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实施死刑,至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负面影响肯定大得多,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一种必要机制。乙:我不能接受你的见解,因为在我看来,对于十恶不赦的罪犯来说,终身监禁是比死刑更严厉的惩罚,而一般的民众往往以为只有死刑才是最严厉的。对上述对话的最恰当的评价是(  )。A 两个人对什么是最严厉的刑事惩罚有不同的理解B 两个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C 两个人对产生恶性案件的原因有不

题目
单选题
甲: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实施死刑,至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负面影响肯定大得多,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一种必要机制。乙:我不能接受你的见解,因为在我看来,对于十恶不赦的罪犯来说,终身监禁是比死刑更严厉的惩罚,而一般的民众往往以为只有死刑才是最严厉的。对上述对话的最恰当的评价是(  )。
A

两个人对什么是最严厉的刑事惩罚有不同的理解

B

两个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

C

两个人对产生恶性案件的原因有不同的理解

D

两人对是否大多数人都接受死刑有不同的理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甲、乙两者都认为要对恶性案件实施最严厉的惩罚。甲认为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案件的发生,乙认为终身监禁比死刑更严厉,两人对什么是更严厉的惩罚持有不同理解。
{
人文教育从表面上看,好像只是传授文、史、哲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在现在的学科体制下,一切教育似乎都可以量化为客观知识和能力,如英语的等级考试。实际上人文教育是通过对文、史、哲的学习,通过对人类千百年积累下来的成果的吸纳和认同,使学生有独立的人格意志,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有健全的判断能力和价值取向,有高尚的趣味和情操,有良好的修养和同情心,对个人、家庭、国家、天下有一种责任感,对人类的命运有一种担待。这段话表达的主要观点是(  )。
更多“甲: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实施死刑,至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

    A.无期徒刑

    B.死刑,缓期一年执行

    C.死刑,缓期皿年执行

    D.死刑,缓刑二年


    参考答案C

  • 第2题:

    下列有关执行死刑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B.执行死刑不应示众

    C.执行死刑后,作出死刑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D.死刑可以用注射的方法执行


    正确答案:C
    [考点]执行死刑
    [答案及解析] C。《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A项、8项、D项正确,c项不正确,应选C项。

  • 第3题:

    吴大成教授: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适用死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要大得多,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一种必要机制。史密斯教授:我不能接受您的见解。因为在我看来,对于十恶不赦的罪犯来说,终身监禁是比死刑更严厉的惩罚,而一般的民众往往以为只有死刑才是最严厉的。

    以下哪项是对上述对话的最恰当评价?

    A.两人对各国的国情和传统有不同的理解。

    B.两人对什么是最严厉的刑事惩罚有不同的理解。

    C.两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

    D.两人对产生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因有不同的理解。


    正确答案:C
    解析:吴大成教授认为执行死刑的目的是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而史密斯教授认为执行死刑的目的是给十恶不赦的罪犯以最严厉的惩罚。两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因此,C项的评价最为恰当。

  • 第4题: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B.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D.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


    正确答案:CD
    解析:《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是死刑的执行制度,而不是独立的刑罚种类。不能判处死刑就意味着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缓。因此对于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A选项说法正确。第48条还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意味着对这两种人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所以C、D选项表述错误,为正确答案。

  • 第5题:

    下列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可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C.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对于不核准死刑的,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答案:D
    解析:
    考点:死刑复核程序
    讲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应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法庭。陪审员不能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故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 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因此 B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8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故D正确。

  • 第6题: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但是,审判前人工流产或者自然流产的妇女则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答案:
    解析:
    这种说法不正确。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被羁押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暂不执行死刑,待分娩后再执行。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还是在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要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8月4日作出的《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同样也包括不能适用死缓。

  • 第7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正确说法包括(  )。
    A.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但是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B.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条件之一是罪行不是极其严重
    C.只要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闻故意犯罪,无论何时都可以核准死刑
    D.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执行期限,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期限内


    答案:C
    解析:
    【精解】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既包括不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得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条件之一是该犯罪必须达到罪行极其严重的程要: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执行期限,不得计算在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期限内,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另外计算。

  • 第8题:

    关于死刑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时年满70周岁的男子,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的只能是无期徒刑
    • B、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查证属实后,应当立即执行死刑
    • C、对于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怀孕的妇女,都不能适用死刑
    • D、死刑缓期执行因有重大立功而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则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减刑裁定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提审被告人。

    • A、可以
    • B、应当
    • C、对死刑立即执行
    • D、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 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多选题
    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

    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C

    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执行。

    正确答案: 2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于死刑和无期徒刑,可以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4题: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但是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


    正确答案:B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形式。刑法明确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那么也当然不能适用死缓。

  • 第15题:

    吴大成教授: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实施死刑,至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肯定要大得多,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一种必要机制。

    史密斯教授:我不能接受您的见解。因为在我看来,对于十恶不赦的罪犯来说,终身监禁是比死刑更严厉的惩罚,而一般的民众往往以为只有死刑才是最严厉的。

    以下哪项是对上述对话的最恰当评价?

    A.两人对各国的国情和传统有不同的理解。

    B.两人对什么是最严厉的刑事惩罚有不同的理解。

    C.两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

    D.两人对产生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因有不同的理解。


    正确答案:C
    解析:由题干,不难得出结论:吴大成教授认为执行死刑的目的是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而史密斯认为执行死刑的目的是给十恶不赦的罪犯以最严厉的惩罚。两人对执行死刑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因此,C项的评价最为恰当。

  • 第16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死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B.对于不适用死刑的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死刑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撮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答案:D
    解析:
    我国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是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满18周岁的人是指犯罪时,而非审判时,A选项错误。为了贯彻少杀、慎杀的政策,对于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B选项错误。为了更好地控制死刑的数量,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注意死刑立即执行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不是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则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c选项错误。注意《刑法修正案(九)》的重要改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D选项正确。

  • 第17题: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错误的有:

    A、甲,犯罪时不满18 岁,不能判处死刑,但由于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B、乙,女,审判时怀孕,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C、丙,81 岁,不论犯罪手段多么残忍或危害后果多么严重,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D、为了贯彻“慎杀”原则,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核准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常识。
    A项错误、B项正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项错误,《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项错误,《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第18题: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试分析该法条的内容。


    答案:
    解析:
    该条是关于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适用条件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对死刑适用所作的条件性规定。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死刑的适用要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相适应;
    (2)死刑的适用必须与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相适应。死刑缓期执行不是一个独立于死刑之外的刑种,而是死刑的执行制度。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如下:①罪该处死。这是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前提条件,它要求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必须首先符合适用死刑的条件——罪行极其严重;②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是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实质条件。所谓“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一般是指虽然主观恶性较大,但客观危害性并不是特别严重;或者客观危害性十分严重,但其主观恶性并不大;或者虽然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行为的客观危害都比较大,但其具有从宽处罚的情节。

  • 第19题: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正确答案:2年执行

  • 第20题: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 B、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D、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

    正确答案:C,D

  • 第21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执行死刑应当公开示众
    • B、死刑判决应当公开
    •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 D、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 E、没收财产的判决,可以由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B,C,D,E

  • 第22题:

    多选题
    在案件核准过程中,如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丙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而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甲、乙的法律适用都正确,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本案?(  )
    A

    改判丙无罪

    B

    核准对甲、乙执行死刑

    C

    对甲、乙的死刑都裁定不予核准

    D

    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52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

    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

    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