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怎样理解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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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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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 A、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 B、无效民事行为完全无效
    • C、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 D、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 E、无效民事行为确定的无效

    正确答案:A,B,D,E

  • 第2题:

    无效储值票的产生原因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1)地铁原因(设备等)导致车票无效。
    2)乘客保管不善导致车票无效。

  • 第3题:

    多选题
    以下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特征的是()。
    A

    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B

    无效民事行为完全有效

    C

    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D

    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E

    无效民事行为确定的无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问答题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范的民事行为
    3.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正确答案: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使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多选题
    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A

    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B

    无效民事行为完全无效

    C

    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D

    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E

    无效民事行为确定的无效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种类?

    正确答案: 无效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行为人不合格的民事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况: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情况:A.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B.因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C.乘人之危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5)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论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

    正确答案: (一)欠缺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是欠缺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欠缺代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是欠缺代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欠缺代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三种情形。欠缺代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有两种不同的可能结果:一种是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不一定无效,只是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不能成为代理行为);另一种是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三)欠缺处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
    按照《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我们可以认为债务人事先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事后经债权人同意,则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有效;如果事后债权人拒绝同意,则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1)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与债权不同,侵权行为侵害的权利均是绝对权,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是其自由意识的体现,除了特殊侵权责任外,一般侵权责任都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无论行为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其实施的行为均是其意识的自愿表达,是受其意愿控制的结果。
    (2)侵权行为的种类
    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
    a.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致人损害,适用民法的一般责任条款行为。现代民法的一般侵权行为,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
    b.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他人行为、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而应负赔偿责任的行为。在我国,特殊侵权行为大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积极侵权行为消极侵权行为
    a.积极侵权行为是指以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通常为对他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人,以不法的作为损害他人的情形。
    b.消极侵权行为是指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通常为对他人负有某种作为义务的人,因未实施或者未正确实施其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致损害发生的情形。
    单独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
    a.单独侵权行为是指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
    b.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有三个:主体的复合性,即存在两个以上的加害人。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损原因。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加害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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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正确答案: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使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无效储值票的产生原因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1)地铁原因(设备等)导致车票无效。
    2)乘客保管不善导致车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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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 (1)可撤消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消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消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民事行为其无效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可撤消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消权人为之;可撤消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消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其系当然无效,不待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判。
    (3)可撤消民事行为的撤消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撤消其行为,亦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消权消灭。
    (4)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其撤消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即其除斥期间为一年。在无效民事行为中,则不存在此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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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以下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特征的是()。

    • A、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 B、无效民事行为完全有效
    • C、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 D、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 E、无效民事行为确定的无效

    正确答案:A,B,D,E

  • 第14题:

    问答题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正确答案: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使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怎样界定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无效承包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2)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3)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4)滥用职权或者采取欺诈、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订立的。
    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的处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开始履行的,不得履行。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正在履行的,按照有利于生产、减少损失的原则,由无效合同确认机关确认停止履行的时间。
    (3)确认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4)无效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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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民事行为无效后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一般而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返还财产
    《民法总则》第157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返还财产分为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两种情况。
    (2)赔偿损失
    民事行为被确定为无效后,除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后果之外,如果无过错的一方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失,则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以上几种措施,可以分别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其中数种。
    此外,按《民法总则》第1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正确答案: (1)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自由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4)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何不同?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何在?

    正确答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于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根本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自始确定的,当然的,完全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在于:
    (1)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在形成权人同意或者拒绝前则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2)无效民事行为确定无效,不因第三人的同意而有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由于其效力处于未确定状态,可因形成权人的同意而确定有效。
    (3)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无须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无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由于其有效与否是不确定的,要确定其无效,须有形成权人为拒绝的意思表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有两种:
    ①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分则已经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的,直接根据这些规定处刑。
    (2)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
    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指虽然直接实行犯罪,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
    ②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分则已经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的,直接根据这些规定处刑。
    (3)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
    按照《刑法》第29条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按照《刑法》第29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及种类。

    正确答案: 1.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有:
    (1)行为人不合格的民事行为;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5)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正确答案: 分为: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