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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 第2题:

    (2005年真题)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解析:
    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虽然由遗嘱人以口头方式形成,但是单纯的口头形式不能发生遗嘱效力,换句话说,口头遗嘱不仅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还需要见证人将口授的内容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记录人、见证人当场无法记录的,应当事后补记。可见,虽然称为“口头”遗嘱,实际要遵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因此,口头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 第3题:

    甲、乙订立借款5000元的合同,但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15日后方能取款”,该借款合同履行(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答案:B,C,D
    解析:
    A项错在:甲、乙的约定期限是必然到来的,故为附期限,而不是附条件。所谓延缓期限,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待期限届至时,行为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所谓解除期限,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效力消灭。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到来之前,行为人已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种法律效力一直延续到所附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 第4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概念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关于该知识的阐述同上题,不再赘述。本题中,“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下雨”是必然会到来的,所以不属于条件,可以排除选项A、B;附延缓期限(又称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开始发生效力,附解除期限(又称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期限到来时本来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效力。本题中,“下雨”这个期限到来时乙将车返还,这样会使已经发生的借车关系终止。因此选项C被排除,选项D是正确的。 对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辨析题,出题概率是较高的,应认真对待。如2003年统考第8题:甲乙双方约定,松花江一解冻,乙就租给甲一条渔船。甲乙间的租赁行为属于:A.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选C。
    【评注】注意理解和区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并应准确掌握各类型民事行为的具体含义和效力。

  • 第5题: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15天内下雨,甲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成立但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精解】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因为15天内是否下雨并不确定,假如将该题表述改为:“如果天下雨,将送给一把雨伞”,这就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希望考生注意差别。由于该题表述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故为延缓条件,故选A项和D项。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如果到今年12月20日甲公司生产的产品有1/3未销售完,甲公司则以5折优惠价全部售给乙公司。这种民事行为属于()。

    • A、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C、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填空题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时生效。

    正确答案: 符合所附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名词解释题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对乙承诺,如果后天的PM2.5再超标,就送给乙一台空气净化器。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为属于(   )。
    A

    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

    B

    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C

    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D

    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
    A

    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 第11题:

    名词解释题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0年真题]

    正确答案: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限制该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暂时停止发生效力,只有在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之后才生效。此时,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13题: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一直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14题:

    (2005年真题)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


    答案: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如下法律特点:(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2)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或然性。(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4)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5)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 第15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作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 第16题: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


    答案:A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发生是必然的,故本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条件一经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故选A项。解除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不成就则永远处于生效状态,条件一经成就,则效力解除。

  • 第17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

    •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单选题
    甲与乙订立一赠与合同.其中约定,若乙未考上大学,甲给予乙5000元助乙参加就业培训。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消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积极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消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积极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名词解释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与张某订立合同,表明自己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就把自己的一间房屋租给张某。该行为属于(  )的民事法律行为。[2003年真题]
    A

    附延缓条件

    B

    附解除条件

    C

    附延缓期限

    D

    附解除期限


    正确答案: D
    解析:
    以条件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为标准,条件可分为两种:延缓条件及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以条件成就为前提,条件成就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生效。解除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终止于条件的成就,条件成就前,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条件成就后,民事法律行为解除,其效力终止。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约定,如乙生产的产品达到同家A级标准,甲则予以包销。该行为 ( )
    A

    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既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名词解释题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是指富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于期限的到来,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生效,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取决于某一特定期限的到来。以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为标准,期限分为两种:①延缓期限。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于期限的到来,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不生效;②解除期限。法律行为的效力解除于期限的到来,期限到来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