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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
    B.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履行
    C.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
    D.我国的担保物权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E.担保物权人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答案:A,B,E
    解析:
    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权的履行为目的的限制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所利用的是物的交换价值。保证属于人的担保,不属于担保物权。

  • 第2题: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 第3题:

    发生下列哪些情形时,担保物权会消灭()

    • A、主债权消灭;
    • B、担保物权实现;
    •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 D、担保财产灭失。

    正确答案:A,B,C,D

  • 第4题:

    留置权属于()

    • A、意定担保物权
    • B、留置性担保物权
    • C、有体物担保物权
    • D、非占有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担保物权消灭()。

    • A、主债权消灭
    • B、担保物权实现
    • C、担保物权灭失
    •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问答题
    担保物权的特性有哪些?

    正确答案: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他物权。担保物权的特性包括:
    (1)从属性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从属于主债权的性质。担保物权的设立目的就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所以,它相对于主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①发生上的从属性。原则上,担保物权的设立,以主债权存在为前提。主债权不存在,担保物权也不能设立;主债权归于无效,担保物权也随之归于消灭。
    ②移转上的从属性。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a.担保物权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转让。担保物权人不能将担保物权单独转让给他人,而自己保留主债权;担保物权人也不能将其主债权转让给他人,而自己保留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更不能将主债权和担保物权分别让与给不同的人。
    b.担保物权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作为权利质权的客体。担保物权人只能以主债权设定权利质押,担保物权随同被质押。
    ③消灭上的从属性。原则上,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也归于消灭。不过,按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规则,主债权部分消灭,并不导致担保物权的部分消灭。
    (2)不可分性
    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财产的全部担保债权的各部分以及担保物的各部分担保债权的全部。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债权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部分的债权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担保物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担保物权之所以具有不可分性,主要是为了强化担保物权的效力。
    具体而言,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债权即使被分割、缩减或部分清偿,担保财产也不因此而分割或缩减。
    ②担保财产即使被分割、缩减或者部分灭失,担保物权也不随之而被分割或缩减,担保财产仍然担保债权的全部。
    (3)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财产灭失以后,其价值变为其他物或权利时,则担保物权继续存在于该物或该权利之上。例如,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从属性
    2.不可分性
    3.物上代位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船舶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担保物权?它有哪些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
    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是:
    (1)是一种从物权。
    (2)属于他物权。
    (3)必须以特定物或权利为标的。
    (4)担保物权人有排除他人干涉和追及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担保物权?《物权法》规定了几种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实现为目的,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或权利上设定的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质权、留臵权三种担保物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留置权属于()
    A

    意定担保物权

    B

    留置性担保物权

    C

    有体物担保物权

    D

    非占有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担保物权的特性


    答案:
    解析: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其特征在于:①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②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这里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的。③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④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 第14题:

    简述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变价受偿性;
    (2)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3)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 第15题:

    担保物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抵押权
    2.质权
    3.留置权

  • 第16题: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从属性
    2.不可分性
    3.物上代位性

  • 第17题:

    问答题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按照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可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种类型。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他物权。虽然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他物权,而且都是对他人所有的物进行支配的权利,但是,二者存在显著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1)设立的目的不同。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而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
    (2)权利客体不同。用益物权的客体原则上限于不动产,例外情况下,也可以是动产,但不包括其他权利。而担保物权的客体范围较广,几乎包括一切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3)对物的支配内容不同。用益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支配对象的,而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支配对象的。
    (4)权利的独立性不同。用益物权原则上都具有独立性(唯一的例外是地役权),它可以独立地转让,也可以独立地作为其他权利的客体。而担保物权都具有从属性,它从属于主债权,随主债权发生而发生,随主债权消灭而消灭。
    (5)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原则上,用益物权人自取得用益物权时,就可以实现其权利。而担保物权人取得担保物权以后,原则上必须等待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才能实现担保物权。
    (6)物上代位性不同。担保物权原则上都适用物上代位的规则。担保物毁损灭失时,担保物权及于它的变形物或者变价物之上。而用益物权并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标的物毁损灭失,就导致权利本身的相应的消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担保物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抵押权
    2.质权
    3.留置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变价受偿性;
    (2)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3)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A

    主债权消灭

    B

    担保物权实现

    C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

    担保物灭失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担保物权的设立作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1)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2)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法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哪些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正确答案: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担保物权消灭()。
    A

    主债权消灭

    B

    担保物权实现

    C

    担保物权灭失

    D

    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