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就是指股东对其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没有履行支付超出其股份出资额的义务。
第4题:
下列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5题:
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6题:
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张某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7题:
张某应该承担冒名登记行为产生的相应责任
李某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李某应该承担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张某无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第8题:
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9题:
张某应该承担冒名登记行为产生的相应责任
李某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李某应该承担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张某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第10题:
张某应该承担冒名登记行为产生的相应责任
李某应该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李某应该承担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
张某无需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第11题:
股东为郑某
股东为田某
田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田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2题:
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本案中的担保有效
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第16题:
刘备请求变更自己为公司股东,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公司债权人有权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赵云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有权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李逵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公司债权人有权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李逵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7题:
要求孙某缴足出资
要求孙某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要求发起人赵某、钱某和李某对孙某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公司董事也承担相应责任
第18题:
因甲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张某、李某、王某、邓某一致同意不设股东会
如公司设立股东会,则李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甲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李某召集和主持
公司成立以后,每次召开股东会,张某都未出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席,故张某不是甲公司股东会的成员
公司成立后,第一次股东会由邓某召集和主持
第19题:
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20题:
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李某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李某不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第21题:
因王某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所以其可以向李某主张股东权利
根据A项,王某可以不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要求公司登记机关将自己登记为股东
李某将其名下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朱某,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则该转让生效
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以李某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应承担上述责任
第22题:
甲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股东会可解除其股东资格
乙抽逃出资,协助其抽逃出资的王董事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代垫资金协助丙设立公司,公司验资后李抽回出资,但丙又不能补足出资的,李某连带承担丙因不能补足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该医疗器械公司的债权人张某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要求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丁承担赔偿责任,丁以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23题: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