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如何理解保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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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保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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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保证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责任的范围
保证责任的范围有两类:①约定的责任范围,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②保证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适用法定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
①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效力中的几个特殊情形
主债权转让时的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②连续保证中的保证责任。连续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有保证期间的,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对通知到债权人之前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无效保证的责任承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所订立的保证合同应为无效,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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