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市公安局刑警陆某在回家途中,迎面遇上喝醉酒的邻居姜某,陆某和姜某向来不合,看到姜某醉醺醺挡在路中央,因巷子狭小而无法通行,陆某更加厌烦,让姜某让路,姜某不允,两人随即发生争执,陆某一怒之下对姜某进行一顿拳打脚踢,将姜某打成了轻微伤。下列选项中对陆某的行为性质认定正确的是()。A 陆某是公务人员,对姜某的损失免责B 姜某自己有过错,对自己的身体损害与陆某共担C 陆某应当对姜某的身体伤害承担赔偿责任D 姜某与公务人员争执,陆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题目
单选题
甲市公安局刑警陆某在回家途中,迎面遇上喝醉酒的邻居姜某,陆某和姜某向来不合,看到姜某醉醺醺挡在路中央,因巷子狭小而无法通行,陆某更加厌烦,让姜某让路,姜某不允,两人随即发生争执,陆某一怒之下对姜某进行一顿拳打脚踢,将姜某打成了轻微伤。下列选项中对陆某的行为性质认定正确的是()。
A

陆某是公务人员,对姜某的损失免责

B

姜某自己有过错,对自己的身体损害与陆某共担

C

陆某应当对姜某的身体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D

姜某与公务人员争执,陆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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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依法执行职务的免责。依法执行职务作为一种正当理由的抗辩,是指在公法领域,行为人履行法定职责,虽然给他人造成某种损害,但由于其行为的正义合法性,而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陆某虽然是公安机关的刑警,但回家途中并不算执行公务,因此,不能适用执行职务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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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臣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A
    [考点]我国国籍的取得
    [解析]国籍的取得是一个人获得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资格。根据我国《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姜某是中国人并定居在甲国,仍具有中国国籍,其女出生在甲国,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即具有甲国国籍,则不再具有中国国籍;如果按照甲国国籍的有关规定,出生未获得甲国国籍的,则具有中国国籍。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陷阱点拨]本题虽然主要考查了国籍的取得原则,但是也间接考查了国籍丧失的情况。注意姜某在甲国定居这一条件表明姜某仍是中国公民,在他国定居并不意味着丧失中国国籍,这是解答本题的前提条件。国籍取得一般有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两种原则,本题故意设计了姜某之女出生地、血统不一致而导致国籍冲突的客观情况,要求依据我国法来判断。考生可能不熟悉《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但一般都了解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也可依据这一理论得出答案。

  • 第2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开抢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 第3题:

    某女姜某经常被隔壁邻居鲁某性骚扰却不敢声张。某日姜某听说住在前院的肖某是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病患者,便心生一计。当晚姜某将肖某骗到自己家,为其化妆打扮,之后将其送到鲁某门口,并在敲门后离开。鲁某打开门后看见肖某在门外,有几分姿色,遂把其拉到自己的家中将其奸淫。经查:鲁某知道肖某可能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姜某不构成犯罪,鲁某构成强奸罪
    B.姜某不构成犯罪,鲁某也不构成犯罪
    C.姜某和鲁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D.姜某构成鲁某强奸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依据《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项规定: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的知道,只要行为人知道可能是就可以了。因此鲁某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强奸罪,而且其以为自己是在独立的实施犯罪,而对于姜某实施帮助的行为毫不知情,所以对于鲁某来说其只是构成单独犯罪,否则若将姜某的行为也归责于鲁某将会导致明显的不公平。因此姜某和鲁某构成强奸罪共同犯罪的说法并不准确。尽管姜某与鲁某之间没有通谋,但是姜某作为片面帮助人其主观上不仅明知自己是在进行犯罪行为,而且也明知自己是在与他人一起进行犯罪行为,片面共犯人的这种心理态度符合共同犯罪故意的特征和要求。而在客观方面,片面共犯人姜某虽未实施符合强奸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她确实实施了非实行的犯罪行为,这种非实行行为与鲁某的行为一起造成了结果的发生,其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让姜某对鲁某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完全合适的。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姜某这种情形构成片面帮助犯,目前通说对于片面帮助犯的存在持肯定意见。在本案中,对于片面帮助犯正确的表述方式是:姜某构成鲁某强奸罪的共犯,鲁某不与姜某构成共犯。故只有D项正确。

  • 第4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正确答案:C,D

  • 第5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在本案中,下列哪个选项表述正确?()

    • A、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致死的
    • B、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 C、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 D、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姜某,男,43岁。吕某,15岁,某中学学生。姜某多次威胁吕某让其在公共汽车上盗窃,并拿出盗窃钱财中的一小部分给吕某。截至案发时,吕某共盗窃403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姜某和吕某的行为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B、姜某虽然有威胁他人实施盗窃,但本人并未实施,因此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C、对姜某应当按照盗窃处罚
    • D、吕某在姜某的胁迫下实施盗窃,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姜某在法院的主持下,和公安局达成行政赔偿协议,法院作出了行政赔偿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姜某却反悔,向法院提起再审。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姜某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提起再审
    • B、姜某不可以对生效的调解书提起再审,法院不应当受理
    • C、姜某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再审,不受时间限制
    • D、姜某应当履行协议,不应该再起诉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姜某因大量贩卖假冒知名品牌皮包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亲属立刻聘请该领域著名律师许某为其代理。下列各项要求当中,许律师不可以答应的是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

    • A、姜某朋友熊某希望可以和许律师一道会见姜某
    • B、姜某外甥希望许律师在会见姜某时为其带去人民币2万元
    • C、姜某妹妹希望许律师在会见时顺便为其捎去衣服两件
    • D、姜某哥哥得知承办此案的万检察官是许律师的大学同学,希望许律师代为疏通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单选题
    党员姜某为某高校主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校长,2005年4月,姜某受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陈某所托,要求该校行政处处长杨某帮忙,在该校工程招标过程中对陈某予以“照顾”,后杨某将标底透露给陈某使其中标。2006年初,陈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姜某人民币3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姜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

    姜某要求该校行政处长对陈某予以照顾,并收受陈某所送钱财,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

    B

    姜某的行为构成斡旋受贿错误

    C

    陈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姜某钱财,姜某的行为构成收受礼金错误

    D

    姜某要求杨某对陈某的公司予以照顾,在姜的授意下,杨某将标底透露给陈某,使其公司中标。姜某的行为泄露了工作秘密,构成泄密错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姜某经营消防产品销售,公安消防机构以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为由对其处以没收不合格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姜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姜某起诉后,不合格消防产品可以暂时不没收,等法院判决后再定;

    B

    姜某起诉后,经姜某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核认为案件事实存在不清楚的地方,决定暂时不没收有关消防产品;

    C

    姜某起诉后,姜某向公安消防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可以暂时不没收有关消防产品;

    D

    姜某起诉后,经姜某申请,法院裁定暂时不没收有关消防产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某(13岁)、李某(12岁)和孙某(13岁)放学后在学校附近的河提玩“推人下河”的游戏,三人在互推时,被学校老师栗某路过看到,栗某制止了一声便离开。之后,关某、李某和孙某继续玩耍互推,此时,姜某恰巧路过,不慎被推下河堤,摔断胳膊。后经查,无法确定姜某是被谁推倒,下列关于姜某所受伤害的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应由学校和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B

    应由栗某和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C

    应由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关某、李某、孙某的监护人分别对姜某承担1/3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姜某的行为属正常的执法行为。姜某身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随时应制止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违法行为。

  • 第13题:

    吴某饲养的一头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多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到法院,称姜某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马款应归自己。
    请问:
    (1)在本案中,谁拥有马的所有权?
    (2)姜某卖马所得是否为不当利益,为什么?
    (3)该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在吴某抛弃马之前,吴某享有马的所有权;自姜某捡到马至将马卖给王某期间,姜某享有马的所有权;王某自将马买下后享有马的所有权。
    (2)不是。因为姜某是马的所有人,有权处分其所有权。
    (3)吴某已经丧失马的所有权,姜某卖马所得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当的处分所有物的行为,因此吴某无权起诉姜某返还卖马所得。

  • 第14题:

    民警姜某下班回家,见其妻子正与邻居因琐事争吵,便拔出手枪威胁邻居,不料手枪走火打伤邻居,对此损害()。

    • A、应由姜某与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共同负责
    • B、应由姜某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
    • C、应由姜某所在公安机关负责,再向姜某追偿
    • D、应由姜某个人负责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正确答案:C,D

  • 第16题:

    姜某要求吕某到超市为他偷窃日用品、食品等,吕某偷窃后交给姜某,姜某给吕某一点零用钱,作为对吕某的奖励。而如果吕某稍有不满或者不愿偷窃,姜某便会拳脚相加,并威胁他如果不继续为其偷窃,就剁其双手。吕某共为姜某盗窃2次,盗窃财物价值共计约人民币8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姜某和吕某的行为属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姜某和吕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C、姜某胁迫他人实施盗窃行为,应从重处罚
    • D、吕某在姜某胁迫下实施盗窃行为,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正确答案:A,C,D

  • 第17题:

    民警姜某下班回家,见其妻子正与邻居因琐事争吵,便拔出手**威胁邻居,不料手**走火打伤邻居,对此损害()。

    • A、应由姜某与其所在的公安机关共同负责
    • B、应由姜某所在的公安机关负责
    • C、应由姜某所在公安机关负责,再向姜某追偿
    • D、应由姜某个人负责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如果本案中国家赔偿成立,则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A、姜某
    • B、姜某所在的派出所
    • C、姜某所属的公安局
    • D、姜某和其所属的公安局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2007年,A县居民汤某与B县居民姜某做过一笔生意,姜某欠汤某12万多元货款。姜某于2008年3月打下一张欠条后,就以种种理由迟迟不愿再还所欠款项。2009年12月,汤某得知姜某在A县暂住,遂找到其在县公安局工作的朋友李某,请李某以县公安局名义帮其催还欠款。同年12月15日,A县公安局干警李某等找到姜某,向姜某索要欠款。遭到拒绝后,李某等将姜某强行带回公安局,并以诈骗罪对姜某给予刑事拘留。两天后,A县公安局在责令姜某交出5万元现金,并扣押其“捷达”牌小轿车后将姜某释放。姜某获释返回B县后,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公安局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A县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问:(1)此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请说明理由。(2)本案中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

    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

    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

    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 D
    解析:
    AD两项,中国《国籍法》采取了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混合主义,同时采取男女平等的国籍制度。中国《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本人可以获得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本题中,姜某之女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项,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姜某之女已经获得甲国国籍,则不能再同时获得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不是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项,在处理国籍的冲突问题上,中国国籍法采取了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姜某之女如已经获得甲国国籍,则不能再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公安机关刑警甲在回家途中,迎面遇上喝醉酒的邻居乙,甲和乙一向不合,看到乙醉醺醺挡在路中央巷子狭小而无法通行,甲更加厌烦,让乙让路,乙不允,两人随即发生争执,甲一怒之下拔出随身佩戴的枪支将乙的大腿打穿。下列选项中对甲的行为性质认定正确的是()
    A

    甲是公务人员,对乙的损失免责

    B

    乙自己有过错,对自己的身体损害与甲共担

    C

    甲应当对乙的身体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D

    乙与公务人员争执,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