养的动物。
    ②须为动物加害。
    ③须一方受有损害。
    ④须动物加害与受害方所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2)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或减轻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的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基于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①受害人本来可以避免自己遭受动物损害,但他因为没有尽到保护自己的应有注意而受损害,例如,逗打他人之狗而被咬伤。
    ②受害人在动物致损后由于没有尽到保护自己的应有注意而引起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发生,例如,被狗咬受轻微创伤后,未及时上医院治疗而致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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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监督的责任?

    正确答案: ①监督人的责任意识 :从法律的角度讲,监督的权力可以放弃,但是责任和义务必须要履行;
    ②责任的传递效应 :监督工作任何一个环节有丝毫的误差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影响探井全部工作的进程;
    ③责、权、利的关系:责任大于技术,负责人是职业道德的体现,责任大于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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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公共责任的含义?

    正确答案: 公共责任,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公共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就其内容来说,应包含三层意思:
    (1)在行为实施之前,公共责任是一种职责,行为主体在行使权力之前就明确行使权力所追求的公共目标;
    (2)在行为实施过程中,公共责任表现为主动述职或自觉接受监督;
    (3)在行为实施之后,公共责任是一种批评并对不当行为承担责任——撤消或纠正错误的行为和决策,追究造成失误的决策者和错误行为的执行者的责任,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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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怎么理解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实际履行以及违约金责任的关系?

    正确答案: 违约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的关系:两者可以并用,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不能互相替代.实际履行能够直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但有时实际履行并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与违约金责任的关系:可以并用,即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的所有损失时,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外还需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其它损失.该并用以实际损失作为责任的最高限额.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